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南行台监察御史(江南诸道行御史台)
独一无二的外派御史台:江南行台的设置与元初政治
文|修晓波
元代江南行御史台是中央御史台(也称中台、内台)的派出机构。中国古代历史上在地方设置行御史台,元代以前未曾有过,元以后也没有再次出现。行御史台是元代政治制度设计中一个独特的现象,在元代监察体制中占有重要地位。元代先后设立过四个行御史台,但长期存在下来的只有两个,即江南行台和陕西行台。江南行台于至元十四年(1277)七月成立,统辖三省十道,即长江中下游以南的江浙、江西和湖广三省,以及江东、江西、浙东、浙西、湖南、湖北、广东、广西、福建、海南十道。
关于江南行台设立的背景,有两则为人们熟知的史料常见引用。一则是元江南行台都事索元岱说的话:“至元十四年,宋既平,国家以疆域广远,照临或有未及,爰立行台于维扬,以式三省,以统诸道,即今江南诸道行御史台之在集庆者也。建官设属,委任责成,与中台如一。”另一则是至元十三年(1276)监察御史田滋的建言:“江南新附,民情未安,加以官吏侵渔,宜立行御史台以镇之。”他们所言,都是汉人儒臣比照中原王朝御史台的职责,即所谓“登庸勋旧,简拔忠良,纠察百司,纪纲庶政”作出的理解,并不完全符合当时的实际。
中统元年(1260)忽必烈在开平即位,他依靠汉族臣僚刘秉忠等人的帮助,以汉法治国。“立中书省以总百官,宣庶政;枢密院以统军务,安边鄙。内外百司,秩然有序。然耳目之司未有攸寄,以为草创之初,未遑举行。”这是一个带有浓厚蒙古国传统色彩的中原王朝,机构并不健全。设有中书省和枢密院而未置素有耳目之司的御史台。如果仅用“草创之初,未遑举行”解释,显然有些牵强。其中应有忽必烈主观认识上的因素。与汉人儒臣动辄引用前朝典故不同,忽必烈对于御史台重要性的认识要复杂得多,这个认识很大程度表现在江南行御史台的设置上。应该承认,江南行台的设置与元初这一地区的政治、军事形势密切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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