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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朝的婚配制度为何开放源于唐朝女性地位吗(唐朝时期的婚姻制度)

导语:唐朝的婚配制度为何开放?源于唐朝女性地位的提高

唐朝的婚配制度为何开放?源于唐朝女性地位的提高唐朝是中国古代封建王朝的巅峰时代,与其他封建王朝相比,唐朝的婚配制度相对来说,是比较开放和包容的。其中最主要的一个因素就在于唐朝女性地位的提高。中国古代封建社会讲究,因为男性在生产劳动和战争肉搏上占明显优势,所以男性的地位明显高于女性。但是唐朝是胡汉杂居的朝代,与之前的封建王朝相比,封建礼教对唐朝女性的制约有限,女性的自由程度较高。

唐朝女性地位的提高,也对唐朝的婚配制度产生了极大的影响。

一、唐朝开放的婚配制度

1、中国古代传统的婚配制度

,这是中国古代基本的婚姻观,对现代社会都有一定的影响。,这是父母干预子女婚姻的依据,历朝历代的男女基本上都会遵守这个规定,因为在封建社会,男女之间的婚配不取决于个人的自由意志,更多地是受家庭和礼教的制约,尽管有极少数的男女不会在意礼数的教化,比如《西厢记》中的张生和崔莺莺,冲突礼教的束缚私自成亲。但这种私奔的做法,在封建社会毕竟是极少数的特例。在传统的封建社会,家族在男女婚配抉择中拥有绝对的话语权。

2、唐朝婚配制度的开放程度

但是在封建社会繁荣时期的唐朝,开放程度不仅限于政治制度和民族政策,在婚配制度上也是中国历史上少有的开放朝代。

唐朝婚配制度的开放首先体现在男女对婚姻的自由和大胆追求上,其中女性有一定的自主选择权。最典型的例子就是唐朝宰相李林甫为女儿选婿,李林甫为了让几个女儿找到如意郎君,就在自家的大厅上开了个窗户,经常有朝中的青年才俊去他家拜访,他的女儿们就可以在窗户后面选择自己的如意郎君。后来这一事件在朝中传开,有好事者称之为。

唐朝婚配制度的开放性,还表现在离婚方面。唐朝法律对妇女离婚改嫁和丧偶再嫁没有特别的限制。在封建社会中,一般要求女子,如果妇女不幸丧偶,按照传统观念礼数,必须守节。作为一种社会共识,是古代两性的道德标准。然而,在的唐朝,女性的贞节观相对来说比较淡薄,离婚再嫁便是常态。特别是唐朝皇室,李世民在中杀了自己的哥哥和弟弟,之后又强行霸占了李元吉的妃子杨氏,还在登基之后,把她纳为妃子。到了唐玄宗李隆基的时代,更是抢了自己儿子的爱妃,就是历史上著名的杨贵妃。

唐朝上层社会婚姻关系的混乱,也影响到了民间,女性的离婚和再嫁也显得相对自由,。所以,唐朝的婚配制度是封建王朝中比较开放的。

二、唐朝女性的地位相对较高

1、唐朝女性地位较高的原因

唐朝的女性相对于其他封建王朝,地位有了很大的提高。首先,唐朝上承魏晋南北朝,妇女的公开活动较为频繁,就是描绘着当时的情景。

从建立唐朝的李渊家族去分析,李渊是唐朝的开国皇帝,他的身上流淌着鲜卑和汉人的血统,从边疆之地入住中原王朝,唐王朝与四方的少数民族有着广泛地联系,多多少少继承了塞外民族豪放的风气,这对打破中原王朝的封建礼数起着很的作用,尤其是削弱了传统封建礼教对女性择偶婚嫁的束缚,女性的观念发生着改变,有了更大的自主性,逐步提高了在社会上的地位。尤其是中国第一位正统的女皇帝武则天的登基,代表着的胜利。而武则天的顺利登基,也是因为女性地位大幅提高,唐朝社会也逐渐接受了这个事实。

武则天登基为帝之后,女性的地位达到了唐朝时期的巅峰,宫廷贵妇们开始参政。这个时期,涌现出不少在正史上留名的女性,比如才华横溢的上官婉儿,的太平公主,还有妄图染指皇位的韦后等等。这些女性能被正史所记录,恰恰说明了唐朝对女性的重视,女性的地位有所提高,得到了社会的普遍尊重。

2、唐朝女性的地位在离婚制度上的体现

唐朝的离婚制度也显示女性的地位较之前的朝代高出不少,比如唐朝法律中的,是唐朝法律中首次规定的一种强制离婚制度,主要指夫妻间或夫妻亲属间或夫妻一方对他方亲属若有殴、骂、杀、伤、奸等行为,就被视为夫妻恩断义绝,不管双方是否同意,均由官府判决,强制离婚。还有制度,即,指的是按以和为贵的原则,夫妻之间和议后再离婚,而不是以往封建礼教中的休妻制度,这在一定程度上保证了女性婚配的权利,在封建朝代是绝无仅有的。安史之乱后,唐王朝在经济、政治、文化、外交等方面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婚配制度也发生了显著的变化,开始重视封建礼教,对婚配制度产生了一定的制约,女性的地位有所下降。虽然唐王朝后期,女性的地位有所下降。但是总体来说,唐朝女性的地位比其他封建朝代要高出不少,哪怕是后世的王朝也无法比拟的。

三、唐朝女性地位的提高对婚配制度的影响

1、唐朝婚配制度的形式

唐朝的婚配制度和形式与其他朝代一致,主要是体现在三个方面。首先是血缘方面的讲究,同姓之人不能结婚,五代以内的同姓结婚,则以奸论:。然后是,唐朝的士族特别在乎男女两方的家世,门第低的家族往往要遭到门第高的轻视,不得不委曲求全,给予大量的。最后一个方面就是道德伦理性,,主要意思是尊卑有别,不能为婚。更为夸张的是:如果亲戚有亲属而尊卑缔结婚姻的人,也都用奸论,违犯的人各打一百杖,并要分离开来。

和是古代中国制约女性自由发展的道德依据。女性在婚姻家庭中受礼教的束缚,没有任何地位可言。在儒家学者看来,是天经地义的。

2、唐朝女性地位的提高对婚配制度的实际影响

在唐朝一统天下之后,北方的李氏家族入主中原,建立了一个胡汉混居的大一统王朝,北方游牧民族的婚姻观念传入中原,游牧民族并没有守节的观念,甚至夫死从子的乱伦事件也时有发生,极大地影响了中原社会的风气,导致女性的贞节观念非常淡薄。唐朝皇室的公主和宗室女性,多有再嫁者,哪怕是二嫁和三嫁的也不在少数。

强势一点的女性,甚至还有休夫再嫁的。唐王朝最有名公主——太平公主,就是先嫁薛绍,后来在武则天的干预下,与薛绍离婚之后,再改嫁给武攸暨。连李唐皇室的女性们都这么开放,豪门大族和平民百姓的女性成员们受封建礼教的制约就更少了。在这种情况下,唐朝女性的家庭地位相较于其他封建朝代高出不少。

唐朝女性的地位提高对唐朝的婚配制度有着直接的影响,女性不再是男性的私有财产,女性对婚姻有着一定的主动权。《新唐书》中有以下记载:用白话文就是:丹阳公主,下嫁薛万彻。但是薛万彻傻乎乎的,公主觉得成为他的妻子很羞愧,故意不与他同席有几个月。唐太宗听说,觉得事情很好笑,命人办了一场宴会,就说是家宴,让所有的公主驸马都出席。宴会期间,唐太宗举行了一场赌局,奖品就是自己的佩刀,最后薛万彻力压其他驸马,夺得了唐太宗的宝刀,丹阳公主特别高兴,命令薛万彻和其同归。其实薛万彻能获得宝刀,也可能是唐太宗与其他驸马的约定,大家故意放水输给他的,但是从这件小事说明,连皇帝都要亲自出面,挽回公主的婚姻,足以说明唐朝女性的地位很高。

唐朝女性地位的提高,直接影响到婚配制度。在唐朝,女性的婚姻可以自由地选择,相对来说比较自由,还有在贞节观方面,显得比较淡薄,离婚方面多以收场。

总结

相比于历朝历代的封建社会,唐朝女性的地位提高不少,社会风气开放很多,所以唐朝的婚配制度也相对比较开发,这也可以看成是其他民族对中原王朝文化上的冲击。,唐朝是一个包容性的王朝,繁荣的长安城汇聚了来自世界各地的、不同种族、不同肤色的旅人,给唐朝带来不同的社会风气,直接促进了唐朝女性的独立自主性,提高了女性的地位,进一步影响了婚配制度。

参考文献

1、《新唐书》

2、《浅议唐代女性的开放之俗》

3、《浅析中国唐代婚姻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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