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理伦理问题也要避开那些无用的方法英语(处理伦理问题也要避开那些无用的方法英文)
导语:处理伦理问题也要避开那些无用的方法
《优雅的辩论:关于15个社会热点问题的激辩》读书札记(二)
前言
如果提到激烈的辩论,一般都躲不开伦理问题。比如堕胎、死刑、同性恋等。往往就是这些伦理问题才能产生巨大的分歧。那到底什么是伦理?
伦理,意思是人伦道德之理,指人与人相处的各种道德准则。是一系列指导行为的观念,它不仅包含着对人与人、人与社会和人与自然之间关系处理中的行为规范,而且也深刻地蕴涵着依照一定原则来规范行为的深刻道理。
如果讨论这些伦理问题是为了找到问题的解决方案,就必然会用到一些思维模型,只不过,方法虽然很多,却并不是每个都有用。
避免那些处理伦理问题用处不大的方法
我们在这些伦理问题的讨论过程中,其实有一些方法是没什么用的,但是我们也需要时刻注意到它们,因为它们会禁锢你的思维,让你心存偏见。一起来看一看它们都有谁。
1.利己主义
在讨论时,那些用处不大的伦理学方法中,利己主义首当其冲。因为人类是社会性物种,生活的方方面面都需要与人沟通、协作,而利己主义无疑是个绊脚石。
(1)心理利己主义
利己主义在伦理学上有两个层面的定义。首先一个是心理利己主义,它说的是:利己主义是关于人性的事实,即人们在行动时只顾自己的利益,永远都在做那些最符合他们自己利益的事情。
咋一听是不是很对?其实只要稍微多思考一点,也就呵呵一笑了。确实,我们所有人都会自私行事,难道我们所有人一直都在自私行事吗?如果一切行为都是自私的,又该如何定义“无私”的行为呢?比如那些冲进火海勇救受困老人的消防员,冲在防疫第一线的医护人员,跳入河水救起落水儿童的好心人,他们不争名与利,甚至为此行为付出了宝贵的生命。你能说他们都是自私的吗?
所以,如果以人类所有的行为都是自私的为理由进行辩论,显然这个方法是站不住脚的。那么另一个层面的利己主义呢?
(2)伦理利己主义
另一个层面的利己主义是伦理利己主义,它宣称人们都应该做符合自身利益的事。它也有两个变体:普遍伦理利己主义和个人伦理利己主义。
①普遍伦理利己主义
最常见的主张是普遍伦理利己主义,它声称每个人都应该严格为了个人的最佳利益行事。那是不是没有利益的事情就不做了呢?难道所有的行为都是为了狭隘的个人利益吗?显然人们有时候做的事情并不要求利益回报,无私的行为每天都在上演。所以,这个论点也是靠不住的。
②个人伦理利己主义
再看第二个变体,个人伦理利己主义认为,我应该只为我的最佳利益行事,并且其他人都应该努力为我的利益服务,而不是我为他们服务。听起来是不是有点耳熟?是的,很多家庭养育的小孩子就是这样小皇帝一样的存在,完全以个人为中心,全世界都得围着他一个人转。
显然,当他还是个孩童并且家里人也愿意这样宠着他的时候,确实有时候这样是可以的。但是当他长大了呢?步入社会了呢?难道全世界的人都要惯着他吗?这个主张明显不符合实际情况嘛。所以,这也就仅仅是个主张,听起来像是道理,但并没有什么实际意义,以此为论点也是不合适的。
2.相对主义
相对主义可以简单地概括为: 否定真理的普遍有效性,即不存在通用的、普遍的标准。再简单点说就是,相对主义声称不存在绝对真理,它坚持一切条件都是相对的。比如,真理对于甲来说是真理,但对于乙方来说就不成立。
相对主义也有很多种变体,这里只说一个最具代表性的变体:文化相对主义,它主张的是:所有的价值观在文化上都是相对的,只有被其所属的文化认可的才是正确的行为。比如,吃猪肉在回族人民的文化中就是不可触碰的底线,而在其他一些没有这个禁忌的民族文化中,这个行为就没有什么不正确。再比如有些国家的文化中认为握手是侵犯他人的行为,那么见面的时候就不能采用握手礼才是正确的。
尽管尊重他国文化是件积极的事,但却存在一个很大的问题:“所有被某种文化认可的价值观,从道德上看,在该文化中都是合理的。”这里要提出几个值得商讨的问题:
①各种文化的范围和维度如何判定?当各种文化互动时,价值观冲突了怎么办?
②有些文化的价值观可能会很可怕。比如提倡奴隶制、屠杀犹太人等。
③从文化相对主义的角度看,所有对文化进行道德改革的行为都是错误的、不符合该文化道德的(即使想改革的是这个文化提倡的奴隶制等)。
综上所述,文化相对主义遵从的是文化内部的价值观体系,并不能提供客观而普适的真理。这样会混淆我们对伦理争议的理解,也不适用于伦理道德的讨论。
3.神命论
作为研究伦理问题的方法,伦理利己主义和文化相对主义几乎没有什么可以借鉴的,神命论也是如此。神命论源于宗教,即遵从神的旨意,比如信奉基督教就要遵从上帝的旨意等。那么在伦理问题的讨论上,神命论存在什么问题呢?
神命论最大的问题在于,神的旨意限定了道德规范和行为的界限,你不能因为它不合理就说它不是真正的神的旨意。如果你对神的旨意深信不疑,那么无论神命令什么,你都会谨遵神的旨意行事,即使他的旨意是针对异教徒实施酷刑、维护奴隶制度、赞同女性的从属地位、反犹太教以及煽动对同性恋的仇恨等等。
当人们为了宗教信仰而犯罪时,有多少人质疑过这些旨意是否合乎道德的?这些旨意确定是来自上帝吗?还是某些自封上帝的代言人?当人们盲目地忠诚于不敢质疑的旨意时,便已经失去了独立思考的能力,也就没有了理性的审查,而神命论恰恰会把这种理性的审查变得不可能。
这里并不是说宗教文化不好,宗教也是扬善的,但只有我们赞成和颂扬的这些道德原则是正确的时候,它才有价值。所以,很多时候神命论在讨论伦理问题的时候,真的用处不大。
总结
我们往往会陷入过往的思维习惯难以跳脱,也就是惯性思维,它源于我们所接受的教育、熏陶和积累的经验。这种思维习惯的优点在于决策快速,反应敏捷,在丹尼尔•卡尼曼的脑科学理论中说过,我们的大脑所做出的第一反应是系统Ⅰ来完成的,它快速但往往并不理性,是下意识的决策结果。而只有调用系统Ⅱ的判断,全面分析问题,才是我们深入理性思考问题的方法。
也就是说,当我们面对需要讨论和处理的伦理问题时,不要急着下断言,先思考一下,我们的思考方式是否合理,所用到的思维模型是否有用。不要被利己主义、相对主义和神命论劫持了系统Ⅰ的判断,这将对你的决策和行为产生至关重要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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