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壕吏——杜甫(石壕吏杜甫的石壕吏)
杜甫《石壕吏》遭批判:想颠覆经典,却连起码的常识都没有
安史之乱后,大唐盛世落幕,百姓深陷战争泥潭,而唐军镇压叛乱不力,屡遭失败,失败后便到处拉丁拉夫,农民苦不堪言。
公元759年,唐大将郭子仪兵败邺城,退守河阳(今河南孟州),然后派人在河阳强行征兵。这天深夜,征兵干部们在石壕村强行征兵,惊醒了正在这儿借宿的杜甫。此时的杜甫,是从洛阳出发,经过石壕等地去陕西华州任司功参军之职的,他一路上看到遍地流民,心甚怜之;又亲眼目睹了官兵们拉丁拉夫的情景,愤而写下《石壕吏》一文。《石壕吏》关怀民生疾苦,反映社会现实,千百年来为人们所传唱,成了不朽的经典。
可是最近几年,突然出现批判杜甫《石壕吏》的声音,指责杜甫枉顾事实,错误地攻击朝廷,污蔑了石壕村村干部......那么,杜甫在《石壕吏》中,是真的错误地攻击了朝廷,污蔑了石壕村村干部吗?
安史之乱,民不聊生
核心证据居然是错误的
批判者有一个核心证据:当时唐政府实行的兵制是“府兵制”,“府兵制”下的农民依法应在20至60岁这个年龄段为国服兵役。按此,杜甫借宿的那户人家,老汉年纪不到60,不仅不主动去服兵役,反而逾墙逃走,属违法行为。石壕村派人去捉他,是依法办案,有错吗?杜甫是非不分,对于违法者,不仅不鄙视,反而同情心泛滥,写文攻击朝廷,污蔑认真做事的石壕村干部,实在是昏了头,傻到家。
上述理由看似有理,实则经不起推敲,因为批判者只知其一,不知其二。
不错,唐朝府兵制管辖内的农民,的确有义务当兵,因为府兵制是建立在均田制的基础上的。均田制是指国家将国有土地按人口分配给无地农民使用,农民得到了田地,作为回报,就要交“租”和“调”,并且服兵役。所以说府兵制下的农民平时务农,战时当兵,亦兵亦民。这种制度从北魏就开始了,我们所熟知的花木兰,其父亲就是一名府兵。
石壕吏趁夜捉人
可是,府兵制不是一个“筐”,不是所有的朝代,所有的时期都能用它来装;历史也不是静止的,要用发展的眼光看问题。事实是,均田制到了唐玄宗时期已经崩溃,因为国家无田可分,不能再搞均田制了,府兵制也就难以为继了。
《新唐书》载,开元十一年(723年),李隆基接受宰相张说主张,建立雇佣兵,府兵制开始向募兵制转变。此后10多年,李隆基将募兵制推广到全国。《新唐书兵志》记载,到天宝8年(749年),管理府兵的折冲府已无兵可交,唐政府停止征发府兵,改行募兵制。
杜甫的《石壕吏》写于公元759年,此时府兵早已停征,所以老翁并不是预备役兵员。石壕吏拿府兵制做法律依据抓人,是拿旧法当新法,拿前朝的剑斩今朝的人,这难道不是暴行吗?不值得批判吗?
《大唐诗圣》中的杜甫
道德绑架杜甫也未能成功在批判《石壕吏》的声音中,还有一个很冠冕堂皇的观点,就是“天下兴亡,匹夫有责。”具体而言,就是说当时的李唐政权处于“危急存亡之秋”,作为李唐子民,应“舍小家,救大家”,不应该对“拉兵拉丁”有抵触情绪。
持此种观点的人,可能忘了顾炎武“天下兴亡,匹夫有责”的上一句话:“国家兴亡,肉食者谋之。”这两句话都出自清初思想家顾炎武《日知录·卷十三·正始》:
“有亡国,有亡天下。亡国与亡天下奚辨?曰:“易姓改号,谓之亡国;仁义充塞,而至于率兽食人,人将相食,谓之亡天下。是故知保天下,然后知保其国。保国者,其君其臣肉食者谋之;保天下者,匹夫之贱与有责焉耳矣。”
顾炎武在此提出了“亡国”与“亡天下”两个概念,通俗地说,亡国指改朝换代,亡天下指“国人完全失去礼仪廉耻,变得如同禽兽一样,则天下亡”。那么如何保国和保天下呢?保国,就不需要我们这些老百姓操心了,让当官的去管吧(肉食者谋之)!保天下呢,我们每一个老百姓都有责任。
后来梁启超将保天下的涵义概括为“天下兴亡,匹夫有责”,以此类推,那么“保国”的含义就可以概括为“国家兴亡,匹夫无责”,因为那是为官者的事嘛!
安禄山
安禄山是唐的一份子,唐玄宗封他为范阳节度使,他起兵反唐,唐危,这当然属于“国之兴亡”的范畴,而不属于“天下兴亡”的范畴。老百姓没必要“舍命而捍卫之。”
再者,难道李唐百姓对李唐政权就没有反对权了吗?是不是李唐对你好,你要加倍对它好;李唐虐你千百遍,你须待它如初恋!儒家说:“君舟也,民水也,水能载舟,亦能覆舟”,一代雄主李世民还把它当座右铭,时刻警醒自己呢!
事实上,“安史之乱”是唐玄宗自作自受,此前天宝十多年间,他荒淫无道,朝政腐败,内用奸相李林甫,外用野心家安禄山。最后遭致叛乱,陷民于水深火热之中,按儒家说法,李唐政权早已“德不配位”,此时,老百姓无须再“承载”它,完全可以“倾覆它”。
唐玄宗
颠覆经典,光有勇气是不够的
杜甫的《石壕吏》之所以能成经典,艺术感染力自不必说,其思想性更是高人一筹。所谓思想性,除了要求立意深刻、有高度之外,还要求思想正确。若思想不正确,则全篇皆休。
批判者批判的,正是杜诗的思想性,但隔了千年去抓古人的毛病,那就得自身有极其过硬的文史功夫了,仅凭一腔颠覆经典的勇气,是远远不够的。
而让人遗憾的是,写作者果然是凭一腔勇气写文:他们不知从哪儿得到灵感,找到批判杜甫的两个“证据”,就心潮澎湃,提笔著文,指点江山,激扬文字了。却忘了一个基本常识:历史是需要考证的,口诛笔伐一个人要有负责任的态度。为什么不对两个“证据”进行甄别呢?比如说认真查阅下“府兵制”的前世今生,弄清楚它的起止时间;查阅下“天下兴亡,匹夫有责”的真实含义……
连这种最基本的工作都不肯做,就激动的提笔著文,岂不荒唐!
忧国忧民的杜甫
杜甫写作《石壕吏》时,四十八岁,饱经世事,早已过了“愤青”时代,这个年纪的杜甫,会不负责任的乱写乱说吗?杜甫也并非“乡野村夫”,对国家政策不甚了了;他关心国家大事,做过朝廷命官,在写作《石壕吏》时,他还是唐肃宗任命的八品司功参军。既然做过官,并且还在任上,应该有基本的政策水平,如果说他连自己生活的时代实行的是什么兵制都不清楚,可能吗?如果他罔顾事实,污蔑朝廷,朝廷能容忍他吗?
对于经典,我们不是不可以颠覆,但是要特别慎重,不是吗?
参考书目:《新唐书》;顾炎武《日知录·卷十三·正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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