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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马迁的字是什么意思(司马迁意思)

导语:司马迁用了一个“洽”字隐藏了惊天秘密

“十年,帝禹东巡狩,至于会稽而崩。以天下授益。”

在《史记·夏本纪》中,司马迁明确益是帝禹之后的接班人。然而,最终部落联盟最高权力却被大禹之子夏启夺走,从而终结了禅让制。

那么,益到底是谁?他又有什么功绩?其后代为何没有留下记录?司马迁在《史记》中留下了诸多历史之谜。

益最早出现是在《史记·五帝本纪》,帝舜执政时期。

“摄政八年而尧崩。三年丧毕,让丹朱,天下归舜。而禹、皋陶、契、后稷、伯夷、夔、龙、倕、益、彭祖,自尧时而皆举用,未有分职。”——《史记·五帝本纪》

虞舜代理天子之政八年,帝尧去世了。结束了三年守丧期,虞舜将帝位让给丹朱,众多诸侯却主动归附虞舜。以禹为首的这十个人从帝尧时便已经被任用为官,但是并未明确职责。

对于“分职”的解释不同则对这句话的理解会产生较大差异。《史记正义》中对“分”解释为封疆爵土,“职”既可以解释为掌管、主管,又可以理解为进贡。

那么,这句话又可以理解为:以禹为首的十个人在帝尧时被任用,但是没有裂地分封以及规定进贡物品。

联系下文,“分职”为明确职责更为合理。

“于是舜乃至于文祖,谋于四岳,辟四门,明通四方耳目”,到文祖庙,帝舜与四岳商计,开放四门,使四方民意上达畅通。

帝舜首先广开言路,广泛听取民众心声。

其次,“命十二牧论帝德,行厚德,远佞人,则蛮夷率服”,帝舜接着又任命了十二州长官,要求宣扬尧帝的功德,推行淳厚的道德,远离邪佞谄媚之人,边远的少数民族也都会顺服。

州牧地方官又安排妥当,直属衙门的京官成了考虑重点,这相当于各部委的行政长官,需要根据特长来确定分工。

“舜谓四岳曰:‘有能奋庸美尧之事者,使居官相事?’”舜同四岳商量说:“谁能奋发努力、建立功业、光大尧帝的事业,授给他官职辅佐我办事呢?”

“皆曰:‘伯禹为司空,可美帝功。’”四岳异口同声,推荐了大禹为司空,光大帝尧的功绩。“司空”为古代负责土木工程的官员,相当于住建部和水利部部长。大禹于是就去治理水患了。

在大禹之后,后稷、契、皋陶、垂也相继获得了任职,分别相当于农业部、教育部、司法部、工业部。

“舜曰:谁能驯予上下草木鸟兽?皆曰益可。于是以益为朕虞。”“朕虞”为古代掌管山泽之官。由此可见,益负责部门与草木鸟兽有关,相当于林业部。

“益拜稽首,让于诸臣朱虎、熊罴。”在帝舜任命官职中,益是除了大禹之外的第二谦让的人。第三位对任命表示谦让的是伯夷。

益为何谦让,莫非与大禹一样知道“朕虞”不是好差事?伯夷谦让对象为夔、龙,均为十大官员,而朱虎、熊罴又是谁呢?

“嗟,女二十有二人,敬哉,惟时相天事。”哎呀,任命了你们二十二个人的官职,担子很重啊,关乎到天下百姓的安危,务必要尽职尽责。帝舜在颁布任命之后有所感慨!这“二十二”之数为以禹为首的十位直属官员,以及十二位州牧地方官。

而在此前虞舜考察期曾举荐任命了十六人——“八恺”和“八元”,即帝颛顼高阳、帝喾高辛之后。而这十六之数应该是帝舜此次任命十人,加上四岳,根据推测应该还有朱虎、熊罴两人。

帝舜并确定了考评激励机制,每三年一考核,三次考核确定升降。“此二十二人咸成厥功”,这二十二个官员在各自岗位上都取得了不错的成绩。

“皋陶为大理,平,民各伏得其实;伯夷主礼,上下咸让;垂主工师,百工致功;益主虞,山泽辟;弃主稷,百谷时茂;契主司徒,百姓亲和;龙主宾客,远人至;十二牧行,而九州莫敢辟违;唯禹之功为大,披九山,通九泽,决九河,定九州……”——《史记·五帝本纪》

司马迁记录了考评结果,其中益的政绩在于开发了大量的荒地。而在十大官员之中,大禹功绩最为突出,与其他各位均有所成绩,包括大禹的第一继承人——皋陶。

在《史记·夏本纪》中,“帝禹立而举皋陶荐之”,大禹继位登基之后,确立了皋陶为继承人。大禹上位之前,与帝舜有一场廷前辩论,皋陶旗帜鲜明地站在了大禹的阵营。这或是皋陶为继承人的主要原因。

然而,“且授政焉而皋陶卒”,大禹刚要授权时,皋陶却死去了。“封皋陶之后于英、六(均为地名),或在许”,皋陶之后被分封在英、六,有的在许。

“而后举益,任之政”,皋陶死后,益取代了皋陶的地位参与处理政务。益能够超越伯夷、后稷、契、垂等作为继承人,这究竟又是为什么呢?而且他最终没有成为继承人,甚至后代都没有留下记录?这些又是为什么呢?司马迁又给留下了一串历史疑问。

同为谦让的伯夷,曾是大禹、皋陶与帝舜廷辩四人之一,然而在廷辩中伯夷一言不发。或许大禹因此没有让伯夷接班。至于垂、弃、契、龙等,从上述来看不仅功绩明显,而且深受民众拥戴,故而没有被立为继承人。毕竟,他们的实力对夏启影响太大。

益被立为继承人之后十年,大禹在东巡狩时,死于会稽,益登上帝位按说可以顺理成章了。为帝禹守丧三年之后,益仿效舜、禹也玩了一次谦让。岂料,各个诸侯拥护帝禹之子夏启,“于是启遂即天子之位,是为夏后帝启”。

对此,司马迁有所感慨,“及禹崩,虽授益,益之佐禹日浅,天下未洽”。相对于虞舜二十年,大禹十七年继位,益才参与处理天子之政仅仅十年,确实时间相对较短。但是这里有一个“洽”字说明了问题,当时社会怎么会出现动荡不安呢?只能说诸侯分成了两派——拥护益和支持夏启,产生了争斗。

当然,最终益以失败告终。分析其中原因,益从山林开垦转向政务处理,所以拥护的诸侯相对较少,势力不够。毕竟“朕虞”之官并没有形成社会影响力和美誉度。

至于益后来下场如何?司马迁虽未明确,但是作为大禹之后的有扈氏,不服夏启继位,竟然遭到夏启联合绞杀,最终“遂灭有扈氏”。共同祖宗的有扈氏遭到灭门,可想而知益的结局会如何,可以预料益的后代会如何了。

在《史记正义》中对“益”的注解为,“益,伯翳也,即秦、赵之祖。”

秦之先,帝颛顼之苗裔孙曰女修……女华升大费,与禹平水土。已成,帝锡玄圭。禹受曰:“非予能成,亦大费为辅。”帝舜曰:“咨尔费,赞禹功,其赐尔皂游。尔后嗣将大出。”乃妻之姚姓之玉女。大费拜受,佐舜调驯鸟兽,鸟兽多驯服,是为伯翳。舜赐姓嬴氏。——《史记·秦本纪》

从《夏本纪》来看,“禹乃遂与益、后稷奉帝命,命诸侯百姓兴人徒以傅土,行山表木,定高山大川……令益予众庶稻,可种卑湿。”益曾辅佐过大禹治水,而且还分发给民众稻种,种植在低洼水田中。

从《秦本纪》来看,伯翳又叫大费,是秦的祖先,曾经辅佐大禹治水,在帝舜时期发展畜牧业。“调驯鸟兽”与益“朕虞”之职责——“驯予上下草木鸟兽”,有相似之处。

那么,这是否说明益就是伯翳呢?

在《陈杞世家》中,司马迁明确了伯翳并非益。

“伯翳之后,至周平王时封为秦,项羽灭之,有本纪言”,这句话明确伯翳为秦祖先。“垂、益、夔、龙,其后不知所封,不见也”,司马迁接着说益后代不知道封在哪里。那么,这就是说伯翳与益并非同一个人。

“右十一人者,皆唐、虞之际名有功德臣也;其五人之后皆至帝王,余乃为显诸侯。”帝舜以及十大官员中诞生了五个帝王:伯翳(秦)、后稷(周)、契(商)以及舜、禹,其他人都是声名显赫的诸侯。

由此可见,益又不是伯翳。这是司马迁搞的一笔糊涂账!

“伯夷之后,至周武王复封于齐,曰太公望,陈氏灭之,有世家言”,这也明确伯夷与益、伯翳并非一人,而是姜太公吕尚之祖。灭掉姜齐的竟然是陈氏(田完之后),帝舜的后代。

但是,追根溯源会发现,无论是伯翳(帝颛顼之后),还是伯夷、益、禹(八恺、八元之一),在司马迁眼中这都是黄帝子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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