辩证法的本来意义和客观意义是什么(辩证法的本来意义和客观意义是)
导语:辩证法的本来意义和客观意义
关于黑格尔论辩证法那个“片段”,列宁不但从辩证法的各种规定和特征方面加以探讨和概括,而且还从总体上考察了什么是辩证法?说明了辩证法的本来意义和逻辑、认识论、客观辩证法的一致。列宁对那个“片段”的三个意思分别作了唯物的解释和改造。
首先,列宁认为辩证法一般地就是黑格尔说的“思维在概念中的纯粹运动”,但是要清除掉黑格尔把纯粹概念作为世界本质的唯心主义,从新把概念作为“能反映活生生的生活”的“人的概念”。辩证法作为人的概念的思维运动和“运用概念的艺术”,即逻辑学或辩证逻辑。
这种能正确反映现实的物质生活的概念,必然是永恒运动、相互转化和普遍联系的,不是僵死和孤立的。恩格斯指出:“两个哲学派别:带有固定范畴的形而上学 派,带有流动范畴的辩证法派(亚里士多德,特别是黑格尔)” 又说:“这在黑格尔本人那里是神秘的,因为范畴在他看来是先存在的东西,而现实世界的辩证法是它的单纯的反光。实际上刚刚相反:头脑的辩证法只是现实世界(自然界和历史)的运动形式的反映。”
总之,唯物辩证法从一定的角度看,它就是人的头脑的概念运动,是思维的辩证法 和辩证逻辑学。马恩和列宁都强调掌握辩证思维规律的意义和重 要性,因为它可以使人们比较容易认识客观事物的辩证性质。
其次,黑格尔指出在埃利亚学派那里发现了现象与本质、为他存在和自在之物的对立,而解决这一对立是辩证法的任务,他的哲学和辩证法就是以解决思维和存在,本质和现象的对立为己任的。
列宁否定黑格尔的唯心主义的解决方式,但肯定辩证法是 解决这一对立的学说,明确提出;“辩证法特别是研究自在之 物、本质、基质、实体跟现象、‘为他存在’之间的对立的。” 这就是说,辩证法不但是逻辑学,而且也是认识论。
辩证的逻辑 学是关于真理问题的学说,逻辑学同认识论是一致的。黑格尔认为埃利亚学派作为辩证法的开端,它把本质和现象对立起来 了。
其实,埃利亚学派并没有解决这一对立,只有黑格尔自己在总结认识史和批判康德的基础上,唯心主义然而是辩证地解决了 这一对立,列宁吸取其内核,明确指出辩证法就是认识论,揭示 了认识的辩证法,即本质和现象是“相互转化、往返流动”的, “本质在表现出来;现象是本质的”,“人的思想由现象到本 质,由所谓初级的本质到二级的本质,这样不断地加深下去,以 至于无穷。”
列宁一贯地强调辩证法认识功能,称它是伟大的认识工具,这里又指出辩证法“特别是研究”现象和本质的对立的,即辩证法是人们正确掌握事物本质的认识方法。
第三,列宁完全同意黑格尔把发现对象本质自身中的矛盾看 作“本来意义上的辩证法”。并把它建立在唯物主义的基础上。 针对埃利亚学派把现象看作运动的和把本质看作不动的形而上学割裂,针对他们发现运动本质的矛盾而否认运动的真实性的形而上学观点,列宁认为,正是对象本质自身存在矛盾而造成对象本 质的自我扬弃和否定,运动本质的矛盾并不否认运动的真实性, 而正是矛盾造成了对象本质的运动,从而也证实了运动的真理性。
列宁还明确指出,“不但现象是短暂的、运动的、流逝的, 只是被假定的界限所划分的,而且事物的本质也是如此”。列宁强调研究对象本质自身中的矛盾,以及由于矛盾引起的事物本质的运动,是本来意义的辩证法。也就是说,辩证法的基本性质是客观事物本身的矛盾和运动,是客观物质世界的辩证法,辩证法 本来是作为世界观(或本体论)学说的。
辩证法的逻辑学和认识论意义,正是以辩证法的世界观意义为根据的,是客观世界的矛盾和运动决定了人们的认识和思维过程的矛盾和运动,
由上可见,列宁从黑格尔论述辩证法的片断中改造出来的三点思想,实质上是论述了辩证法和逻辑学、认识论的一致。辩证法作为一门科学,它既是逻辑学、又是认识论,而根基是世界观的客观辩证法,三者是同一的。
列宁首先指出辩证法“一般地就是”逻辑学,接着又说辩证法“特别是研究”人的思想的认识过程即认识论,最后又指出辩证法的“本来的意义”是研究客观对象的矛盾,表面上看来似乎各说各重要,有点自相矛盾。
其实, 列宁正是立足于三者同一的基础上说的,所以它不但不是自相矛盾,而且是进一步揭示了作为总体上的辩证法学说的不同意义和 性质。它作为一门学说的一般的存在和表现,自然是概念思维的逻辑系统;作为特别要研究解决的任务,自然是人如何在思想中认识本质和掌握真理的问题,作为正确思维和认识的基础和根据,自然是客观事物本来的辩证内容。
列宁在改造黑格尔论述辩证法这一“片断”中,不但再一次说明了三者同一的原理,而且提出从总体上考察辩证法,其根本和基础是客观事物本质自身的辩证法,所谓“本来的意义”,从辩证法不同的规定和特征上说,是强调矛盾即对立统一学说,从辩证法总体性质上说,是强调作为世界观的客观辩证法。
三者同 一实质上也就是主观(思维与认识)辩证法和客观(自然与历 史)辩证法的统一,也是科学地解决思维和存在同一性基础上的三者同一,客观存在和事物本身的辩证法是来源和根本,是本来的东西,我们从总体上考察辩证法,必须科学地坚持客观辩证法。
认识辩证法和思维辩证法的三者同一,客现辩证法作为根本和来源,它具有“本来的意义”,认识辩证法作为中介,通过它才能正确解决思维与存在的同一性,所以它就须要“特别”注意; 思维辩证法或逻辑辩证法作为最后成果,作为人们把握辩证法的 体现和辩证思维方法,它对于人们认识和实践都具有“一般地”指导意义。三者同一地把握辩证法,我们才能从总体上深刻地理解和应用辩证法。
列宁在总体上提出了辩证法的本来意义之后,还说明了“关于辩证法及其客观意义的问题”。列宁首先划清辩证法的发展原则与形而上学、庸俗进化的界限,紧接着说;“其次,如果一切都发展着,那么这点是否也同思维的最一般的概念和范畴有关? 如果无关,那就是说,思维和存在不相联系。如果有关,那就是 说,存在着具有客观意义的概念的辩证法和认识的辩证法。”
这个思维和存在有没有关,相不相联系的问题,也就是思维和存在有没有同一性的问题。三者同一就是建立在思有同一的基础之上的。辩证唯物主义和黑格尔的唯心辩证法不同, 在物质和存在第一性的基础上解决思有同一,它的三者同一是以 客观事物本质的辩证法为本原的,是客观辩证法决定主观(思维 和认识)的辩证法。
这样的,我们所说的主观辩证法就有了“客 观意义”。这种“客观意义”同黑格尔的客观性质完全不同,黑格尔是把概念辩证法本身当作“客观”的和第一性的,我们则相 反,把概念辩证法本身当作“主观”的和第二性的,它是由客观 事物的辨证法决定的,它只具有“客观意义”,即有客观的根据和内容,正是在这一意义上,主观辩证法才是科学的。
辩证唯物主义正是在肯定客观事物辩证法的本来意义基础上,承认思维和存在相联系,科学地确立了主观辩证法和客观辩证法的一致,瓣 证法,认识论和逻辑学三者同一,从而也科学地说明了主观辩证法的“客观意义”,正如列宁指出,思维和存在如果有关,那就是说,“存在着具有客观意义的概念的辩证法和认识的辩证法”。
这种概念和认识的辩证法,即主观辩证法的“客观意义” 表明,它只不过是客观辩证法的反映而已。恩格斯说得好,“所谓客观辩证法是支配着整个自然界的,而所谓主观辩证法,即辩 证思维,不过是自然界中到处盛行的对立中的运动的反映而 已。”
总之,列宁关于辩证法的本来意义和客观意义的思想,即客观事物本质自身的辩证法是根本和来源,具有本来意义;概念和认识的辩证法是反映,是被客观辩证法所决定的,具有客观意 义,对于我们科学地把握“三者同一”,从总体上认清辩证法的 性质和功能,是十分重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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