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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大免死金牌精神病
三大免死金牌精神病
在社会交往中,人们常会碰到一些精神有问题的人。他们虽精神不健全,但在社会上却有特权,被称作是“精神病免死金牌”。而他们的精神疾病可以被分为三大类:强迫症、人格障碍、精神分裂症。本文将从多个角度分析这三类精神疾病所带来的影响。
强迫症,俗称洁癖,是一种疾病,表现为反复地进行某种行为,如洗手、擦拭、整理等,以及重复某种咒语、念头等,以达到消除恐惧、焦虑情绪的目的。这种精神疾病在社会上的影响很大,一些难以理解强迫症的人往往会指责这些病患者“多此一举”、“矫情”,而对患者进行歧视。这些患者在参加工作、学校、结婚等方面常因此受挫,甚至会被开除、辍学以及失去亲戚、朋友的支持。
人格障碍是指个人个性上的错误发展与缺陷,表现为常规人格属性有很大程度的偏差、高度稳定性和广泛的影响。患者通常会有较强的倔强、顽固、自以为是、难以接受批评、对外界好恶极端刻板的态度。这种患者在社会上难以融入群体,有时还会钻牛角尖,不肯妥协,给自己带来十分不必要的麻烦。例如,在处理日常生活的事情时,他们往往会不停地寻找自己所认为的“正确方法”,而花费很多不必要的时间和精力。
精神分裂症又称为神经病,是一种常见的精神疾病,表现为心理分裂、幻想、妄想等症状。这些病患者在社会上常会受到歧视和误解。例如,他们常常会听到所谓的“声音”,指使他们做出某些特殊行为。这些行为往往是不受社会公认和法律规定的,但由于这些人的行为或言论过于离谱,法律却无法制裁他们,使得这些病患者获得了一种无形的特权。
总的来说,精神疾病是一种公共卫生问题,其对社会的影响不可小觑。但我们也应该深入了解精神疾病,以减少对他们的误解和偏见,更好地融入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