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德经第四十章反者道之动(道德经中的反者道之动什么意思)
导语:《道德经》唯物辩证法:第四十章“反者”的哲学本义
反者,道之动。
弱者,道之用。
天下万物生于有,有生于无。
看看王公与河上公的注释一一
1.王弼 注《道德经》第四十章
反者道之动,高以下为基,贵以贱为本,有以无为用,此其反也。动皆知其所无,则物通矣。故曰,反者道之动也。
弱者道之用。柔弱同通,不可穷极。
天下万物生于有,有生于无。天下之物皆以有为生,有之所始,以无为本,将欲全有,必反于无也。
2.河上公 注《道德经》去用第四十
反者道之动,反,本也。本者,道之所以动,动生万物,背之则亡。
弱者道之用。
柔弱者,道之所常用也,故能长久也。
天下万物生之於有,万物皆从天地生,天地有形位,故言生於有。
有生於无。天地神明,蜎飞蠕动,皆从道生,道无形,故言生於无也。此言本胜於华,弱胜於强,谦虚胜於盈满。
两位先贤作了一定解释,但还有所欠缺。
一、反者,道之动。
此段的直接表达是:
“相反”(相对立)是道发展的动力。
具体的表达为:
“相反”即相对立是道发展的动力。
“反”是“返”的本字, 甲骨文(上图)=厂(石崖、石块)+又(手翻转),表示攀爬山崖时手掌翻转过来,也表示手掌像翻石块一样翻转过来,(手心平时向内面向自己,翻转则为手心向外背对自己。),造字本义:向对立面翻转(转化)。引申为相反,与“正”相对。又引申指未能遵守,违背。又指反叛、造反、对立。作副词,引申为在背后、逆向地。作形容词,引申为与正面相对的、背面的。作动词,引申为反对、不顺从、对抗、对立、相矛盾,也引申为回击、逆转、回还、返回,又引申为掉转、违背、违反、。作名词,引申为反面、背面、矛盾、对立面等义。
《道德经》第二十五章:“…可以为天下母。吾不知其名,字之曰道,强为之名,曰大。大曰逝,逝曰远,远曰反。”。也就是说,“道”是世界的本源,勉强形容她的形态称为不断发展壮大的过程的“大”,这种不断发展壮大的过程是曲折的不断发展的运动,这种运动状态称为“逝;这种曲折的发展运动是周期性的螺旋式的不断向前发展的运动,这种运动状称为“远”;这种螺旋式的发展运动是从肯定到否定再从否定到否定之否定的不断发展的运动,这种运动状态称为“反”。由此,了解黑格尔的唯心主义辩证法的学者看到这里,也许会把老子的《道德经》和黑格尔的《小逻辑》、《逻辑学》《精神现象学》联想在一起。也许两者之间,存在着千丝万缕的交集,但不管是必然性的还是偶然性的,都是耐人寻味的。当然,黑格尔作为一名著名的德国哲学家,其历史性贡献是值得肯定的。
从《道德经》第二十五章中可以知道,“反”是一个状态,是一个运动的过程。
动 ,甲骨文=彳(运行)+异(相异、相对立)+止(静止)造字本义:改变事物原来的位置或状态,与“止”或“静”相对,表示运动。
从以上分析而知:“反”的状态是道运动的最普遍的形式。
唯物辩证法的哲学表达即:
矛盾规律即对立统一规律是唯物辩证法的最基本的规律,是唯物辩证法的实质和核心。这个规律揭示了事物发展的源泉和动力,阐明了事物发展过程的实在内容。同时,矛盾(即对立统一)是事物普遍联系的根本内容。
矛盾规律亦即矛盾法则是事物运动最普遍的规律,事物的矛盾法则,即对立统一的法则,是唯物辩证法的最根本的法则。
恩格斯说:“运动本身就是矛盾。”
毛泽东《矛盾论》:“事物的矛盾法则,即对立统一的法则,是唯物辩证法的最根本的法则。”
这个规律体现了万事万物矛盾的普遍性或绝对性,其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说,矛盾存在于一切事物的发展过程中;二是说,每一事物的发展过程中存在着自始至终的矛盾运动。矛盾存在于一切事物发展的过程中,矛盾贯串于每一事物发展过程的始终,这就是矛盾的普遍性和绝对性。
与矛盾的普遍性和绝对性相对的就是矛盾的特殊性和相对性,两者是相对立又统一的。这种对立统一的关系,伟大领袖毛泽东同志在《矛盾论》中就有极为精僻的论述:“
矛盾的普遍性和矛盾的特殊性的关系,就是矛盾的共性和个性的关系。其共性是矛盾存在于一切过程中,并贯串于一切过程的始终,矛盾即是运动,即是事物,即是过程,也即是思想。否认事物的矛盾就是否认了一切。这是共通的道理,古今中外,概莫能外。所以它是共性,是绝对性,然而这种共性,即包含于一切个性之中,无个性即无共性。假如除去一切个性,还有什么共性呢?因为矛盾的各各特殊,所以造成了个性。一切个性都是有条件地暂时地存在的,所以是相对的。这一共性个性、绝对相对的道理,是关于事物矛盾的问题的精髓,不懂得它,就等于抛弃了辩证法。”
二、弱者,道之用。
此段的直接表达是:
柔弱是道普遍相作用的体现。
具体的表达为:
“弱”的象形字,像一个弯腰驼背的老者和蹒跚学步的婴儿,,寓意衰老和幼小。造字本义:衰老、幼小。
从“弱”的象形字看,也具指微弱的变化即量变的过程,“弱”具有相对立的哲学内涵,而且是一个运动的过程,是一个发展的过程,是一个从小到大、从幼到强和从壮到老、从强到衰的发展的过程,是一个从量变到质变的发展过程。
“用”,甲骨文像木块箍紧合为一体,像一个盛水的木桶,造字本义:合在一起以满足所需,以木桶装水或倒水。引申为物品、物资、功能、益处,,作名词。也引指使、消费、消耗、减损施行、需要,同时,用也具有增益、汇积、积蓄、蓄存等义,作动词。
“用”的甲骨文与金文的字形看,“用”是以多块木板共同组成的木桶,上下均开口,表示同时具备蓄水或放水的功能,故“用”具有减损和增益的功能,是相对平衡的,是相对的,是共性的和相互联系相互作用的,具有对立统一的哲学内涵。
用,甲骨文字形是多块木板合在一起产生的功能,亦即共同发展体现的共性,也是体现了从个性到共性的转化发展的过程。
道,无所不包,故大极;又无所不在,故小极。道与万事万物都有着联系,这种联系即相互作用相互影响是客观存在的,也是必然的。
所以,柔弱处下,无为统一是道普遍联系普遍作用方式。
唯物辩证法的哲学表达即:
世界是物质的,是不断发展的,是普遍联系的,是多种多样的对立统一的整体。物质世界是一个音遍联系的统一体,这种联系不仅具有客观性、普遍性、多样性,而且具有系统性、条件性。
用普遍联系的观点看待世界和历史,世界是一个有机的整体,世界上的一切事物都处于相互影响、相互作用、相互制约之中,反对以片面或孤立的观点看问题。
三、天下万物生于有,有生于无。
此段的直接表达是:
天下万物生于有名,有名生于无名。
具体的表达为:
天下万物生于有名,有名生于无名。《道德经》开篇中即讲“无名,天地之始;有名,万物之母。”,即“没有形态之物,是天地共同的起源;有了形态之物,是万物共同的母体。。”。也就是说,物质是先天存在的,只是一开始是没有具体的形态,但物质一直是有的,是实在的。换言之,存在即有,存在是先天的,是第一性的。
有 ,“又”是“有”的本字。又,甲骨文像手张开,有物可以抓持,后金文加“肉”,另造有代替,突出手持肉食的本义。远古时代肉食是生存源中极为重要的一部分,古人因此以持“肉”借代替持“有”。
“有”,存在、发生、产生、出现、所属,得到,也引申为失而复得,与“无”相对,本义作动词,有时引申为名词。“有”,是实有,具备物质的空间形态。因此,“有”的象形字与“无”的象形字一样体现了事物的客观存在,并且体现了事物的客观实在。
“无 ”,甲骨文缺。 此字始见于篆文,从篆文至楷书形,大体相同。清代孔广居解“无”以从“二”,亦象地也,人死而葬,则无矣。故从人在地下,以象自“有”而“无”之意。
从“无”字的象形字的哲学内涵看,“无”字并不是意味着什么都没有,从对立统一的角度看,“无”还是言之有物的,以“有”为前提而失去,归根结底,还是有的,是相对于“有”的,是一个不断变弱的过程。故“无”,在哲学的内涵中体现了事物的客观存在。
《道德经》中的“有”与“无”与黑格尔的思想具有根本性的区别。
黑格尔认为“纯存在与纯无是一回事”这个论断是整个哲学的逻辑源头。从而得出《逻辑学》的第一个推论:纯存在是空洞,是无。
黑格尔在其《逻辑学》中说:“有、纯有,——没有任何更进一步的规定。有在无规定的直接性中,只是与它自身相同,而且也不是与他物不同,对内对外都没有差异。有假如由于任何规定或内容而使它在自身有了区别,或者由于任何规定或内容而被建立为与一个他物有了区别,那么,有就不再保持纯粹了。有是纯粹的无规定性和空。——即使这里可以谈到直观,在有中,也没有什么可直观的;或者说,有只是这种纯粹的、空的直观本身。在有中,也同样没有可思维的;或者说,有同样只是这种空的思维。有、这个无规定的直接的东西,实际上就是无,比无恰恰不多也不少。”
黑格尔说:“无、纯无;无是与它自身单纯的同一,是完全的空,没有规定,没有内容,在它自身中并没有区别。——假如这里还能谈到直观或思维,那么,有某个东西或没有东西被直观或思维,那是被当作有区别的,于是对无的直观或思维便有了意义;直观或思维某个东西与没有直观或思维什么,两者是有区别的,所以无是(存在)在我们的直观或思维中;或者不如说无是空的直观或思维本身,而那个空的直观或思维也就是纯有。——所以,无与纯有是同一的规定,或不如说是同一的无规定,因而一般说来,无与纯有是同一的。”
黑格尔认为“纯存在与纯无是一回事”这个论断是整个哲学的逻辑源头。从而得出《逻辑学》的第一个推论:纯存在是空洞,是无。
黑格尔认为:存在是源初的无规定性和肯定性;虚无是源初的否定性;变易是存在与虚无的相互推演,二者差异的自身实现,其结果是此在。在这种推演中源初抽象的差异性也得到了充实。
黑格尔认为存在是不可感觉、不可直观、不可表象的纯思维,是抽象的“物自身”、“绝对”和“神”。
从黑格尔以上的观点看,他一开始就混淆概念,然后偷梁换柱,把“存在”和“有”主观性地解释为“无”。这是“神”本位思想,是愚民思想,是虚无主义,是唯心主义的必然体现。
《易经》把《乾卦》、《坤卦》分别放在第一篇和第二篇也体现了“存在”即“有”为第一性的哲学思想。
乾,为有,为强,为大,为动,为绝对;坤为无,为弱,为静,为相对。乾坤的运动过程是“乾一一坤一一乾”,即“有一一无一一有”。“有”是第一位的,“无”是第二位的,所以,“乾”在《易经》中为开篇第一。《彖传》:大哉乾元,万物资始,乃统天。
简单的说,存在即有,有即存在。有为纯有,为绝对之有,是一,是第一性的;无,为虚无,是相对的无,是二,是第二性的,“无”是相对于“有”而存在的。
唯物辩证法的哲学表达即:
存在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实在,包括物质的存在和意识的存在,包括实体、属性、关系的存在。人的意志本身也是一种存在,人思维的、虚幻的东西也是一种存在,属于意识的存在。意识本质上仍然是物质的存在。
物质的存在是绝对的,是第一性的,是客观的。有与无是物质存在的对立统一的运动,世界的发展表现为物质的“有一一无一一有”的否定之否定的运动,这个运动同时体现了从量变到质质变的发展规律。
综上所述,本章简简单单的三句话,高度诠释了“世界的存在状态问题”,并指出“世界存在的两个基本特征”:一个是世界是普遍联系的,另一个是世界是永恒发展的。同时,还内含有 对立统一规律、否定之否定规律、质量互变规律三大规律。
(郑裕波 校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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