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桢失却病心情的原因典故(刘桢以石自喻文言文及翻译)
导语:读《刘祯以失敬罹罪》
“食色,性也”。爱美之人心,人皆有之。看到丽人,大家都愿意多看几眼。这乃是正常人的一种爱美心理,原本算不上过错。然而,东汉末年名士、诗人刘祯,却险些因此掉了脑袋。
刘桢,字公干,“建安七子”之一。其文学成就,主要表现于诗歌、特别是五言诗创作方面,在当时负有盛名,与曹植并举,人称“曹刘”。他博学有才,警悟辩捷,加之系尚书令刘梁的孙子,因此投曹之初,便被任命为丞相掾属,追随曹操南征北讨,参谋军机。同时,由于文学爱好惺惺相惜,与曹丕、曹植兄弟交厚。
一次,曹丕宴请文化名流,酒酣忘情,命夫人甄氏出拜。这甄氏,乃当时有名的美人儿,原本是袁绍次子袁熙之妻,建安九年(204年),曹操打下邺城,曹丕入城后,见甄夫人貌美,遂将其纳入房中。一度,朝中有人对这种强抢人妻的做法表示反感。
然而,这次喝高兴了的曹丕,或许忘了这茬儿,竟然让甄氏出来拜见诸位名流。既然甄氏成了曹丕之妻、曹操的儿媳,当然尊贵之极。于是,依照朝廷规矩,座中诸人均匍伏于地,不敢抬头仰视。唯独这刘桢,兀自坐在那儿可劲儿地看着,不无垂涎地欣赏着。
基于平时的交情,曹丕对此并未介意。然而,消息传到曹操的耳朵里,老曹却不干了,认为这是对甄氏的不敬,对朝廷的蔑视,于是便以“失敬”之名,治刘桢有罪,要砍他的脑袋。
刘桢平日里与曹丕兄弟交往不错,《世说新语.言语第二》记载了他被判罪后的一段对话。曹丕问:“你为什么不慎守法令呢?”刘桢回答:“臣确实平庸浅陋,但也是由于陛下法网过密所致。”
从君臣这则对话来看,刘桢的当场反应,足称得上“警悟辩捷”。一方面以“臣诚庸短”,回答了文帝的质疑——我不是成心“不敬”,而是由于我平庸浅陋脑瓜儿反应慢。成心“不敬”,是一个态度问题,而由脑瓜儿反应慢而“失敬”,则是一个能力问题。这就从问题的质上作了界定;另一方面,又以朝廷“纲目不疏”,辩解了“短”而“失敬”的客观原因。自己先天的“庸短”,又遇上“纲目不疏”,以至于“失敬”,罪过便又减了几分。
于是,经曹丕兄弟从中运作,一番设法援救,刘祯最终落个了“减死输作”的说法:免去官职,罚为苦役,从此终身再未受到重用。一代文化名流,就因为平视了一把皇帝喜爱的大美人,竟然落了个如此结局。猜想,面对始料不及的罹罪,刘桢恐怕肠子都要悔青了。
“不敬”案发后不久,北方瘟疫流行,刘桢与徐干、陈琳、应瑒等一起染病,无治而亡故。曹丕极为悲惋,为他整理遗文,作出评价,并追思往日“行则连舆,止则接席”“酒酣耳热,仰而赋诗”的亲密交往,不胜痛悼。
这则流传开来的“失敬对”,显然是经过了魏文帝曹丕首肯的,否则他人不会知道,当然也不会得以公开。
千古功罪,后人评说。流传于今的“失敬对”,显然让刘桢赚回了些许脸面。不过,细品他的“失敬”之辩,以及“陛下纲目不疏”的倒打一耙,气节虽然有了,可将自己“平视甄氏”的失礼,套上“纲目不疏”的马甲,未免有点儿强词夺理。这当中道理并不复杂:同样的“宪章”规定,别人都能遵守,你刘桢却为何竟我行我素?在事关朝廷颜面的事体上,众目睽睽之下、你都敢有法不依,倘若换作一般事体呢,在无人监督的情况下,又会怎样?结果不难推想。
周书有云,“慎乃令出,令出惟行”。刘桢的自圆其说,忽略了一个基本逻辑:即使“令出不慎”,导致“纲目不疏”,也不应成为执行者自由量裁的理由,更不能成为破坏法规的借口。依仗着自己是“官三代”,或者在曹操身边工作兼与曹丕兄弟关系不错,就敢蔑视规矩,乃至有令不行、有章不依,那纲纪意义何在?朝廷的权威何在?
仅就这一点,曹操“治其罪”,我认为没毛病,倒是曹丕念及与刘桢私交不错而宽严不一,有点弹性执纪了。其结果,必然导致“破窗效应”,最终使纲纪成为只能吓唬胆小麻雀的“稻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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