富志刚、徐济周被查,陈义国被“双开”,郑建华受审、涉案1.56亿
吉林省长春市政府外事办公室(侨务办公室)原巡视员富志刚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据长春市纪委监委消息:长春市政府外事办公室(侨务办公室)原巡视员富志刚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江西省宜丰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徐济周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宜丰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徐济周涉嫌严重违纪违法,主动向组织交代问题,目前正接受宜春市纪委市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徐济周简历
徐济周,男,汉族,1981年1月出生,江西万载人,在职大学学历,2000年5月参加工作,2005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2000年5月至2008年2月,历任万载县公安局指挥中心办事员、特警队副队长、巡逻防暴大队指导员、马步派出所教导员;
2008年2月至2009年4月,万载县城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县城管大队教导员;
2009年4月至2010年12月,万载县物业管理中心党支部书记;
2010年12月至2011年4月,万载县物业管理中心党支部书记、主任;
2011年4月至2013年2月,万载县白水乡党委书记;
2013年2月至2016年5月,万载县高城镇党委书记;
2016年5月至2016年10月,待安排;
2016年10月至2019年1月,上高县政府副县长,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
2019年1月至2021年8月,万载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
2021年8月至2021年9月,宜丰县委常委;
2021年9月,宜丰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湖北长江出版传媒集团有限公司、长江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原党委书记、董事长陈义国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据湖北省纪委监委消息:日前,经湖北省委批准,湖北省纪委监委对湖北长江出版传媒集团有限公司、长江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原党委书记、董事长陈义国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陈义国理想信念坍塌,背弃初心使命,结交“政治骗子”,落实党中央的决策部署打折扣、搞变通,妄图逃避组织调查,串供堵口,转移、隐匿赃款,处心积虑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热衷“圈子文化”,违规收受礼品、礼金,违规接受宴请,擅自改变出国公务行程,借机旅游;无视组织规矩,在国企改革期间,违规突击提拔干部;道德败坏,搞权色、钱色交易;贪欲膨胀,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以及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他人在承接工程项目、减轻刑事处罚等方面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陈义国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湖北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湖北省委批准,决定给予陈义国开除党籍处分;由湖北省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终止其湖北省第十二次党代会代表资格;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郑建华受审,涉案1.56亿
4月19日上午9时30分,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对被告人郑建华受贿、贪污、挪用公款、国有公司人员滥用职权案一审公开开庭审理。
公诉机关指控:2003年至2021年,被告人郑建华利用担任上海电机厂有限公司厂长,上海电气电站集团总裁,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裁、董事长,上海电气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等职务上的便利,在产品购销、项目承接等事项上为他人谋取利益,索取或非法收受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1.56亿余元(以下币种相同)。2007年4月至2008年2月,郑建华与特定关系人郑晓虹(另案处理)分别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故意违反上海电气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薪酬发放规定,多次套取公款共计723万元用于发放奖励,郑建华、郑晓虹二人从中侵吞公款215万元。2018年,郑建华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擅自决定将单位公款借给他人使用,截至案发,尚有7亿余元未归还。2015年至2021年,郑建华为营造个人政绩与谋取个人私利,违反规定,滥用职权,致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
公诉机关认为,对被告人郑建华应当以受贿罪、贪污罪、挪用公款罪、国有公司人员滥用职权罪追究刑事责任。合议庭将在评议后依法对本案择期宣判。
公开资料显示,郑建华1960年1月出生,2021年7月被查,去年7月被双开。
经查,郑建华身为党员领导干部和市属国有骨干企业主要负责人,丧失理想信念,弃守职责使命,政绩观扭曲,擅权妄为,私欲膨胀,靠企吃企,其行为造成了国有资产特别重大损失,严重污染了国有企业政治生态。
郑建华违反政治纪律,背离党中央关于国有企业高质量发展的政策方针,不按照有关规定向组织报告重大事项,处心积虑对抗组织审查,私藏阅看违禁书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长期频繁接受私营企业主宴请、旅游等活动安排,大肆收受礼品礼金;违反组织纪律,隐瞒不报家庭资产和亲属经商办企业等事项,公务出国考察期间擅自改变路线;违反廉洁纪律,违规拥有非上市公司股份,长期无偿借用私营企业主车辆,通过民间放贷获取大额回报,利用职权为亲属经营活动牵线搭桥,搞权色交易、钱色交易;违反生活纪律,家风败坏,对亲属失管失教;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企业经营过程中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索取或收受巨额财物;伙同特定关系人多次贪污公款;大肆挪用公款,数额特别巨大、情节特别严重;滥用职权致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
综合: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上海一中院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