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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道无亲常与善人是道德经79章(“天道无亲,常与善人”)

天道无亲,常与善人(《道德经》第七十九章)

自然规律的天道是没有偏私的,但常常会帮助善人,因为善人的行为暗合天道,自然就能行稳致远。

01 原文及译文

和大怨,必有馀怨,安可以为善?是以圣人执左契,而不责于人。有德司契,无德司徹。天道无亲,常与善人。(《老子道德经注》王弼注)

译文:调解深重的怨恨,必然还有余留的怨恨,这怎能算是妥善的办法呢?因此圣人保存借据的存根,但是并不向人索取偿还。有德的人就像持有借据的人那样宽裕,无德的人就像掌管税收的人那样苛取。自然规律没有偏爱,经常和善人一起。(参照《老子今注今译》陈鼓应)

02 天道无亲,常与善人

和解大怨,必然仍有余怨,也就是说有了矛盾以后,不管用什么方法去化解,都会留下很多的不满、埋怨和祸端,所以老子认为以德来和解怨(报怨),仍非妥善的办法,最好是根本不和人民结怨。也就是指导我们与朋友、亲人交往要珍惜,平时做事要小心,别真的等得了埋怨后,再想办法解决,这就如同钉了钉子,即使拨出来眼还在。如何才能不和人民结怨呢?莫若行‘清静无为’之政——即“执左契而不责于人”,这样就不至于构怨于民。如行‘司契’之政——向人民榨取,就会和人民结下大怨了。到了那时候,虽然用德来和解,也非上策。最好的“善”是什么?提前做好预防,“为之于未有,治之于未乱”。

本章提示为政者不可蓄怨于民。如果用税赋来榨取百姓,用刑政来约束大众,都足以构怨于民。理想的政治是以“德”化民——辅助人民,给与而不索取,决不骚扰百姓,也就是“执左契而不责于人”的意义。“有德司契”就是说对别人有恩而不认为大家是欠你的,也就是为而不恃,用有德司契的境界去管理,去治国就不会有大怨;用有德司契的境界去为人、处事,会让你成为一个“好人”,“福虽未至,祸已远离”。

“天道无亲”是说天道与人不同,不以人的主观情感附加给外物,自然规律不会偏爱任何人,“常与善人”不是说天道去帮助善人,而指善人得助是他自为的结果。

韩鹏杰老师的解读很有力量,他说一个已经够好的人,你不用去奖励他,他已经够完美,最大的奖励是他已经成为一个好人,这就是最大的回报。孔子也说:“求仁而得仁,又何怨?”天道是公平的,让一个人成为一个好人,那么一个好人吃点亏这是正常的,因为你作为一个好人,这已经是最大“道”给你的回报了。吃亏是福,吃亏、遭受磨炼是一个人成长最快的时候,不是吗?而且,天道它把规律、规则赋予了那些做善事的人,做一个好人,我们免去了很多祸端祸殃,所以说成为一个好人这就是对我们做好好人最大的回报,不需要其他的东西来“修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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