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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德经第八十一章天道无亲恒与善人的关系(天道无亲恒与善人什么意思)

导语:道德经第八十一章 天道无亲 恒与善人

帛书经文:

和大怨①,必有余怨,焉可以为善?

是以圣人执右契,而不以责于人②。

故有德司契,无德司彻③。

夫天道无亲,恒与善人④。

词句注释:

①和大怨:

和,调和;和大怨,调和大的怨恨。

②圣人执右契,而不以责于人:

契,契约,即现在的合同。古时刻木为契,剖分左右,各人存执一半,以求日后相合符信。古时右契位尊,乃贷人者所执;左契位卑,为贷于人者所执。责,要求。

本句意为:圣人执右契而不以其责于人,施而不求报也。

③有德司契,无德司彻:

有德,指遵道而行;无德,指背道而行;

契,右契;司契,掌管右契;

彻,周代的税法,什一而税谓之彻;司彻,掌管税收。

④天道无亲,恒与善人:

无亲,没有偏私亲疏;与,合乎;善人,有道之人。

经文今译:

调和大的怨恨,必然有余怨不能消除,这怎么能算是行善了呢?

所以圣人虽持有右契,却从不向人要求回报。

遵道而行则如同掌管右契的人那样施而不求回报;背道而行则就像掌管税收的人一样苛取。

天道没有偏私亲疏,永远合于有道之人。

本章解读:

天道无亲,为何“恒与善人”?因善人有道为善。

善人即有道之人,遵道而行,“既以为人,己愈有;既以予人矣,己愈多”,就是越为人利他、予人无我则越有越多。

善人因遵道而行故越有越多,但他“为而弗有”,与天道相合,天之道乃“损有余而补不足”,故善人虽有余却不以自奉,而奉于天下,即善人“有德司契”。

越是遵道而行则越有越多,越有越多而越是“为而弗有”、“为而不争”、自我“损有余而补不足”则越是合于天道,天道则“恒与善人”。以此“和大怨”则必无“余怨”,当然“可以为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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