逻辑学的性质和作用是什么(逻辑学的性质和作用思维导图)
一、逻辑学的性质
1.基础性
人类的一切思维活动和知识领域都要应用逻辑,离不开逻辑。世界各国历来有把逻辑列为学校的文化基础课而加以研修的传统。1974年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公布的学科分类目录,把逻辑学(包括逻辑的运用、演绎逻辑、一般逻辑、归纳逻辑和方法论等)列入相对于技术科学的基础科学,肯定了逻辑学的基础性地位。
2.工具性
人类的思维、认识和表达交际都要借助于逻辑,以逻辑为必要工具。自逻辑产生之日起,它就被当做工具性的知识。亚里士多德的逻辑论文被辑为《工具论》一书,即把逻辑视为思维、认识和辩论的工具。英国哲学家弗兰西斯·培根的逻辑著作名为《新工具》,他把逻辑视为发现真理的工具。
3.人类性
逻辑有人类性,而没有民族性、阶级性。世界上不同民族、地区的语言千差万别,但透过各种语言形式所把握的思维形式结构的知识,却是全人类共同拥有的,不以任何民族、阶级、阶层、政党、集团的利益为转移。逻辑在中国古代叫名辩,即研究语言表达和辩论技巧的学问。在印度古代叫因明,即研究推理论证的学问。逻辑在中国、印度和西方,都有源远流长的研究传播史,事实确凿证明逻辑是全人类性的学科。语言的不同和其他各种差别,丝毫不影响全人类都应用相同的逻辑,犹如全人类都应用相同的数理化天地生等各种基础学科。
二、逻辑学的作用逻辑形式与规律的知识,从人类的思维表达实际中概括出来,反过来对人们的认识和交际活动起约束、规范作用。逻辑是人类认识与交际的必要工具,是探求真理、驳斥谬误的辅助方法。
获得新知,科学预见,从事各种实际工作,日常生活,都离不开逻辑。说话、写文章、交流思想,也要借助逻辑。逻辑有助于提高表达的准确性和交际的有效性。逻辑不仅有助于减少和避免思维表达中的谬误,也有助于识别和驳斥诡辩议论。弗兰西斯·培根说:“史鉴使人明智;诗歌使人巧慧;数学使人精细;博物使人深沉;伦理之学使人庄重;逻辑与修辞使人善辩。”谬误与诡辩的言辞,有悖于事实和真理,常常会歪曲地运用逻辑。全面深入地学习逻辑,有助于辨别与战胜各种谬误和诡辩,也有助于正确地认识和有效地交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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