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造柱施工基本要求有哪些(构造柱施工基本要求)
导语:构造柱施工基本要求
1.放线
构造柱在墙中位置的放线应按设计布置,当无设计规定时,应按规范要求处理,其位置必须由基础向上按各层垂直布置。放线时以建筑物和构造柱的轴线作为基准线,首先按图纸设计墙体的位置放置墙位线,然后再按构造柱在墙中的位置进行测放,轴线位移质量偏差不大于5mm,并做好标识。
2.拉结钢筋设置
构造柱在墙体的拉结钢筋应在砌筑过程中一起埋设,拉结钢筋沿柱高每500mm设置1道,每道为两根直径6mm带弯钩钢筋,拉结钢筋在构造柱中通长设置,伸入两端砖墙砌体各不少于1000mm。
3.构造柱模板步步紧孔的留设
为确保构造柱模板安装的牢固,支模的步步紧应在墙体砌筑过程中事先留孔,留置的具体做法是:采用步步紧作为通孔工具,根据支模需要的位置,一般为垂直高度为每500mm预留一孔,砌筑时安放在砖砌体的竖缝内,如灰缝位置不对,可采用电钻(不能使用电锤冲击,造成墙体的轻微损坏,影响观感)在需要的位置打孔。
构造要求
(1)构造柱同墙厚,混凝土强度等级为C20以上,应在砖墙砌筑完成后安装模板并浇筑混凝土。
(2)构造柱的截面及配筋按设计和规范要求,当无设计要求时,构造柱的截面最小宽度不得小于200mm,厚度同墙厚,纵向钢筋不小于4Φ12mm,顶部和底部应锚入混凝土结构中,箍筋应采用Φ6@200或按设计要求采用。
(3)构造柱纵向钢筋由结构预留锚筋或后置植筋的方式锚固,采用后置植筋的方法应按要求进行抗拔检测。
(4)构造柱与墙体连接处的砌体应砌成马牙槎,马牙槎应先退后进,每个马牙槎高度不超过300mm,槎口深度60~100 mm,并沿墙高每隔不超过500mm(若采用砌块一般不超过2皮砖高)通长设置拉结筋,钢筋伸入两端墙内不小于1000mm。
(4)构造柱应在砌筑完一个楼层高度后,即可支模浇灌混凝土,混凝土的坍落度应为50~70mm,每浇筑400~500mm高度应捣实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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