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朝的井田制是什么意思(西周井田制和秦汉名田制的区别)
秦史杂谈—浅析先秦至秦朝井田制的历史演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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井田制体现了我国古代夏商周三代奴隶社会的基本政治经济制度。各诸侯国的争强改革,社会变迁,最终让井田制彻底淘汰。
井田制的淘汰其实是社会发展中必然的结果,因为春秋战国时期铁制农具的出现和牛耕的运用,生产力得到了一定程度上的解放。
这使得整个社会的生产力都往上拔高了一截,所以这种划分公田和私田的土地制度就跟不上时代。
井田制的概念和应用我们可以从历史的记录中看出来西周时期的土地是被默认为全部都是官家的,至于这土地上站着的人,自然也全部都是官家的。
周天子拥有所有土地和人员的分配权利,那么天子将土地和人员分封给诸侯时,这些土地和人员就拥有了两个主家。
一个是被分封的诸侯,而另一个则是这天下的所有者。
被分封的诸侯相对地拥有了被分配土地和人员的使用权以及收益,但当周天子想要取回时,也不得不乖乖地交出来。
当时的奴隶社会与封建社会不同,站在土地上的人不被叫做民,而被叫做奴。
同样是人,却被划分出了三六九等,同样是有的可以称自己为士,有的可以做上高官。而有人却只能当他们的奴隶,没有尊严,不知温饱地活着。
这些奴隶在耕种土地时仅仅拥有他们的使用权,而并非所有权,他们需要向自己的上一阶层提供劳役和贡赋。
这就导致了先秦其实是形成了一种等级非常明确的社会结构,下层必须依赖于上层土地,而所有的社会阶层都要依赖周天子。
下层是没有机会可以变成上层的,这不仅仅是阶层的固化,也是土地所有权的固化。
更是当时整个社会发展的一种固化,这种固化无法让社会进步,社会只会在这种固化下一步步地倒退。
你不接受我的分封,那么你就无法拥有土地,更无法在当时的社会上生存下来,所以其实不难看出井田制和分封制是紧密相连的。
两者互相依存,互相牵制。土地在当时社会中就不是个人拥有的资本,也绝不可以作为买卖的商品。
因为所有的土地都是周天子的,它是一种名义上的公有制。
从《孟子》关于井田制的记载中,我们可以看出井田制还有几个特点:
第一,私田上的部分成果是农奴本身的,这一部分可以让农奴们维持在一个微妙的平衡点上,就是每天都要为了活着和填饱肚子而努力。
第二,在当时那个处于分封制的年代里,公田就代表是公家的东西,那么公田里所产出的所有一切都是属于上层的。辛勤工作的农民们并不能在公田上得到一分一毫的收获。
第三,不难看出,私田的劳动是远大于公摊到每个农奴身上的公田劳动的。
第四,农奴们需要耕种所有的田地,而他们因为是奴隶,所以并没有优先保证自己的权利,公田是要优先耕种的。
私田和公田的比例也是为了调动农奴的劳动积极性。不然连肚子都填不饱,又哪里来劳动积极性呢。
那么其实在奴隶制社会的背景下,国内的市场是尚未成熟,而且劳动力也是十分有限的资源。
井田制最适合于分封制的一点就在于它是可以满足高层的需要的,它不仅将大部分产出送往高层手中,同时又让农奴们可以勉强吃饱。
但仍害怕如果有一天不努力就吃不饱。在农奴间这种微妙的平衡就可以让他们不生出其他的心思,专心致志地为了上头的大老板打工。
而且拥有封邑的数量多少也可以成为衡量当时人社会地位的一种标准,所以还是比较契合于当时的分封制。
由此可见,井田制的诞生绝非偶然,而是拥有特定的历史背景,是顺应时代的产物。
井田制的衰落与私有制的出现农业生产怎样才会出现更高的生产效率和更高的收入?
当然是因为新型农具的出现和使用,也是因为人们找到了代替重复性劳动的方法,这就解放出一部分人力资源。
铁制农具和牛耕出现在了秦朝还没有统一天下之前,不论是使用铁质农具还是使用牛来代替人进行耕地都是一大进步。
当时周天子的地位已经不再那么稳固,下面的诸侯也不愿意再听从周天子的调遣,他们之间抢夺地盘,抢夺人口,抢夺更多的金钱。
当整个社会不再有一个统一的声音时,就会加重社会对于金钱,粮食和人口的需要。
不管是各诸侯的需求还是新型农具的出现,都会让这些诸侯为了各自的利益放松对于农奴的约束,让他们拥有更高的收入。
让他们拥有更高的效率,调动这些农奴在工作上的积极性。让这些人为他们带来更多的是粮食,好支撑整个社会的平衡和各位诸侯的野心。
而当时的井田制带来的产出无法满足这些诸侯的需要,分封制也不能再满足这些诸侯对于权利的渴望。私有制就应运而生,私有制的出现也导致了社会生产力的整体向上迈进。
就像井田制是顺应时代的产物,那么私有制也是顺应时代和当时天下格局的时代产物。
这些产出也可以让农奴在社会上的地位得到进一步的提升,而且当时社会的主体人员还是以农奴为代表的下层民众。
那么上层贵族在此时对粮食,人口和金钱的需要,这就使得这些下层民众和私田产出的重要性与日俱增。
同时粮食的增产就必然会导致人们吃饱饭,人们吃饱饭就会想别的,这时就出现了新的问题,也就是人口增长。
其实当时的各诸侯是乐意看到这一现象的,只有人多了才会有更多的产出,只有人多了才会产生更大的经济流通。
所以他们为私田耕作颁布了一系列政策,并且更加重视这些耕作的农奴们。作为这私田的开拓者,农民们拥有了更多的产出,拥有了更多的收益。
当一个人不断拥有与自身切身相关并且能够握在手中的利益时,就会为这件事而努力。
但如果一个人失去了可以让他吃饱穿暖的产出时,那么农民们对于公田失去兴趣,失去工作欲望也是必然的事情。
农业生产中,私田就慢慢占据了主导地位。当思田变多,人口增长也就不再是问题,而变成了各位诸侯里切实可得的利益相关。
对于维护自己的所得利益,每个人都会加快步伐,这些拥有野心的诸侯自然也不例外。齐国“相地而衰征,则民不移”,鲁国“初税亩,非礼也”,就应运而生。
这些政策虽然没有可以彻底地打破井田制,但是从政策层面上肯定了私田的重要性,也间接承认了诸多新开拓的私田的合法性。
在这些政策中,最为根本的是秦国的商鞅变法“故废井田,制阡陌,任其所耕,不限多少”。
这样的土地改革标志着秦国的井田制被彻底打破。私有制的被承认也导致了井田制的崩溃和分封制失去了原有作用。这时创立一种新的制度就成为了必然。
秦国通过商鞅变法创立了郡县制,这种制度破坏了原有的分封制,它是一种新型的地方管理制度,这个制度其实是加强了中央集权的。
因为郡县官员的任命是从中央直接下放,这样就不存在着地方上的偏见导致的各种事端。
这样就剥夺了奴隶主分封土地的合法性,从根本上动摇了奴隶主阶级统治的根基,土地则落入耕种者手中,正式成为私有财产。
从此农奴一词也就不复存在,改为农民。农民的重要性则在社会进步中一次一次地被提升,被认识到。
而且由于集体式劳作,随着井田制被废除而停止那么对农具等生产必需品的共同使用,就已经无法满足以户为单位的农民进行耕作。
这时就必须要从其他地方来获取这些必需品。这就催生了商业的逐渐兴盛,而商业的发展又促使了土地交易的出现。
从个人拥有对土地的处分权那一刻起,井田制复辟的可能性就被消除了。
小结:井田制作为一种古老的土地制度,在过去的集体工作模式以及奴隶制社会的背景下,发挥了他的作用。
也对当时社会的进步产生了一定作用。然而时代在进步,社会的政策,生产力的提高就会变成消灭井田制的催化剂。
而分封制的瓦解和农业生产力的提高带来了一系列新政策,经济上的新元素摧毁了原本的奴隶制社会。
这就导致了与奴隶制社会和集体工作背景分不开的井田制的消亡。这就是为什么说井田制的消亡会是社会发展的必然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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