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皖北人名声(皖北人是哪里)

导语:皖北流民:明代“人地矛盾”突显的代表,为何久久不能平息?

导语

所谓皖北,指的是淮河北部以及江淮之间偏北部的地区,该地区位在南北交汇处,辖江临海,扼淮控湖,向来是兵家必争之地。

从地形来看,皖北大多处于地势平缓的平原地带,地理环境利于农业种植,自古以来就是传统的农业区,在封建社会一度经济相对发达,唐宋时期的皖北地区曾有“走千走万,不如淮河两岸”的说辞,然而到了明代,皖北地区变成“十年倒有九年荒”的经济困难地区,其农耕经济也经历了由盛转衰的发展历程,这与明代皖北地区农耕环境恶化有着直接关系。而皖北形势的恶化,直接造就了明代皖北流民的大规模爆发。

01

唐宋时期,皖北地区是国家富庶地区,皖北民间就有了“走千走万,不如淮河两岸”的谚语,这说明皖北此时的生态环境尚可。然而明代以后,皖北“十年倒有九年荒”成为常态。

这一时期的皖北地区灾害频发,水灾、旱灾、蝗灾、风灾、冰雹、地震、瘟疫等各种灾害接踵而至,多灾成为这一地区的主要环境特征,而且有时间长、频次高、地域广、灾情重和多灾并发等特点。再加之当时黄河南泛夺淮尾闾入海、淮失故道以及由此导致的淮河流域的负向变迁,皖北地区的自然环境逐渐恶化。

旱灾

据史料记载,在明朝统治的276年间,皖北地区共发生旱灾115次,从时间分布上看多集中在明朝中后期,且经常连续发生,明代皖北地区连续3年以上的旱灾达12次。

除此之外,旱灾发生的同时,往往还引起多灾并发的情况。如《明英宗实录》所载:

凤阳“自正统九年至正统十年以来,旱蝗风雹,诊气时行”。

景泰六年(1455年),凤阳“今夏亢旱,(不久)狂风骤作,雨雹交下,连日不止”,又有《明世宗实录》记载:嘉靖三年(1524年)十一月,庐州、凤阳、滁州、和州等地,先旱后水,河水泛滥。可见,明代皖北地区旱灾发生之频繁,所谓“赤地千里”,就是当年大旱的真实写照。

皖北地区203个年份发生了水旱灾害,占明朝统治时间的73%,其中水灾149次,且从时间上看,无论是水灾还是旱灾,主要都集中在明朝中后期。

明朝皖北水旱灾害主要有以下特点:一是水旱灾害同时发生范围广。二是水旱灾害在几年甚至十几年之内连,据统计,明代皖北地区连续3年以上的旱灾达12次、水灾多达25次。三是水旱灾害与其他多种自然灾害交叉发生。

蝗灾

明嘉靖年间宿州地区遭遇蝗虫危害:“蝗之为灾,甚于水旱。凡所过之处,草枯地赤,六畜无以为饲,不惟伤禾稼而已。”

蝗灾往往伴随旱灾而来,明朝中后期不但旱情严重,蝗害亦烈。从嘉靖到崇祯共有59个旱灾年,几乎每两年就有一年要发生旱灾,而蝗灾在万历年后最为严重,整个明代有40 个蝗灾年,而万历年以后竟占了16个。在明代安徽地区,亦是如此。

据《宿州志》记载: “明嘉靖十年 宿州旱蝗,民多逃离。”;“明崇祯十二年舒城、巢县旱蝗,无为遍地皆蝻,人不得行。”;嘉靖八年,凤阳所属州县发生旱、蝗,不久水灾。嘉靖二十九年六月,凤阳府旱灾,十月,有旱、蝗之灾。

万历四十年, 凤阳、泗州等处,“先是蝗旱,后遭淫雨。江北之灾,甚于七省。”;天启六年,庐州、凤阳各府属,春夏旱蝗为灾,入秋淫雨连旬,河溢海啸。次年凤阳等地:

“一岁而水、旱、蝗蛹,三灾叠至,禾稼尽伤。”

另外,明代中后期朝廷腐败,社会动荡不安,流民问题严重,朝廷疏于蝗灾治理,也大大加重了蝗灾暴发。

水灾

在多种自然灾害中,水灾,可以说是皖北自然环境恶化的头号元凶。明代皖北降水丰富,水灾频发。据《明英宗实录》所载:

正统二年,凤阳、和州、滁州等地,“阴雨连绵,河淮泛涨”。

正统十一年,庐州、宿州、凤阳,“夏秋大水”;景泰六年,凤阳、宁国、太平、安庆、庐州、徽州、池州诸府,广德、滁、和诸州,“雨雹交下,连日不止”。

另外,皖北各地大多处于地势平缓的平原地带,这种特殊的地理环境,也使得这一地区水流缓慢,泄洪能力较差,容易造成洪涝灾害。

从宋高宗建炎二年黄河泛淮开始,到宋光宗绍熙五年黄河全面夺淮,整个淮河流域的环境发生巨大变化,淮河水系遭到巨大破坏,下游河道因泥沙淤积,使得淮河洪水无法及时入海,给皖北的老百姓带来了深重的灾难。黄河泛淮造成的淤塞,改变了皖北地区原有的土壤性质,使得土地含碱量增大,平原沃土变得瘠薄贫瘦,对农耕造成不利影响。

除此之外,遇到洪涝灾害时,政府往往向下游地势平坦、低洼的皖北地区开闸放水,洪水迅速涌入,数天时间皖北多地即成水乡泽国。洪水导致田地、庐舍被淹,百姓流离失所,可以说闸坝水灾是统治者为了自身利益而强加给皖北人民的苦难,使得皖北地区的百姓即使在丰收之年也可能随时受到黄河洪水的威胁。

农耕活动对气候具有较强的依赖性,自然环境更是农业丰收的关键因素。对于皖北农民来说,“靠天吃饭”是普遍现象,但连年的灾害,造成皖北地区农业大量减产,民众生命安全没有保障,大量人员流离失所。

民间流传的“十年倒有九年荒”,正是明代皖北地区是“无年不灾”的体现,真实地反映了皖北灾害频发的情形。在自然灾害连年不断侵袭之下,皖北广大地区“地瘠民贫,生理鲜少”且“盖藏之有百无一二,地鲜种稻,所产惟麦、豆、秫、梁。既播种,即束手而听之于天命”,这导致这一地区粮食大量减产,社会经济极端困难。

02人地矛盾加剧

受生产力水平提高,税收政策变化的影响,明代人口的急剧增加,在带来充足劳动力的同时,也带来了人地之间的矛盾,荒地被开垦殆尽,人们只有想方设法增加耕地,毁林开荒成为解决粮食问题的途径之一,但同时也造成了自然生态环境的破坏,水土流失比较严重,加剧了水旱灾害发生的可能。

频繁发生的自然灾害严重破坏社会生产力,导致灾荒的产生,也导致该地区逐渐贫困,这又使得社会和民众承灾能力的降低或丧失,为了生存,民众不得不设法创造耕地,如此便陷入了恶性循环的怪圈,直接导致了明代代该地区农耕的衰落。

安贫守贱的民风

明代以前,皖北地区农业经济富庶,民风较为淳朴。《隋书·地理志》言:“好尚稼穑,重于礼文”;宋代欧阳修知颍州时称阜阳:“民淳讼简而物产美,土厚水甘而风气和”;《元史·地理志》称:“颍土旷民稀,习尚古朴”。

但到明代,皖北变成了 “民情好斗”、“民俗劲悍”、“民风膘集”的地区。由于自然灾害频发和土地贫瘠,使靠天吃饭的农业投入和产出不成正比,所以皖北民众屈从于灾害和贫困,安于天命,安贫守贱,满足于现状,民风愈发慵懒,不肯力作,“小富即安”。这与皖南民众在灾荒频发的情况下积极寻找生机,甚至形成了有较大影响的 “徽商”形成鲜明对比。

可见,听天由命、安贫守贱等消极保守的思想是明代皖北走出灾荒和贫困的障碍,灾荒年间,皖北地区民众不积极生产自救,对政府的赈灾和民间的救济依赖较大。

政府救济稍有迟缓,民众就会大量逃荒他乡,皖北因此成为明中后期以来全国“流民”主要来源地之一。皖北逃荒风俗影响深远,从历史角度分析,灾荒是该风俗形成主因。连年频发的各种灾荒,促使民众开始争抢有限的资源,人多地少的矛盾,更促使灾民产生恐慌心理,这使得民风逐渐产生变化,并最终走向剽轻,以致到明清时期,剽悍、尚武、好斗、健讼成为皖北典型的社会现象之一。

由于黄河泛淮破坏了皖北原有的自然环境,加之明代这一地区各种灾害频繁,造成了人们生命财产的巨大损失,皖北民风也越来越消极。这对皖北农耕经济发展带来了长久、负面的影响,也成为该地区长期贫困落后的根源,最终涌现出了大规模的皖北流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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