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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后干部,挪用373万,判9年,90后干部挪用公款

 90后干部,挪用373万,判9年,90后干部挪用公款

根据报道,米某是一个90后干部,在还赌债的情况下,他挪用了四川天全县各村级账户的资金,共计373万余元,进行赌博。近日,四川天全县人民法院对其进行了一审判决,以挪用公款罪判处米某有期徒刑9年,并要求退赔其违法所得。

挪用公款是指公职人员或者其他受委托管理或者使用公共财物的人员,将公款挪作自己或者他人或者挪作其他用途,或者以虚假手段骗取公款,情节严重的,应当追究刑事责任。在此案中,米某作为当地的干部,明知这些资金是为村级事务服务的,仍然将它们用于个人的赌博活动,严重违反了职务守则,破坏了公正的经济运行秩序。

这起案件的审判结果表明,司法机关对挪用公款这种侵犯公共财产犯罪的态度是坚决的,不仅要追究犯罪责任,还要追回违法所得,保障公共财产的安全和公正。同时,它也提醒了干部们不要利用职务之便来谋取个人私利,应该恪守职业道德和职责,在工作中遵守法律和纪律,严格遵循职业操守,避免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