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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丈夫的尴尬——旧曲新翻(2)
闲来无事,在书房里乱翻。手边有本《中国古谚语辞典》,随手一翻,正是有关“大丈夫”的条目。紧挨着的是两条谚语:一曰“大丈夫宁死不辱”,一曰“大丈夫能屈能伸”。当时看了,不禁莞尔:这还真有点儿意思。“大丈夫”本身不用说了,肯定指的是有志气、有作为的男人;可行为标准却是猴子吃麻花——满拧的。“宁死不辱”,是说宁愿死亡也不能忍受屈辱;“能屈能伸”呢,则是指有作为的人在时机不利时要忍受委屈,时机有利时再来施展抱负。那么,说了半天,这屈辱到底是忍得忍不得呢?其实二者说的都有道理。大丈夫顶天立地,大丈夫千金一诺;大丈夫膝下有黄金。正如元人无名氏《马陵道》里所说的:“今日在阵上孥住你兄弟,着我有何面目再去驱兵领将?大丈夫宁死不辱!”这里讲的,是一种做人的气节。可是,另一种说法也不是没有道理:大丈夫相时而动。有作为的人应观察时机、形势而采取相应的行动。《孔子家语》有云:“君子之行己,期于必达于己。可以屈则屈,可以伸则伸。故屈节者所以有待,求伸者可以及时。”我个人倒是比较倾向于“大丈夫能屈能伸”的。气节当然是要讲的,不讲气节就失去了人格;但如果不区分情况,一味追求气节,则未免迹近于教条,缺乏灵活的变通之术。最典型的例子莫过于韩信了。倘若韩信当时一味追求气节,不肯受那胯下之辱,如何有后来的封帅拜将,为国立功?这倒使我记起《吕氏春秋》里的一则笑话:“齐有事人者,所事有难而不死也,遇故人于涂。故人曰:‘固不死乎?’对曰:‘然,凡事人以为利也。死不利,故不死。’故人曰:‘子尚可以见人乎?’对曰:‘子以死为顾可以见人乎?’”过去的习俗,投靠到富贵人家的门下,受人家的给养,做人家的门客,如果人家死难,那么,门客也要跟着去死。这位齐国的门客,主人死,他却不死,别人问他:“你不死,还有脸见人吗?”他答道:“你认为我死了就可以见人了吗?”是啊,活着没脸见人,死了就更没脸见人了。这与韩信的“胯下之辱”有异曲同工之妙。在人屋檐下,怎敢不低头。说的就是作为大丈夫,应当审时度势,应时而动,不能逞一时意气之快,率性而为,而要着眼未来,从长计议。毕竟留得青山在,不怕没柴烧嘛。由此看来,古人古训,有些也只能作为豪言壮语在人前慷慨陈词一番,不能完全当真的。把话别说那么满,凡事留个余地,于大节上无甚亏损,却使结局有了一个圆满,这才应当是真正的大丈夫之所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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