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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内电梯里的广告收入属于谁的(小区内电梯广告收入归业主所有吗)

导语:小区电梯里的小广告收入归业主共有吗?物业能取断水催缴费用吗?

小区内电梯里的广告收入属于谁的(小区内电梯广告收入归业主所有吗)

案例详情:

一天,狗蛋下班后嘴里哼着“自由飞翔”买菜回家,刚到门口就看到一个背着书包、扎着马尾辫的、气质小仙女小花拿着一叠广告走出电梯,狗蛋好奇的问:“小花你拿着这么多广告就不怕被保安大叔发现吗?,”小花毫不在乎的说:“这有什么好怕的,咱们广告公司跟你们小区业主签订了协议,才敢投放广告,要不然谁会冒这么大的风险”。小花看着狗蛋一脸呆萌的样子说:“不跟你聊了,还有一大堆小区没贴呢”。狗蛋心想:电梯是咱们小区业主共有的,广告投放所获得的收益也应当由小区业主共有啊?怎么连我们都不知道这回事呢?第二天狗蛋就屁颠屁颠的去问物业,但是小区物业对此并未答复。

在现实生活中,小区业主共有产权部分收益产生的归属问题一直都有争议,诸如电梯广告、外墙广告等,利用小区共有部分,从事经营活动,多数是物业公司和广告公司直接签订协议,事先并没征询小区业主的意见,广告费直接由物业公司收取、管理,业主很难获得这部分利益。

针对这种现象,全国两会审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作出了明确规定

问题(一)

法律条文 《民法典-物权编》第282条规定,建设单位、物业服务或着其他管理人等利用业主共有部分产生的收益,在扣除合理成本之后属于业主共有。

《民法典》第943条规定“物业服务人应当定期将服务的事项、负责人员、质量要求、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履行情况、以及资金使用情况、业主共有的经营与收益情况等以合理的方式向业主公开并向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报告”。

也就是说,电梯间小区楼房外墙等建筑物共有部分归小区业主共有,由此产生的收益,也应归属全体业主所共有,物业公司只是代替管理。这样就明确了物业公司的权利范围,减少了实践中纠纷的发生,保护业主的利益。

温馨提示:

1.物业公司利用小区从事经营活动,须提前告知业主,经法定人数业主同意后方可实施。

2物业公司应定期主动公开小区公共部分收入及使用情况

3业主对小区共有部分收入及使用情况有疑问的向物业询问,如物业存在推脱、拒绝等行为;可以采取相应法律手段。

问题(二)物业有权采取强制措施催缴物业费吗?

在我们日常生活中,有些物业公司对于楼上乱扔垃圾的事情不管不问,江苏一男子拒交物业费,决定等物业管理妥当后再交,不料被物业人员强制停水,这种“霸道”的催缴行为可行吗?

答案当然是否定的

根据《民法典》规定,物业服务人员不得通过停止供水、供电、供暖、供燃气等方式来催缴物业费。

望各大业主悉知,物业公司引以为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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