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当防卫和防卫过当的区别(怎么算正当防卫和防卫过当)
导语:正当防卫和防卫过当
1. 关于正当化事由,我国刑法明文规定的只有正当防卫和紧急避险。但正当化事由还有下列情形:(1)依照法律的行为;(2)执行命令的行为;(3)正当业务的行为;(4)经权利人承诺的行为;(5)自救行为。
2. 承诺范围:(1)处分自己的法益(自由、财产、名誉无限度,身体健康权轻伤及以下);(2)年龄,未满十四无性处分,未满十八无器官处分。
正当防卫与防卫过当判断步骤
3. 正当防卫,是指为了使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对实施侵害的人所采取的合理的防卫行为。成立正当防卫需要有不法侵害行为发生,且不法侵害正在 进行。
4. 需要注意的是在财产犯罪中的特例:即使罪犯已经既遂,但犯罪人没有脱离犯罪现场,被害人采取防卫行为仍可以挽回损失的,应视为不法侵害尚来结束,不属于事后防卫。
质、量是否过当判断
5. 依据特别防卫权,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
6. 对于相互斗殴或者相互伤害的行为,均不构成正当防卫。但是如果一个人求饶的,或者一方穷追不舍,不依不饶的,另一方迫不得已反击的,属于正当防卫。
7. 偶然防卫,是指故意或者过失侵害他人法益的行为,符合了正当防 卫的情况,客观上起到了人身防卫的效果。比如甲为了杀害仇人乙,向乙开枪。此时乙恰好用枪在瞄准丙,却因为甲的射击而死亡,无法继续实施杀人行为。甲的行为巧合地阻止了乙的犯罪,系偶然防卫。偶然防卫不具有主观正当化事由(防卫意图),所以偶然防卫成立犯罪。
8. 防卫不适时是指不法侵害尚未开始或者已经结束而实施侵害的,包括事前防卫和事后防卫两种情况。防卫不适时构成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9. 防卫挑拨又叫挑拨防卫,属于不法防卫行为的一种。是指以挑拨寻衅等不正当手段,故意激怒对方,引诱对方对自己进行侵害,然后以“正当防卫”为借口,实行加害的行为。
10.正当防卫的限度条件是不能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违反限度条件的构成防卫过当,应负刑事责任,但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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