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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有为对黑人描述(康有为关于黑人的言论)

导语:康有为对理想国的描绘,竟然推崇白人至上中日合并

除了著名政治人物之外,康有为在近代史上,还有一个标签,就是“伟大思想家”,其最具代表性的思想性著作是《大同书》。不过可能大家没有读过这本非常特别的书,我不知道这本书在当时是不是就代表着进步,但我读完之后只是觉得可笑滑稽。下面我给大家总结了其中的几种观点,大家一起来评判这位历史上著名的康大才子是否名副其实?

1、必须废除“国家”,可以先从各国“大联合”做起,康有为曾亲自推动中、日合邦

该书分“甲乙丙丁戊己庚辛壬癸”共10个部分。第一部分,主要谈人类生存于世有各种各样的痛苦。第二部分专讲政府问题。康有为认为,“国家”的存在是非常有害的,只要有“国家”,就会有兵祸惨剧,欲拯救百姓,首要之务,就是必须把“国家”给废除。至于废除国家的办法,康有为认为,可以从两个方向着手,1、力量均等、利害相关的两三个国家先搞“小联合”,然后逐渐发展到同洲、同种的“大联合”;2、由德国、俄国这样的强国,来吞灭像丹麦、瑞典、荷兰、瑞士、阿富汗、高丽这样的弱小国家。

尤其值得注意的是,康有为还在《大同书》里说:“若中美五国,近已有合并之说,其(合为一大联邦)不远矣”。很多人可能以为康在胡说八道,其实不然。查康有为在百日维新时期的行事,可知其曾通过自己的心腹杨深秀、宋伯鲁等人,多次向光绪皇帝上奏,煽动其“早定大计,固结英、美、日本三国,勿嫌合邦之名之不美”、“联合中国、日本、美国及英国为合邦,共选通达时务、晓畅各国掌故者百人,专理四国兵政税则及一切外交等事。”按康的设想,中美英日合为一国后,包括清廷在内的各国现政府,就全都不存在了,须另由康有为、李提摩太、伊藤博文等人挑选百名外国顾问,全面接管政治、军事、财政、外交等一切事务(让外国人治理中国真是可笑至极)。对华久有侵略之心的日本,在戊戌年对康有为的这一幻想最感兴趣。康后来自己承认,他曾“与日本使矢野文雄约两国合邦大会议,定稿极详。”

2、所有人种都须“进化”为白人;对部分黑人可以进行“化学阉割”以断绝子嗣

《大同书》第三、四部分,谈的是族群、人种问题。康有为觉得,白种人是最好的,世上所有人种,都应该变成白种人。黄种人是智慧人种,只要“加以二三代合种之传”,百年之内可以“尽为白人”。只有棕色人种和黑色人种该如何处理,很为难。对棕色人种,康的办法是:1、迁徙,把他们从热带迁往寒冷的地方;2、通种,对愿意和棕色人种结婚生子的白、黄人,厚加赏赐,“赠以仁人宝星,名曰‘改良人种’”,这样,可以让他们先“进化”为黄色人种,再慢慢变为白色人种,所需时间约“经大同后三数百年”。

至于非洲的黑人,康有为觉得“几无妙药可以改良矣”,即便重赏,也不会有白、黄人种愿意与之通婚。按康有为的推算,非洲黑人要变成白人,“速则七百年,迟则千年”。为了不耽误“大同世界”的到来,康想出了四个办法来加速这个进程:1、赤道地区不许设育婴院、学校等,当地黑人全都迁往温寒带地区,以免他们“世守其热地以世传其恶种”。2、给白、黄人种高额奖赏,鼓励他们和黑人通婚。3、改变饮食。4、“性情太恶、状貌太恶”和患病的黑人,“医者饮以断嗣之药以绝其种”,简单说来就是将其“化学阉割”。康认为,这样做没什么不对,因为“千数百年后,大地患在人满,区区黑人之恶种者,诚不必使乱我美种而致退化。”

3、父母与孩子必须隔绝,使其互不相识,以便彻底摧毁家庭

第五、第六部分,讲的是妇女、婚姻、家庭问题。康有为觉得,应该废除婚姻,只许男女之间“订岁月交好之和约”,该合约的期限,“久者不许过一年,短者必满一月”,期满后双方觉得好,可再行续约。至于家庭,康有为认为,其存在“害性害种”、“大有碍于太平”。要想获得美好的“大同世界”,必须把家摧毁。其办法是:妇女怀孕后,统一集中送到设置在温冷带地区的“胎教之地”,孩子生下来,全部送入公立养育机构,至二十岁再进入社会工作。如此,子女“与父母隔绝不多见”,互相“展转不相识”,家庭自然也就被摧毁了。父母与子女不接触,就不存在施恩受恩,也就不存在什么伦理问题了。

4、剥夺私产;灭绝咬人的恶毒动物;无论男女,都必须剃光所有体毛,惟鼻毛可以保留

第七部分,谈的是农业、工业、商业问题。康有为认为,要实现“大同”,必须剥夺所有人的私产,凡农业、工业、商业,都应该“公有”、“公办”。这种做法的后果会怎样,已不必细说。第八部分,讲的是“大同世界”具体该如何运转。其中关于刑罚的部分,主要集中在性生活问题上,康有为的办法是:“不论男女之交及两男之交,皆到官立约,以免他争。惟人与兽交,则大乱灵明之种以至退化,则不得不严禁矣。”第九部分,主要讲如何爱人之外的其他生物。其中,“恶毒而噬人”的动物,应该“绝其种”;牛、马、犬、猫,则概不许杀害。第十部分,讲的是物质享受和精神享受。康要求:大同世界的人,不论男女,自头发而下,眉毛、胡须乃至“五阴之毛”,必须全部剃光,“一毛不留”。只有鼻毛允许“略剪而留之”。精神生活方面,只剩“神仙与佛学”,若有人想进深山隐居修仙,必须工作二十年,年满四十岁。

纵观上面康有为所提出的种种观点,我们不难看出康有为简直幼稚到了极点。我相信没有人会愿意生活在他所描述的理想世界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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