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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清朝示禁碑说起的故事(从清朝示禁碑说起的名字)

从清朝示禁碑说起

从清朝示禁碑说起的故事(从清朝示禁碑说起的名字)

山洋古庙旁的“禁丐碑”

从清朝示禁碑说起的故事(从清朝示禁碑说起的名字)

里洋村的示禁碑

(一)

闽侯山洋村有一块石碑,“文革”期间险遭毁坏,好在乡间有识之士极力保护,才得以幸存。这座立于清同治五年(1866年)的石碑位于山洋古庙旁,高1.5米,宽0.8米,碑额上镌刻“永远示禁”四个大字。通观碑文,字迹清晰,内容详细,是一座保存较为完好的清代“禁丐碑”。

碑文告诉今人,150多年前,乞丐成群结队进入山村,其中有恶丐,有麻风病患者。他们“顷辄纠集数十众,恃恶强乞摧屋毁寮”,或趁人不备,极尽偷鸡摸狗之能事,弄得整个村落人心惶惶,鸡犬不宁。山民不堪其扰,联名呈报县衙,“伏乞察夺批示禁令,以杜祸患,以安生民”。县府为顺应民心,特在村中立碑告示,严明法纪,整肃强丐不良风气。碑载:“尔等如有到乡求乞,按定二八等月,每逢朔望,只许一介人进乡善求。该处乡耆随愿乐施,不准成群结党,恃众吵扰,强讨索诈,乘机窃点财物。自示之后,如敢故违,许该乡耆协同族保邻右人等,拿获赴官府,切从重惩办处以。言出法随,绝不宽贷。禁各禀遵,毋违特示。”

不久,在闽侯县竹岐乡更偏远的里洋村(旧名洋里)仙殿古庙边,也发现了一块示禁碑,青石材质的示禁碑高2.05米,宽0.68米,立碑时间为同治四年(1865年)六月,比山洋示禁碑早一年。碑文上载:“八都散处山僻,盗窃横行,有妨耕种,更有匪徒三五成队,假为乞丐,强索不休,甚至路毙死尸潜移勒索。此风不革,何以安良,今合行出示严禁为止。”

与山洋示禁碑不同的是,该碑将乞丐写成了“匪徒”。从中不难看出,里洋村当时遭遇的境况更为糟糕,所遇强乞手段或更加恶劣。当时,里洋村属永福(今永泰)管辖,为了打击恶丐嚣张气焰,知县张鸿荃联手侯官(今闽侯)李知县合行立碑示禁,共同打击匪徒嚣张气焰。碑载:“嗣后遇有盗窃,经获反敢撒赖,准解送严惩。至于乞丐,只应盏米只文,毋许结队强乞。更有路毙死尸,着地保查明,实系无主之人,报明就地收埋,毋得扰良善。倘若奸民舞弊,移尸勒诈,法尤难宥,许该乡老擒镊赴县以凭从严究办。本县言出法随,绝不宽贷,自示以后,各宜凌遵毋违。”

山洋村山路崎岖,村落分散,方圆数十里小山坳里分别有下洋、桔洋、山洋、横坑、下寮、林洋、岐头、铁场等8个自然村散落其间。这里乡民习耕种,地产柴火、木炭,祖祖辈辈生活来源全靠肩挑力扛,生活艰辛。而里洋村则与远近闻名的天台山相邻,位置更加偏远,百姓生活同样艰难。让人疑惑不解的是,生活水平如此低下的穷乡僻壤,同治年间何来如此多的乞丐?这些乞丐为什么不去大村落接受布施,而宁愿舍近求远跑到小山村来行乞?当时又是什么原因致使乞讨这种社会现象转变成为一种社会矛盾?而引发这种社会矛盾的根源又是什么呢?笔者带着这些疑问,从浩繁的史料中寻找答案。

(二)

史料表明,晚清时期乞丐数量如此之多,跟当时整个社会背景密切相关,其中人口急剧膨胀与食物严重匮乏是引发矛盾的主因。清顺治十八年(1661年),全国人口仅为8000万左右,乾隆五十五年(1790年)增至3亿,咸丰元年(1851年)暴涨到4.3亿。福建人口增长更是超过了当时全国平均水平。乾嘉盛世,社会安定,经济发展,为福建人口迅速增长提供了条件。据《福建人口志》载,福建自雍正二年(1724年)到道光九年(1829年),人口增长了11.13倍。人口连年急剧膨胀,而耕地面积并没有增加多少,农业生产还停留在比较原始的耕作方式,亩产粮食才一百多公斤。即使是在丰收的年份,都养活不了这么庞大的人口,更不用说荒年、灾年了。而且大部分土地掌控在小部分人手里,广大贫苦农民根本没有土地可供自己耕种,只能靠打长工等方式获取些许粮食养家糊口。清同治年间,由于粮食歉收,大量饥民流离失所,沦为流民,为了活命不得已走向乞讨,成了一个特殊的弱势群体。

乞丐群体中除了饥民,还有部分是残障人员,或孤苦弃儿和鳏寡无依者。同时还掺杂一些好吃懒做者,更有些流氓痞棍、逃犯流贼也混杂其间,强丐恶讨现象因后者的参与操纵而产生。这些流氓痞棍将本地的乞丐纠集起来,规定一些帮规,然后由几个强悍的乞丐领头结伙,他们视小山村地僻人弱,山高法远,进行强索硬要,耍无赖乞讨。要钱不给时,即刻露出无赖的本来面目,割破自己的脸颊,以流血吓人,甚至将路毙死尸抬到人家大厅相要挟,直到讨到钱财为止。

同治六年(1867年)六月二十日,曾国藩与其幕僚赵烈文交谈时说:“京中来人所云:都门气象甚恶,明火执仗之案时出,而市肆乞丐成群,甚至妇女亦裸身无袴。”由此可以看出,同治年间,京都同样是乞丐成群,社会不安定,何况是其他地方。

但就是强丐一般也不敢进入平原区大村落撒野,他们把目标盯上了山区弱小对象。于是,像山洋、里洋这样单门独户、人丁分散、势单力薄的小村落,就成了强丐频频光顾的对象。地处偏远的山民无法与强丐恶讨现象抗衡,于是很多地方村民推举乡耆代表陈书,吁请县衙立碑“出示严禁”。因而晚清时期,福州周边山村出现了不少的“禁丐碑”。据报道,如今北峰寿山乡还保留有9块这样的石碑。省内其他山区也有,如闽东琴田村“奉县告照碑”,樟坑村“给示严禁碑”,半月里村“遵示永禁碑”,猴墩村“官禁乞丐告示碑”,清流县林畲乡舒曹村背坑自然村“奉宪禁丐碑”,南靖县船场镇西坑村“禁丐碑”等等。

现在看来,当时“禁丐碑”禁的只是一种表面的社会不良现象,官府并没有办法从根本上解决社会矛盾。人口盲目增长得不到有效控制,社会生产力水平没有提升,物质财富满足不了人们最基本的生存需求,流民、饥民依然在死亡线上挣扎,因而“禁丐碑”不可能使村民一劳永逸地免受流丐的侵扰。官府颁布的示禁条文在一定时间内起到震慑作用,不久又死灰复燃,重蹈覆辙,“示久法弛,弊仍复生,尤前更胜”。

(福州晚报记者 陈英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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