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的避讳制度对我们的启发(古代的避讳制度有哪些)
导语:中国古代的避讳制度
避讳,是中国封建社会特有的现象,起源于周,成熟于秦,盛于唐宋,至清代更趋严密。封建社会称已故国君或尊长的名字为讳,如《三国志·魏书·武帝纪》载:“太祖武皇帝,沛国谯人也,姓曹,讳操。”在书写或说话时不直接称呼国君或尊者的名字,遇到和他们名字相同的字时要设法回避,称避讳,即“为尊者讳”。主要分为两类:避国君和孔子的名字,叫国讳或公讳;避祖先或尊长的名字,叫家讳或私讳。
1、国讳,指诗文中不直书在位
甚至前朝某些君主及其亲属的名字。如《吕氏春秋》中称“楚”为“荆”,是因为“庄襄王名子楚,讳之故言荆也”。《治平篇》中“自此而元焉”,因避康熙玄烨讳,改“玄”为“元”。
2、家讳,或称为私讳,即说话行文中,避免提到自己的父、祖名。如:司马迁祖父名僖,所以《史记》中“僖”字皆作“盈”。“昭王卒,子安盈王立。”
避讳的方法主要有四种:
1、改字法:就是把帝王及所尊者之名改用同义词或近义词来代替。如为避汉高祖刘邦的讳,汉人就以“国”代“邦”,如《论语·微子》“何必去父母之邦”改为“何必去父母之国。”避唐太宗李世民和唐高宗李治的讳,柳宗元在《封建论》中本应用“治民”,却改为“理人”,如“有理人之制”、“有理人之臣”等。《捕蛇者说》中的“以俟夫观人风者得焉”,“人风”应为“民风”。避家讳如隋文帝父名“忠”,与“中”同音,于是改官名“中书”为“内史”。更有甚者,诗人李贺欲考进士,有人攻击他不避父讳 (其父名晋肃),贺遂不敢试。为此,韩愈著文为李贺辩护。
2、缺笔法:即缺需避讳之字的一笔。这种情况在清代较多,为避康熙皇帝玄烨的讳,《唐熙字典》中把“玄”字上面的一点去掉。
3、空字法:即将应避讳的字用“某”或“口”代替。如许慎《说文解字》中“秀”、“庄”、“肇”等字原先都空着,书“上讳”二字,是避汉光武帝刘秀、明帝刘庄、和帝刘肇的讳。今本《说文解字》中见到的以上诸字都是后人补上的。
4、另外,还有一种改音法,就是读书时,遇到 讳字时改变声调或读别的字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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