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搬迁员工不愿意随迁需要给予经济补偿吗(公司部分搬迁员工不随迁)
导语:公司搬迁,员工不愿意随迁需要给予经济补偿吗?
随着企业的经营发展,不少公司会有地址搬迁的需求,办公地点的改变,一定程度上会引起内部员工的动荡,从而影响正常的业务开展,那作为HR,如何在搬迁环节,帮助企业稳定员工,避免各种劳动风险的发生呢?
一、公司搬迁,是否要征求员工同意不管是公司的被动搬迁,还是主动搬迁,公司作出的搬迁决定,均属于公司的经营自主权,只要公司层面进行决策就可以了,无需征得所有员工的同意。
二、不愿意随迁,要进行经济补偿吗公司决定搬迁之后,要求员工随迁,员工拒绝去新办公场所上班,是否可以以劳动合同变更为由,要求企业进行经济补偿呢?
这里有一个重要的判断标准:公司搬迁,是劳动合同的履行范畴,还是劳动合同事项的重大变更范畴?
1、劳动合同履行范畴
①本市同一个行政区域内的搬迁;
②本市内跨行政区域的搬迁,未造成严重影响的;
③本市内跨行政区域的搬迁,造成一定的影响,企业采取弥补措施消除或降低影响的;
④跨市行政区域的搬迁,但不属于工作地点的变更。
公司搬迁,属于劳动合同履行范畴的,员工应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即员工应到新办公场所上班,如果员工拒绝到新办公场所上班的,就构成了旷工,公司可以按照规章制度予以处理。
员工以公司搬迁为由提出解除劳动合同,鉴于原劳动合同可以继续履行,这种情况下,不认定公司属于未依照约定提供劳动条件或劳动保护的情形,员工主张被迫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不予支持。
2、劳动合同事项重大变更范畴
①跨市行政区域的搬迁;
②本市内跨行政区域的搬迁,造成严重的影响。
公司搬迁,属于劳动合同事项的重大变更范畴的,公司要求员工随迁的,员工有拒绝的权利,员工同意的,则双方变更原劳动合同,继续履行。员工拒绝的,则公司不得强行要求员工到新办公场所上班。
此种情形下,双方对变更劳动合同事项(工作地点)未达成一致意见,公司可以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三)项的规定,向员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支付经济补偿金。当然,如果是三期女职工的,则公司不能提出解除劳动合同。
三、公司搬迁,如何有效避免员工动荡东宝人才研究院认为,企业搬迁,不仅要考虑搬迁后的风险防控,搬迁前与搬迁过程中的不断改善,也是需要HR格外重视的。
1、搬迁前:提前沟通、全面考虑
在公司做出搬迁决定时,HR就要开始有所行动了,提供搬迁地址的基础信息,提前让部门负责人与员工沟通搬迁地址的需求,并搜集好员工意见,选址上除了企业经营发展需要,一定程度上也要参考员工的意见,尽量满足大多数人的需求。
同时,对于搬迁可能导致的人员流失,也要提前做好招聘规划和人员储备。
2、搬迁中:及时跟进、加强关心
对于一些在去留意向不明确的员工,HR要做好及时的跟进与实时的沟通,对于实在不能跟随公司搬迁的,要沟通好工作交接事宜,与他们明确完成了工作交接才能离开,防止不辞而别带来的管理风险与经营损失。
3、搬迁后:适应跟进、快速引进
搬迁后,HR要及时跟进员工的适应情况,要特别注意跟进员工的心理,了解员工在生活工作中遇到了哪些问题,对此反应如何。有的员工可能会不适应,但也不会主动提出来,当他觉得承受不住时,便会选择离职,HR要尽可能跟进、了解、疏导,避免此类情况的频繁发生。
对于HR来说,公司搬迁的整体流程并不复杂,但在实操过程中,对于员工的关心与跟进,还需要全盘考虑与提前应对,公司要搬办公室、要到某个新地点,虽然不是HR能够左右和决定的事情,但能否提前做好各项情况的解决方案,也是HR业务能力的重大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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