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索
写经验 领红包
 > 自然

清朝逃人是指什么(清朝逃犯)

导语:清朝的六大奇葩恶政之一:逃人法,轻罚奴隶重罚窝主,无非是这样

大家好,我是闻道。今天想跟大家聊一聊当年清朝的那点事儿

大家都知道清朝政策和法律繁琐颇多,今天又要提到一个清朝的奇葩法律,这也是清朝朝廷和贵族阶级推行的另一项恶政——缉捕逃人法。

什么叫做逃人?这得从满族的民族性质说起,满族在明朝时期还依然是一个处于奴隶制度的社会,满族是游牧民族,不事农耕,但是却依然需要有人为他们从事生产活动,于是很多满洲贵族有着豢养奴隶的传统。但是满洲人口本身比较稀少,少量的奴隶根本无法满足贵族们的日常需求,于是他们便依靠自己的武力到周边地区去掠夺人口以充作自己的奴隶。

原本,这只是满洲各部落之间的战斗,但是随着满洲的统一以及明朝的日渐衰落,满洲贵族有了能力到关内来掠夺汉族人口,而且汉族人口远比关外的部落要人口充足,所以满洲贵族十分热衷于到内地来掠夺人口,每次入关,除了生活必需品之外,人口是他们最看重的和。据《清太宗实录》记载,仅仅在崇祯十一年冬至到十二年春天,清军在这一次的入关过程中就从北直隶和山东掠去了汉民四十六万余人,而之后的崇祯十五年冬至到十六年夏天,清军再次从北直隶和山东掠走三十六万余人。

这些人就成了关外满洲贵族的奴仆,为他们从事生产,任其驱使,而清军在1644年入关之后,更是推行了和两项政策,这使得很多汉人破产,不得不投身于这些满洲贵族或者旗人名下作为奴仆。这些人不但自己为奴,而且自己的后代也只能世代为奴,被称作,这在很多清宫戏中都有体现。但是这些奴才根本过不上正常的日子,所以很多人都选择了逃亡,逃离原本的主人家,想重获自由身,而这类人就被称作。

顺治三年(1646年)五月,多尔衮在给兵部的手谕中就提到:而这些人逃走了之后,严重影响了满洲贵族们的,因为满洲贵族是不从事生产的,离开了这些和奴仆,他们真的没办法活下去。为了解决满洲贵族的问题,清廷严厉推行缉捕逃人法,在兵部专门设置了一位侍郎负责追捕审理——

但是,所谓的缉捕逃人法却有一个奇葩的地方,他们对逃人的惩治并不算严厉——一次、二次逃亡被抓之后只是鞭笞然后发回原主,三次逃亡处以绞刑。但是对于窝主,即窝藏逃人的人,对他们的惩处则显得十分严厉,窝主通常会被处斩,籍没家产,甚至连左邻右舍、十家长、百家长和地方官等人都会被连坐。那么,为什么会出现这么奇怪的现象和法律呢?窝主为什么会被处以如此高的刑罚呢?

其实,从经济角度不难理解,因为对于原主来说是十分重要的,需要依靠他们进行劳动生产,那些原主才能生存下来,这些奴仆虽然逃亡,但是被抓回去以后仍然是十分重要的劳动力,原主们根本不舍得杀掉他们,否则就没人干活了。

但是又为了阻止现象的继续恶化,他们只能从身上下手,严惩窝主,让大家不敢收留,而逃人没有生产物资,没有落脚之地也便无法生存,即使逃走了也只能饿死街头,所以严惩窝主一箭双雕,既遏制了现象的继续发展,又保住了这个重要的生产物资,也就是自己的。原来,清朝也是有万恶的资本积累啊,逃人法一定程度上也是为地主们骄奢富有的生活保留了更多的余地。

免责声明:本站部份内容由优秀作者和原创用户编辑投稿,本站仅提供存储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法律责任。若涉嫌侵权/违法的,请反馈,一经查实立刻删除内容。本文内容由快快网络小心创作整理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