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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韶涵家丑事件是什么
张韶涵家丑事件是2009年之时,张韵涵的母亲卷走了张韶涵的全部钱财,并且爸爸妈妈、舅舅、外婆等人联手指控张韶涵弃养父母,并且还声称她吸毒,带着弟弟妹妹一起吸毒。
张韶涵从小的家境不好,父亲做生意失败,以致于家里的经济情况很不好。而且,他的父亲又因为心脏病而不能工作。而张韶涵是家中的长姐,自然担负起了为家中分担困难的义务。
她在没火之前,做过洗车、送便当等工作。直到她在参加“中广流星之星”歌唱比赛后,获得加拿大赛区第一名,被看中,顺利签约。在19岁的时候因出演《mvp情人》爆红,从此平步青云,出唱片,接各种电视剧,收入也越来越多。而她的母亲一直在扮演她经纪人的身份,并且张韶涵的财产大权一直是她的妈妈在掌握。
后来随着张韶涵事业的成功,她的母亲貌似也变了,先是传出他母亲与公司的一个名为“张镐哲”的传出黄昏恋,但是张韶涵一直在为母亲作掩护。但是张韶涵的做法没有获得母亲的认可,在2008年2月,张韶涵因为心脏病去温哥华休养两个月。
在这个时候她的妈妈卷跑了她所有的财产,房子也被掠夺走。并且声称张韶涵把她赶出了家门,后来张韶涵的母亲又联合她的父亲以及外婆、舅舅指控她弃养,声称她吸毒,并且还带着弟弟妹妹一起吸毒。
在张韶涵这样的事情传出来以后,张韶涵的广告代言也被取消了,演的电视剧也被下架了,迅速的成了过气女星,自然也没有什么收入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