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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我国的监护方式有哪些呢(目前我国的监护方式有哪些方面)

在生活中,很多人可能想了解和弄清楚目前我国的监护方式有哪些?的相关问题?那么关于目前我国的监护方式有哪些呢的答案我来给大家详细解答下。

目前我国的监护方式有哪些呢(目前我国的监护方式有哪些方面)

《民法典》颁布后,我国的遗嘱方式主要有六种,分别是法定监护、遗嘱监护、协议确定监护、指定监护、意定监护、委托监护。

1、法定监护:

对于未成年人的法定监护人一般指的是父母,但是如果父母均去世且没有留下遗嘱或者父母均没有监护能力时,法院会按照顺序为未成年人选择监护人,顺序是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姐——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组织,但是需要未成年人所在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民政部门的同意。

对于成年人,如果成为无民事能力行为人(不能辨认或控制自己的行为,例如处于发病状态的成年的精神病人)或者限制民事能力行为人(不能完全辨认或控制自己的行为,例如成年的弱智者),其监护人按照顺序分别是配偶——父母、子女——其他近亲属——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组织,但需要经过被监护人所在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民政部门的同意。

如果以上监护人的人选都没有,则有民政部门担任其监护人,也可以由具有监护条件资格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担任监护人。

2、遗嘱监护:

只能是父母写遗嘱,为孩子指定监护人

父母中任何一方活着时,写下的遗嘱没有效力(不起作用)

遗嘱监护的效力高于法定监护(有遗嘱的,按照遗嘱上指定的人为监护人,可以指定法定监护范围以外的人做监护人)

3、协议确定监护人:

协议的人只能是法定监护范围内的人担任监护人

4、指定监护:

如果法定监护范围内的人都不想当监护人,或者说都抢着当监护人,在这种情况下,这些监护人的人选们可有两种选择方式:

一种是让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或民政部门直接指定,如果对结果不满意可以到法院申请,让法院指定监护人;第二种是直接去法院,申请让法院指定监护人。

指定的监护人不可以擅自变更,即使擅自变更的,也需要承担监护人的责任(如给被监护人抚养费)

5、意定监护

意定监护是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即年满18周岁,精神正常的成年人)设立的。

现代社会,存在老龄化趋势,并且存在夫妻关系不和谐、自己未婚又不打算结婚、与父母关系不和等等多种情况,这类成年人担心自己将来成为限制或者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并且又不放心按照法定监护形成的监护人,因此会在自己精神健康的时候未雨绸缪,提前为自己物色好监护人,以书面形式确定下自己未来的监护人,在自己完全或者部分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时,由该监护人履行监护职责。

6、委托监护

委托监护在日常生活中非常普遍。例如将孩子送到幼儿园,此时便将监护职责暂时部分委托给了幼儿园。

但要注意的是,如果被监护人侵害了其他人的权利(例如打了别人),此时承担责任的是其监护人(父母)而不是幼儿园,除非幼儿园也有重大过错。

温馨提示:通过以上关于目前我国的监护方式有哪些?内容介绍后,相信大家有新的了解,更希望可以对你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