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楼阻止安装电梯(一楼住户不同意加装电梯合法吗l)
导语:一楼住户阻止加装电梯工程,怎样解决为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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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某老旧小区,二楼以上的十几户业主办妥了加装电梯的相关审批、备案手续,请来专业技术人员开始施工,遭到了一楼两户住户的强烈反对及阻止,电梯工程只得停顿,十几户业主无奈之下,把一楼住户告上法庭,要求排除妨碍。最终,法院判决被告立即排除妨碍,不得影响电梯加装工程。
问题1:怎样理解相邻关系?
相邻关系实际上是不动产权利内容的延伸/限制。
立法者设立相邻关系制度的本意:调节相互毗邻不动产权利人之间的利益冲突,明确一方为另一方提供必要的便利,能够容忍因提供便利而给自己造成的妨碍。
简言之,容忍属于自己,便利归于他人。
问题2:相邻关系一旦紧张了,出现了矛盾,应当如何处理?
一旦发生了利益冲突,不动产权利人应当通过协商、权衡各方利益,按照“两害相权取其轻“的原则进行判断和处理。
本案中,法官审理认为,加装电梯是合理行为、正当行为,也是合法行为、有效行为(属于业主共同决定的事项,专有部分面积3/4以上业主及参与表决人数3/4以上业主都同意了),且加装电梯的手续合法、齐全。
被告阻止加装电梯的行为,违反了《民法典》中关于业主区分建筑物所有权的规定,以及相邻关系原则。因此,被告及家属应妥善处理相邻关系,不得对原告等业主组织的加装电梯行为再进行阻止施工之类的妨碍。
两个定义:A、区分建筑物所有权:业主对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等专有部分享有所有权,对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共有权和共同管理权。
B、相邻关系原则: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这是正确处理相邻关系的原则,是对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的要求。
问题3:一楼住户提出,加装电梯会给其造成不利影响,怎样解决?
在庭审过程中,一楼住户作为被告辩称,电梯一旦加装并交付使用,会对其房屋的通风、采光、噪音、价值贬值等造成影响。
法院认为,如有不利影响,可以与二楼以上的十几户业主另行协商补偿或赔偿事项,也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解决,但这不是阻止电梯施工的理由。
问题4:小区业主可以共同决定哪些事项?
《民法典》278条规定,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管理规约的制定和修改,业委会选举或成员更换,选聘或解聘物业公司,使用维修资金,应当由专有部分面积2/3且人数占比2/3以上业主参与表决。
筹集维修资金,改建、重建建筑物及附属设施,改变共有部分的用途或利用共有部分从事经营活动,应当经专有部分面积3/4以上业主及参与表决人数3/4以上业主同意。这一点,要与住改商必须获得所在楼栋全体业主的一致同意区分开来。
有关共有和共同管理权利的其他重大事项,应当经专有部分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参与表决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
记忆要点:双2/3同意,针对的是软件及维修资金的使用;双3/4同意,针对的是硬件及筹措维修资金;双过半同意,针对的是其他事项,重要程度相对次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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