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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曰“以约失之者鲜矣!”(以约失之者鲜矣议论文)
导语:《论语》求知|子曰:“以约失之者鲜矣”
4.23 子曰:“以约(1)失之者鲜矣。”
【注释】
(1)杨伯峻:约,《论语》的“约”字不外两个意义:(甲)穷困,(乙)约束。至于节俭的意义,虽然已见于《荀子》,却未必适用于这里。
钱穆:约,检束义。收敛,不放纵。着实,不浮泛。凡谨言慎行皆是约。处财用为俭约。从事学问事业为守约。鲜,少也。人能以约自守,则所失自少矣。
【译文】
杨伯峻先生译文:孔子说:“因为对自己节制、约束而犯过失的,这种事情总不会多。”
钱穆先生译文:先生说:“由检约而差失的人很少了。”
陈晓芬译文:孔子说:“自己加以约束而犯过失的情况是很少的。”
【求知】
约,自我约束。那么,这段文字就是要教导我们当自律。也有人将约解释为“约之以礼”,那么这段文字就是要教导我们当学礼遵礼。学礼行礼对自己的思想和行为构成一个约束,但是自律的涵义则更广泛。如果按照孔子的一贯主张来看,内修仁义,外文之以礼,当是这个“约”字的涵义。
孔子讲:“非礼勿视,非礼勿听,非礼勿言,非礼勿动。”我们思想和行动只要处处合礼、遵礼,就不至会有大的过失出现。孔子的弟子颜渊曾向孔子请教什么是仁,孔子回答:“克己复礼为仁。”意思是约束自己的视听言行,使它们合乎礼仪,能做到这些,就是实行仁道了。这与“以约失之者鲜矣”表达相同的意见。
虽然自律对于我们每一个人都同样重要,但是孔子似乎不会宽泛讲解自律的道理。约束自己的目标是复礼,更契合孔子思想的基本立场。
杨伯峻 《论语译注》
钱 穆 《论语新解》
陈晓芬 《论语译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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