远期信用证的期限计算公式(远期信用证的期限计算方法)
远期信用证的期限计算
a)after sight, 通常称“见票后”。信用证42C栏表述为 ??DAYS AFTER SIGHT .....。那么什么时候才算”sight"呢?开证行(或保兑行,如果有的话)从快递公司签收单据那天开始算(在计算汇票到期日时,from和after是一样的)。所以这种信用证交单行(议付行)出单时并不知道具体的到期时,只有等收到开证行的承兑电时才能确认。
b)after XXX date, 常见的有 B/L date, 实务中也有发票日的,很罕见。42C栏表述为 ?? days after b/l date for ... 这种类型的信用证,交单(议付)出单时就能确定汇票的到期日,而且要求仅从汇票表面就能确定的汇票到期日,需要直接在汇票上打上到期日或提单日期。
2)承兑和议付问题
A) 承兑是指开证行或开证行指定银行对跟单汇票承诺付款的行为。汇兑过的汇票,不再受信用证的约束,而受票据法的约束,作为汇票的善意持票人,即使信用证项下的交易涉嫌欺诈,收款也是有保障的。所以境内银行,在做无追索的贸易融资时(福费廷),对没有汇票的迟期付款信用证,是有限制的(UCP600实施之后,没汇票也一样有保障了)。承兑的一般是开证行自己,或开证指定的境外分行或代理行,没见到过 available any bank by acceptance 的信用证。对汇票承兑后,承兑人承担第一性的付款责任,不对开证行的资信有相当的了解和事先签有业务合作协议,谁会轻易承兑?
B) 议付,根据UCP500的规定,正如5楼所说,议付行审单后,认为单证相符,预扣利息等费用后,立即把货款贷记出口商,然后作为单据持有人向开证行(保证行)寄单索汇的行为。国内的银行鲜有做这种议付的。UCP600没那么严格了,只要议付行有一个在收到开证行付款前就能预支给出口货款的表示,交单行就取得了议付行的地位。议付信用证开证行很少指定议付行,也需要远期汇票,开证行和保兑行也需要对汇票进行承兑。
根据UCP600的规定,开证行(保兑行)在签收单据后的五个工作日之内,必须对相符交单进行付款,承兑或通知到期日。对有不符点的单据,也必须在五个工作日内拒付,如果没有及时拒付,就必须付款或承兑、通知到期日。
承兑和议付信用证的主要区别是,自由议付的信用证,议付行自议付之日起,就取得了信用证指定银行的地位,权益受UCP600的保障;承兑信用证如果交单行不是信用证指定的承兑行的话,在收到承兑行的承兑之前,如果对出口商进行了融资,出现贸易欺诈等风险,交单行必须自己承担。在国内,不管是议付信用证还是承兑信用证,融资通常必须收到承兑电文,两者在操作上和风险程度上并无大的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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