郡县制与行省制度的区别(郡县制度和行省制度)
导语:古代郡县制和行省制度的区别,看完长知识
我们都知道发展是遵循着一定进程的,我国的地方行政制度更是如此,秦汉时期实行郡县制,到了元就改为行省制度。那么你对它们有了解多少呢?它们有区别吗?行省制度的产生,究竟是时代的进步还是另有原因?今天就让我们一起来长长知识。
秦汉时期实行郡县制,通俗来讲就是既有郡又有县,是一种二级制度。以郡统县,郡县并行,由中央指派大小官员,它的出现是为了扭转分封所带来的严重后果来达到了保证统一的目的。而到了这一时期出现的行省制度是在中央设置行中书省,地方设制行省,到了后来还出现了新的变化,在一些偏远的区域还设置特殊机构。而新的制度一定程度上加强了统治,把所有的地方都归于中央,而且也是现在省制的开始。说了这么多,那么它们两者有什么不同呢?
其实它们区别主要有如下几条:第一,诞生方式。行省其实源自于“行中书省”。而另一个则是上层出现的办事机构,由当时的上层官员来统领。所谓“行省”,在一开始更类似于办事处。元朝统治开始之后,疆域异常广大。因此之前出现的两级机构根本没办法达到需要,所以就设立了新的行政机构。但是任何一个机构设立都经过了长时间的演变进程。那么既然是现实需求导致了行省产生,所以就算它一开始是一个没有实权的机关,但最后也必须成为了一个真正的权力机构。
其二,二者的层级不同。新的制度往往不管下一层,之间着严格的分层。我国的种种现状决定两者之间总会产生一个新的不同。也因此从根本上说三级制最适合我们。而在旧的方式中,郡是直接管辖下面的一种机构,这算是二级制。而这种方式会随着疆域领土的发展而被淘汰。
最后,这一种新的形式只在元清两朝实行,而这个朝代所创造的这种制度中“行省”二字是“行中书省”。它下设的机构有最高长官。即由上级委派他们的官员到这里设立并且担任职位。之所以会有这种制度的产生则是当时的统治阶级对于当时汉人的不信任,他们不敢将政权下放。因此在我看来关于它的产生还有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就是为了防止各行省独立。
其实我们可以发现,不论是哪一种制度的出现,背后都有一个很大的原因。那就是为了巩固维系自己的治理。
每个人都知道那个时期的社会最重要的特点就是个人独断权力高度集中。在它全盛的时候,大权完全收归在统治者手里,政策与法令实行表面内里互相配合,即弘扬正统的文化,也保留严酷的法律。二者的关系很难说清,同时这种方法也产生了不少的后果。
深入来看,不管是因为什么,它背后的统治集团都着重在这两对矛盾,即通俗来讲的上面与下级之间的矛盾。不论是当初诞生的一系列还是后来产生的种种,究其原因,都是中央与地方的斗争。因为历朝历代的领导者一开始都是从地方出身,他们在地方上起兵甚至割据,最后成就大业。因此深知地方割据的危害,所以历朝历代以来,中央与地方的争斗都是没有办法调和的。
但是不管何种制度出现根因都是由于当时的进步和需要,都需要从各个方面来全面的认识它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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