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保险受益人的重要性(浅谈保险受益人的选择)
导语:浅谈保险受益人
在一份人身险合同中,除了投、被保人外,还有一个受益人,很多朋友对于受益人的概念和意义不清楚,而受益人的选定还是很重要的,今天我们简单聊下这个问题。
01定义
受益人是指人身保险合同中由被保险人或者投保人指定的享有保险金请求权的人。投保人、被保险人可以为受益人。
简单理解就是理赔时可以拿到钱的人
医疗险、重疾险、意外险中的医疗及伤残责任,受益人为被保险人。
比如:小明买了一份住院医疗险,投被保人都是自己,因为肺炎住院申请理赔,那么赔付的保险金归属于小明。
而寿险、意外险中的意外身故责任,受益人就可以是投被保人以外的人,被保人因为各种原因身故了,理赔金给谁总要有个说法。
圈内流传一句话叫:我能想到最浪漫的事,就是让你做我的受益人
也是对于受益人属性的一个体现。
02如何选定受益人
在保险法当中,除了给劳动关系的人投保时限定受益人必须为被保人的近亲属外,并没有对于受益人限定范围
即我们可以指定任何人为保单受益人。
而在实务当中,绝大多数保司会把受益人限制在配偶、父母、子女,也就是说必须是直系亲属,主要是防止道德风险,比如受益人为了保险金故意杀害被保险人...
同类型的还有未成年人身故赔付限额
因为各种原因想要指定一个非直系亲属以外的人为受益人,需要向保司说明原因,理由合理多数保司都是支持的。
在我们投保时,受益人可以选择法定或指定
选择了法定受益人即视为指定法定继承人为受益人,受益人平分保险金,同时也可能造成一些麻烦,如下图
选择指定受益人,可以指定一个或多个人为保险受益人,还可以设置受益比例和受益顺序
指定受益人可以让理赔更快捷、可以自由选择受益人及具体受益份额
03一些特殊情况
1.指定多个受益人,部分受益人身故或放弃、丧失受益权
保险法司法解释三第12条:
约定受益顺序和受益份额的,由同顺序的其他受益人按照相应比例享有;同一顺序没有其他受益人的,由后一顺序的受益人按照相应比例享有
2.受益人与投被保人关系发生变化
保险法司法解释三第9条第3项:
受益人的约定包括姓名和身份关系,保险事故发生时身份关系发生变化的,认定为未指定受益人。
比如两口子一方是投被保人,一方是受益人,离婚后被保人身故了并且没有变更受益人,这时候受益人自动变为法定受益人
3.保险金作为遗产的几种情况
保险法第42条:
被保险人死亡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金作为被保险人的遗产,由保险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的规定履行给付保险金的义务:
(一)没有指定受益人,或者受益人指定不明无法确定的;
(二)受益人先于被保险人死亡,没有其他受益人的;
(三)受益人依法丧失受益权或者放弃受益权,没有其他受益人的。
受益人与被保险人在同一事件中死亡,且不能确定死亡先后顺序的,推定受益人死亡在先。
总结
我们购买带身故责任的保险产品,也是希望把自己对家人的爱通过另一种形式延续下去,指定受益人可以让我们这一想法更准确、更有效率地落实。
受益人随时可变更,大多保司线上即可办理,需被保人同意,注意保险事故发生后再变更受益人是无效的。
一些线上产品考虑便利性,通常会默认法定受益人,保单承保后在官微线上变更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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