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仰是不是精神寄托(信仰和寄托)
信仰与寄托,宗教还是我们精神的归依吗?
王建平:每日一文:《感知论第六部》(感知对话录、68)
生存者:
宗教信仰有什么用处?这的确是个问题。当初宗教的诞生,就不是为解决生计问题的,它不解决生存问题,但它解决生存为什么的问题。事实上,宗教之所以诞生,正说明了生存不是终极目的,精神存在才是我们的终极目的。社会现实是生存现场,宗教信仰是精神空间,人是活在现实中,存在于精神里,这是不是宗教信仰不可缺失的原因?宗教的存在意味着什么?这难道不包含着人类存在的深刻的奥秘吗?
感知者:
说得挺好,宗教是精神活动的产物,绝不是生存活动的产物,动物们就绝无宗教信仰的行为存在。我们一般说宗教信仰是一种精神寄托,这个“寄托”一词很形象,我们将精神寄托到宗教信仰中,就是像火车站的包裹寄存一样,我们将精神打包寄托给宗教信仰,目的就是给我们的精神世界找到一个好去处和好归宿,我们活着,精神的安定、满足和幸福愉悦才是真正的目的,无疑,我们就是为精神的存在而活着的,这就是我们与其他生物最大的不同。
但是,宗教是我们精神的最佳寄存处即理想的寄存处吗?看看数千年来信徒们状态就知道了,看看数千年来各门教派的纷争就知道了,看看宗教信仰给我们带来的后果就知道了。宗教信仰涉及人的精神领域不假,宗教信仰涉及人的终极关怀不假,宗教信仰涉及人的思想观念和意识形态不假。不过,宗教信仰精神的封闭性、片面性、矛盾性和非理性十分明显,我们把精神寄托到宗教信仰中,到头来发现根本取不出来,我们丢失了“取货单”,我们寄托在宗教信仰中的精神希望不能兑现,这是一种“存得进去,取不出来”的不可逆模式。
我们的精神希望在宗教信仰强力的不可怀疑的控制下踪迹全无,精神寄托的后果是使人精神丧失,信徒们的精神状态是千篇一律的失落相,我们在宗教信念中是找不到自我的,我们在教义的实践中是必须放弃自我的,我们在宗教信仰的活动中是无法证实自我的,在这种“只存不取”的单向运行中,我们失落得更为彻底,因此,宗教信仰往往体现为一种精神的暴力行为:不容怀疑、不容批驳、不容犹豫,更不容否定。我们把精神交给宗教信仰以后,身不由己成为一种显著特征,信仰是不容证明的服从,这种服从取消我们的精神存在,除了减轻精神负载的效果以外,仍然给人以虚飘的空洞感。所以,宗教信徒们的“信”成为一个要命的死结。宗教一再强调的就是“信”,这个“信”却成了信徒们的终生负担,怕自己不“信”成为了信徒们的恶梦。
信与不信成为宗教信仰存在的必选题,将人类最重要的必须的和必然的精神出路维系在“信与不信”的选择上,这显得荒谬,让“信与不信”作为人类至关重要的选择实在不可思议,而“信与不信”的理由更是荒诞不经,当人类的整个精神王国建立在“信与不信”的前提下,这让理性存在的人类情何以堪?我们需要的是精神世界的必然去路,即到达精神王国的超级通道,我们却像孩子玩游戏一样在精神王国的入口处猜谜语,这种赌上一把的感觉怎么看都不严肃,我们不信怎样?信了又怎样?而人们信与不信都像是对人类智慧与文明的嘲讽,我们向往的终极性的精神存在竟然是这种方式的选择,我们能这样信任宗教吗?
从“信与不信”的入口处进入的宗教信仰,能承载我们充满无限想象的精神存在吗?我们具体的精神幸福和精神愉悦的存在建立在“信”的基础上吗?“信”能给予我们的就不能给予不信者吗?“信与不信”是楚河汉界吗?这是一种什么逻辑?信的人都得福,不信的人都遭难,难道就这么不自信?一个简单的不信就拒绝了整个无懈可击的理念体系,自信满满的宗教理念竟然跨不过不信的界限,这说明了什么?这足以说明,宗教信仰不是人类的必然去处,只不过是提供给人们的一种可能的选择,这种选择可靠吗?即使是坚定的选择者到死都不能得到肯定的结论,因为宗教信仰本身拒绝下这种结论。(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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