氏族五刑奴隶五刑封建五刑分别是什么意思(封建五刑和奴隶五刑)
导语:氏族五刑、奴隶五刑、封建五刑分别是什么?这15种古刑有多残酷
(说历史的女人——第1468期)
在人类历史上,刑罚是一种非常重要的存在。
当然,它主要是作为统治者实施惩罚的重要依据和手段。
单就中国古代史而言,其刑罚经统计,就多达500余种。
按照历史学家对于历史时期的划分,主要分为三个历史时期,分别是氏族部落历史时期、奴隶制历史时期、封建制历史时期。
而刑罚,在这个三个历史时期,也有着不同的表现。
刑罚的不同表现,可以说从侧面体现了历史的进步。
具体,我们就来看看氏族五刑、奴隶五刑、封建五刑分别是什么?这15种古刑有多残酷?
先说氏族时期的五种正刑,所谓正刑,就是纳入法典,被管理者最为广泛使用的刑罚。
氏族五刑为:
第一刑为黥刑。此刑比较古老,看来在最原始的时候,氏族时期的管理者都知道用这种方式作为刑罚来惩罚犯罪之人了。
所谓黥刑,就是在脸上刺字。简单粗暴,直接明了,让人之罪显露于脸,一眼便能被人看出。比如秦汉之交的名将英布,还有熟悉《水浒传》的读者,对此刑一定不会陌生,比如八十万禁军教头林冲、及时雨宋江等好汉,都被施以黥刑过。
从刑罚的严酷程度而言,黥刑是五刑之最轻的刑罚,对于被惩罚者所造成的肉体伤害比较轻,但对于被惩罚者所造成的心理阴影却很大。可以说,被黥刑过的脸,就如同携带着耻辱的标记。
因此,黥刑的目是精神之惩罚大于肉体之惩罚的。
第二刑为劓刑,所谓劓刑就是割掉鼻子,鼻子为人的面部五官之王,极其重要。因此,劓刑就格外残酷了。不但是可怕的肉体惩罚,而且更是耻辱。一个人一旦被施以劓刑,只能在遮面之中度日了。
在古代史上,有史记载受过此刑的著名人物是嬴虔。
第三刑为刵刑,所谓刵刑,即割耳。与劓刑的情况差不多,损其五官,是对犯人进行双重惩罚,肉体的和心理的。
第四种为椓刑,该刑是废掉男女之繁衍生育之功能,在具体操作上,是宫刑的1.0版。
第五种是杀戮。对犯人直接杀掉,但不许埋葬,而是抛尸于野地,任由鸟兽吃掉。
接着再看奴隶五刑。
第一种为墨刑,所谓墨刑,类同黥刑,区别是黥刑是在脸上刺孔,而墨刑是在黥刑之基础上更进一步,将刺孔或字增加黑色,使其羞耻标记更为牢固,终生不掉。
根据《尚书·吕刑》记载,当时,被判为墨刑之罪多达千种,所谓“墨罚之属千”。西周也有记载,“墨罪五百”。可见,当时墨刑使用之广泛。
第二种是劓刑,《易经》有言:“其人天且劓!”该刑,从氏族时期延续下来,到奴隶制时期,依然被广泛使用。夏、商时期,被判处劓刑者多达数千人,到了周朝,更是把劓刑列为“五大正刑”之一。在《周礼·秋官·司刑》中还有专门记载:“劓,截其鼻也!”
到了春秋、战国时期,该刑已经成为非常普遍的一种刑罚,直到汉文帝时期,才以它刑代替。
第三种是刖刑。所谓刖刑,即断其足。《尚书》《周礼》《秦简》皆有对该刑之记载。此刑之严酷,断足使人不能行走,虽生,却意义不大,算是活受罪。
第四种是宫刑,是椓刑的2.0版,经受此刑,无论男女,皆如废人。史上最著名的人物司马迁,便因为名将李陵辩解,被汉武帝令受此刑。除此之外,两千年历史中无数的宫中太监皆受此刑。比如《周礼》载曰:“夏宫辟五百。”周朝时,对受了宫刑之男子称为“寺人”。
第五种是大辟。所谓大辟,即死刑也。如被判了大辟,该如何执行,却并非一种,比如腰斩、车裂等,都是大辟之范畴。
最后再看封建五刑。
人类的历史是前进的,不管是采取战争,还是别的方式。
随着文明程度的不断提高,太过残酷的刑罚已经开始退出历史舞台。
到了封建制时期,刑罚已经开始发生了极大的变化,氏族和奴隶制时期的五大正刑,被新的五种刑罚替代。
且看封建五大正刑:
第一刑为笞刑。所谓笞刑,就是用荆条或其它之物抽打犯人之身体,至于所打的部分,以及所使用的刑具,执行的数量,在不同历史时期,也在不断改变。而且,在某些历史时期,还可以花钱抵消笞刑。或以别的刑罚来抵换,比如宋、清时期,就允许以杖刑来抵换笞刑,比如宋时,原本判为笞刑五十的,则可折为杖臀十下。
第二刑为杖刑。相比杖刑,前者荆条抽打身体之笞刑就显得格外轻了。因为笞刑对犯人的身体最多造成之伤皆为皮肉之伤,假以时日都能康复。但是杖刑则要严重得多,杖刑之刑具一般都是竹板或较粗的大荆条。一般击打犯人之部位,多为臀部和脊背,即杖脊、杖臀。
在宋代之前,杖臀还是隔着衣服,元明之后,杖臀去衣,不仅对肉体造成伤害,更是对罪犯的羞辱。尤其是在乎礼义廉耻之官员,被当众拨开衣服打屁股,可是丢人之极的事,比皮肉之疼更疼。
此外,在不同朝代,杖刑之刑具的大小尺寸也是不断变化的。
第三刑为徒刑。《疏议》有载:“徒者,奴也,盖奴辱之。”
以上之刑,基本都是根据一罪进行一定的肉体惩罚。
但是徒刑的情况就不同了,徒刑是要根据罪行判定时间的长短,在某一段时间内被剥夺自由,且要带着枷锁或镣铐进行服役劳动。故,如奴也。西周时期,徒刑的期限为1、2、3年。其它历史时期,略有变动。
第四刑为流刑。《尚书·尧典》载曰:“流宥五刑”。流刑在很早就被作为五大正刑之一,可以说历史悠久。
流刑可以说是徒刑的升级版。流刑,是指把犯人流放到某一地进行戍边或劳役。但是一般而言,流放之地,多为蛮荒或比较偏远之地。有的犯人常常没有走到流放之地,就死在了半道。
各朝代对流放的距离也略有不同,比如流二千里、流三千里等。
在某种程度上而言,杖刑之后,再流三千里,基本上就等于是执行了死刑,活下来的几率也很低了。
第五刑为死刑。死刑,说白了就是直接就地处死。
但是处死的方式却各不相同,比如斩首、凌迟、绞等。其中凌迟是最残酷的死刑处死方式,直到清末才废除。
结语:通过古代15刑之发展、变化,从侧面也反映了中国历史之进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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