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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朝内阁大学士相当于现在的什么官(明清内阁大学士雅称)

导语:明、清两代的内阁大学士,哪个权力更大?

明代洪武十三年以前,丞相一直是统率百官,辅佐皇帝治理天下的最高行政长官。从一定程度上来讲,丞相分享了一部分的皇权,是真正的一人之下万人之上。明太祖废除丞相制度后,内阁应运而生,此后成明清两代的最高权力中枢。不过比较而言,明清两代的内阁又有很大的区别。

一,机构设置上的不同

洪武十三年,朱元璋彻底铲除了丞相制度,从此皇帝集皇权与相权于一身。但政务之繁剧,却远非皇帝一人所能胜任,尽管朱元璋起早贪黑忙个不停,可是很多政务仍无法顾及。于是便出现了内阁制度,翰林官们因而有机会走上权力的顶峰。

明代的大学士权力较重,尤其是内阁首辅几乎和宰相相当,而清代的大学士地位则另当别论。清初时,设议政王大臣会议处理国家重大政务;雍正时,又设军机处;咸丰时,又设总理衙门等机构与内阁分权。这就造成了清代内阁不可与明代内阁同日而语。

明代“非翰林不入内阁”,内阁大学士由翰林出身者十居其九;而清代为满汉双轨制,满大学士并不要求翰林出身,这就造成了清代的翰林院与内阁的关系又不能和明代相提并论。不过,清代的内阁为正一品衙门,大学士为文官极品;从机构设置上来看,清代的内阁是当时高于所有中央部院的一个具有中枢性质的机构。

很多人认为,清中期以后,军机处才是中央的权力中枢。其实这种看法不完全准确。《大清会典》称:“内阁大学士掌议天下之政,宣布丝纶,厘治宪典,总均衡之任,以赞上理庶务”。大学士(包括协办大学士)与内阁学士统称“阁臣”,事实证明,“阁臣”在清代中央机构中无论是地位还是作用仍然是举足轻重的,并不像人们想象中那样是个摆设。

二,职能上的不同

清入关后,于顺治元年(1644年)即从大学士冯铨、洪承畴之议,继承了明代内阁“票拟”的制度,决定由内院票拟题奏,这是清代“票拟”之始。票拟之权仍由大学士所掌。

其具体步骤是:先由内阁侍读详阅并拟出初步处理意见,称为“票签”,送大学士阅定后,再由票签处中书誊写正签,随本附进。凡事属两可或是阁臣难以提出肯定意见时,须由皇帝决断的本章,内阁则票拟两种、三种,甚至四种意见供皇帝选择采用。

明代的皇帝为限制内阁权力,另有批红之权操于皇帝。但实际上此权往往落入司礼监太监之手。清代对此进行了变更,每日进呈之本章,或照拟、或须请旨,或于原签内奉朱笔改定。如果经过皇帝的最终认可,是为“红本”。随后便可传抄于各衙门。皇帝若是不同意内阁所拟之签,则会将本章折一角退回内阁,称为“折本”。内阁接到折本后,须当面向皇帝请旨。

清代的内阁大学士虽没有明代那么权重,但皇帝在很多重大事务上并不直接批答本章。而只是在内阁大学士提出意见的基础上,才做决断,皇帝的个人意见还是受到一定限制的,是一种程序运转下的产物,因而大学士所起到的作用是显而易见的。

清代汉大学士一般也要求是翰林出身,有清一代大学士共119人,其中翰林出身者达101人,进士出身者17人,举人出身者仅左宗棠一人。足以说明,清代对大学士要求还是很高的。

雍正七年,清廷设军机处,阁臣参与机务之权逐渐转移。不过阁臣票拟之权一直未变,只是中枢权力被分割为二,即阁臣票拟本章,负责庶务(一般事务),军机大臣拟发谕旨,承办机务(重要政务)。不过,军机处是个临时性的办事机构,历任军机大臣中也有许多人是大学士兼任,因此,名义上内阁大学士仍是百官之统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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