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国初期的圆明园在哪里(民国时期的圆明园)
1911年辛亥革命之后,大清王朝终于走到了历史的尽头。然而,清政府虽然覆灭,但清帝的“逊位”是有条件的,这正是当时革命政府与袁世凯南北双方和议的结果,具体体现在1912年颁布的《清室优待条件》之中。
溥仪在《我的前半生》中曾有记述:“宣统三年旧历十二月二十五日,隆裕太后颁布了我的退位诏。一部分王公跑进了东交民巷,奕劻父子带着财宝和姨太太搬进了天津的外国租界。醇王在会议上一直不发言,颁布退位诏后,就回到家里抱孩子去了。袁世凯一边根据清皇太后的懿旨,组织了民国临时共和政府,一边根据与南方革命党达成的协议,由大清帝国内阁总理大臣一变而为中华民国的临时大总统。而我呢,则作为大总统的邻居,根据清室优待条件开始了小朝廷的生活”。直到1924年冯玉祥驱逐溥仪出宫,溥仪小朝廷在北京仍存续了十余年,这就是所谓的“紫禁城小朝廷”时期。
《清室优待条件》保留了末代皇帝的尊号,要求“中华民国以待各外国君主之礼相待。”而且,皇帝退位之后,“岁用四百万两”,由民国政府拨付。与此同时,“优待条件”还特别提到“大清皇帝辞位之后,其原有之私产由中华民国特别保护”。从当时的归属权来看,此时的圆明园也属于逊清皇室的私产。据史料记载,宣统三年(1911)九月,清廷决定圆明园附属于颐和园,由清廷总管内务府大臣世续等管理。是年十二月宣统帝逊位,国体变更,圆明园仍由清室总管内务府管理。
圆明园乃清代重要的皇家园林,自康熙年间兴建,历经雍正、乾隆、嘉庆、道光、咸丰等朝的增修扩建,已成为清代重要的政治与文化中心。圆明园因清代帝王的园居理政而成为清廷的行政中枢之一,早在雍正二年(1724)即设立了圆明园护军营,由圆明园八旗护军营与圆明园内务府三旗护军营联合组成,兵丁计六千余人。
八旗驻防之地均修建有营房,在清朝灭亡之后,这些营房也逐步演变为民居村落,散布于园林周围。直到宣统元年(1909),据档案记载,圆明园的八旗兵丁及其家眷仍有一万六千四百七十八名。这些兵丁加之管理圆明园的各类官员,在民国之后自然仍属溥仪的小朝廷管辖。当然,民国初年政局不稳,民国政府给溥仪小朝廷的拨款,除民国元年兑现四百万两的承诺之后,此后逐年缩减,民国二年减至二百八十余万两,民国五年以后更是减到一百多万两。因此,溥仪小朝廷的开支也逐渐捉襟见肘,不得不以租房卖地来弥补经费之不足。面对内务府、宗人府及鸾仪卫等各衙门的开支缺口,溥仪也只好一再压缩机构,精简人员。
圆明园的地租也是溥仪朝廷的收入来源之一,对此溥仪内务府一直是高度重视的。1921年11月23日,溥仪内务府专门致函民国内务部,称其园内水旱地亩数目与清丈数目不符,故而重新造册送内务部备案。而他们更关心的是圆明园外的皇室地产,早在民国四年(1915)即要求内务部饬令京兆尹查明数目,但京兆尹并未核查。
因此,他们再次要求内务部完成园外皇室地产的彻底清查,以此作为其征收租税的凭据。除地租之外,圆明园遗址内还保存着大量文物、山石、太湖石等,成为多方势力觊觎的对象。因此时的溥仪小朝廷偏居紫禁城一隅,本身也并无多少权威与实力,故而此时的圆明园似乎成了“唐僧肉”,各类机构与军阀势力、底层贫民都想来此分一杯羹。
民国档案揭示,包括步军统领衙门及其统领江朝宗、北洋政府内务部、直系军阀王怀庆、中央公园甚至燕京大学都从圆明园掠取或搬运过山石、石狮等,各类军人与窃贼更是屡见不鲜。
溥仪内务府虽屡次向北洋政府提出交涉,但最终也无事于补。如1919年,圆明园总管王和喜声称,“本园西大墙现在仍有军人拆毁、拉运砖块,随意售卖。”这一情况上报给溥仪内务府后,内务府专门致函步军统领衙门,“查该园墙垣极应保存用,特再行函请贵衙门饬知牟兵妥为保护。至纫公谊。”类似请求甚多,估计都是不了了之。此种状况之下,圆明园的衰败与没落似乎是无法避免的了。
▲安佑宫石麒麟,20世纪20年代,燕京大学建校时,这对石麒麟被移至校园中
1913年7月,李大钊与友人游圆明园,“夕阳影里,笳鼓声中,望圆明园故址,只余破壁颓垣,残峙于荒烟蔓草间”,于是赋诗两首。其一称“玉阙琼楼委碧埃,兽蹄鸟迹走荒苔。残碑没尽宫人老,空向蒿莱拨劫灰。”可见其一斑。
民国政客黄濬所著《花随人圣庵摭忆》中有《圆明园被焚之记载》一文,称“余居北都卅年,凡三游园址,民国七八年时,犹存残础遗石;十五六年间,则辇移几尽。今清华、燕京两大学,偃蹇邻其故墟,望古者类能言之。”据黄濬的观察,仅七八年的时间,圆明园文物损失殆尽。在周边高校环伺的状况下,圆明园处于明显的弱势,正可谓“无可奈何花落去”。
[作者]
李 扬
[文章转自]
三山五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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