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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行下效出自哪个朝代(上行下效打一古籍)

上行下效,古代官府不作为,连民间也学坏了

钓鱼执法的英文是“Entrapment”,这个词取代“Decoys”和“Inducements”,最早用作法律术语,是在1899年美国联邦法庭审理“人民诉布雷斯德”一案中。1915年,美国联邦法院在“吴伟诉美国”一案中,第一次接纳了被告的申辩(吴伟),同意将中国劳工非法引入美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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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钓鱼执法的历史远不止这一百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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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最早使用类似手段的是卫嗣公。卫国是春秋时第一个崛起的准强国,国土面积狭小,夹在晋、齐、鲁、宋、郑之间,谨守周公“启以商政,疆以周索”的指示,以边贸立国,所以对市场秩序非常看重,生怕管理边市的“关吏”刁难客商,断了财路。

《韩非子》里记载,“卫嗣公使人为客过关市。关吏苛难之,因以金,乃舍之。公谓吏曰:‘某时有客过而所,与汝金,汝因遣之。’吏大怒,而以嗣公为明察。”卫嗣公派人假扮客商通过关口的集市,遇到守关官吏的刁难,拿出银子打点一番,这才放行。卫嗣公找到这名官吏,问他是不是某天,有位客商路过这里,送了银子,你就让他通行了,其大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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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位将“钓鱼”手段付诸实施的皇帝是隋文帝杨坚,而且是用于治吏。《隋书》记载,“高祖性猜忌,素不悦学,既任智而获大位,因以文法自矜,明察临下。恒令左右觇视内外,有小过失,则加以重罪。又患令史赃污,因私使人以钱帛遗之,得犯立斩。”

杨坚性情猜忌,怕官吏贪赃枉法,就私底下派人去送钱帛,谁收了,斩立决。晋州刺史、南阳郡公贾悉达,显州总管、抚宁郡公韩延等官员都中了隋文帝的“计”。他还曾派柳彧“持节巡省河北五十二州,奏免长吏赃污不称职者二百馀人,州县肃然,莫不震惧。”这种“钓鱼执法”的手段简单直接,却成绩赫赫,面对的风险高,铤而走险者自然就少。当然蒙冤的亦不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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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坚的性格,显然使“网”收得过细了,大鱼小鱼乃至虾米都一起捕上来,搞得风声鹤唳、草木皆兵。他发起火来,当庭杖责,有人一天挨了四次,险些丧命。唐太宗李世民对他有一个评价,一日李世民问房玄龄、萧瑀:“隋文帝何如主也?”房、萧二人回答:“隋文帝勤于为治,虽性非仁厚,亦励精之主也。”

唐太宗说:“你们虽知其一,不知其二。隋文帝不明而喜察,不明则照有不通,喜察则多疑于物,事皆自决,不任群臣。天下至广,一日万机,虽复劳神苦形,岂能一一中理!群臣既知主意,唯取决受成,虽有衍违,莫敢谏争。此所以二世而亡也。朕则不然。择天下贤才置之百官,使思天下之事;关由宰相,审熟便安,然后奏闻。有功则赏,有罪则刑,谁敢不竭心力以修职业,何忧天下之不治乎!”

当然,李世民也干过钓鱼执法的事儿,显然是受了隋文帝的影响。他秘密派遣亲信故意去行贿要害部门的官员,其中,“有司门令史受绢一匹。”唐太宗立即派人把这个司门令史给抓了起来,准备杀一儆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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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部尚书裴矩知道此事(民部改称户部是在唐太宗去世之后,贞观末年,此时仍叫民部),劝谏道:“为吏受赂,罪诚当死;但陛下使人遗之而受,乃陷人于法也,恐非所谓‘道之以德,齐之以礼’。”用道德引导百姓,用礼制去同化百姓,是《论语·为政》中的话。唐太宗听了,顿时明了,并把这件事通报给在朝的五品以上文武官员,还把裴尚书表扬了一番。

后来,又有官员上书“请去佞臣”,唐太宗就问“佞臣为谁?”,上书之人对曰:“臣居草泽,不能的知其人。愿陛下与群臣言,或佯怒以试之,彼执理不屈者,直臣也,畏威顺旨者,佞臣也。”让太宗佯装发怒试探官员,是引诱他走“钓鱼执法”的老路,唐太宗于是说了一段很有名的话,迅速抢占了道德高地:“君,源也;臣,流也;浊其源而求其流之清,不可得矣。君自为诈,何以责臣下之直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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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清时,钓鱼执法的情况越发普遍,这与地方治理模式有关。明清时地方官员流转很快,原则上一个知县一般就干满三年,吏部三年一次京查,要么升、要么贬,更多的是调任,这也是为了防止腐败。但地方官对地方的情况就很难摸熟摸透,加上佐官人数不多,不过就县丞,主簿,县尉等几位,大部分工作只好倚靠本地的吏。

吏没有上升通道,属于三代不能参加科举的贱籍,一些吏连薪水都没有,比如捕役和快手合称捕快,干着最危险的抓捕,得到的就只有工食补贴,还不提比他们还要惨的帮役、白役,这些人怎么生活?靠钓鱼执法。

钓鱼执法,首先要找对鱼,就是那些有钱有粮但无权无势的人。找到之后,就找个外地无赖假装讨饭,到鱼那里去装逃荒的穷苦人,要求收留。鱼要是动了恻隐之心,果真收了,或者起了贪念,以为可以白得个壮劳力,第二天,衙役准到,先扣上一顶窝藏逃犯的大帽子,想摘下来,就看鱼肯出多少钱了。这种方式,被称为“活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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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有死钓。找一具无名尸体,饿殍最好。趁天黑把尸体拉到鱼家门口。第二天不等天亮,衙役们就去敲门,有尸体肯定有命案啊,这又是一顶大帽子,想摘下来,还是得花钱,这就是“死钓”。

第三种是针对旅人的。穷家富路,出门在外的客商身上总少不了银子,衙役们找一个烟花女子扮成离家出走或迷路的良家,客商要是一时把持不住自己,马上就会有人找上门来,说客商拐带良家妇女。衙役随后就到,连唬带骗,把钱要下来,大家一分。这叫“放鸽钓”,也就是如今所说的“仙人跳”。

上行下效,衙役们这么干,地方精英们自然也不会放过机会。地方治理往往要倚靠地方精英,拿了功名的,积攒了田产的,统称为缙绅。按照瞿同祖先生在《清代地方政府》中的归纳,在乡土中国,现职、退休或罢黜的官员,举人以及正式或捐纳的生员等,都可以划归缙绅之列。在乡间“保甲制度”的框架下,这个人群的权力不小,收税、治安、仲裁、文化,都要靠他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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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些地方精英维护自身权威的手段很多,其中很重要的一项就是垄断民间宗教活动的祭祀权,比如在徽州的黟县,祭祀一定是由村内几个大户轮流“坐庄”的,外人无从插手,在天津也是一样,最突出的例子,就是皇会。妈祖信仰在清朝中期已经广泛分布于沿海、沿河地区,加上兴起于山东的泰山女神信仰体系,两相融合,就形成了娘娘信仰,这是天津民间宗教中最重要的组成部分,而娘娘的祭祀活动,就是皇会。

直隶一带,本就民间宗教繁多,有兴起于山东的罗教,奉无生老母,还有兴起于清中期,蓟县人羊宰发起的在理教,奉观世音菩萨。民间信仰多杂糅,信罗教和在理教的,同时也信娘娘,地方精英中也存在这种情况。这本来没有什么,但教多,秘密结社就多,在天津最著名的结社,就是长青会,而偏偏地方精英是很喜欢参加结社活动的,这也是扩大自身权威的一种手段,和如今的“圈子”没什么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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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青会的缙绅们,是要负责筹备皇会的。筹备是要花钱的,娘娘的宝辇要钱,各乡的会有放河灯的、抬杠箱的、敲法鼓的、爬杆的……哪一种,都需要钱。钱从哪儿来?要地方集资,说白了,就是地方精英带着人去收一道不是税的税。总有人不交,尤其是外地客商,我又不信娘娘,凭嘛交这钱?收不上来怎么办?做局。

做局最常用的方法,恰好是跟衙役学的“死钓”,趁夜,弄个“抽白面儿”(吸毒)的,或者“死倒儿”(尸体)放在店门口。第二天天不亮就去敲门,先扣一顶杀人越货、搞黄赌毒的帽子,给钱就摘帽,还是不给,那就算被赖上了,唱莲花落的把店一围,大肆宣扬,或者当地的惹惹(混混)凑上去非要吃一份例钱,买卖就算是彻底没法干了。这并非我的杜撰,是做田野调查时听会里的老人们说的,如今虽然没有“在理”(信在理教)的,但家里摆着观音菩萨像的依然不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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