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分红公司章程(公司分红权分的是哪部分钱)
导语:公司分红1:如果你用了工商局的模板章程,你的分红权就危险了。
作为股东,都想要获得丰厚的投资回报,公司挣几个亿,自己分个几千万,然后衣食无忧,安心养老,这是大多数人想要的结果。
确实,公司股东是享有资产收益权利的,这是公司法第4条的规定。在诸多资产收益方式中,分红是最直接便捷的方式。
可是,股东和分红并没有必然的联系。换句话说,你是股东,但并不一定能获得分红。
因为,公司法第34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是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进行分红的。
公司注册资本100万,你认缴60万,另一个股东认缴40万。但是,你的钱迟迟没有到账。那么,对不起,分红的时候,就没有你的份。
如果你实际到位了20万,而另一个股东把40万全缴了,那么你们分红的比例就是1:2。如果这时公司有90万的可分配利润,你只能拿30万。
你或许会说,我认缴的是大头,钱早晚是要出到位的,我不能接受这种分红的规则。
没问题,你可以提前在公司章程里设计好,写清楚。比如,你可以写成“公司股东按照认缴出资比例进行分红”。法律是允许的,公司意思自治嘛。
但是,需要注意一点,公司的分红规则,必须经全体股东一致同意。
这就告诉我们,如果你想制定有利于你的分红规则,最好在初始公司章程中就定好。因为初始公司章程是经过全体股东同意并签字的,这个时候,股东之间没有什么大的矛盾,你好我好他也好。
如果初始章程中没定好,后续你很难再通过修改章程去弥补。因为,并不是所有的股东都会赞成的,你都分了,别人就少分了。利益面前无兄弟。
而那些市场监督管理局(原工商局的)模板章程里的分红规则,都是默认的按实缴比例分红,要不要无脑使用模板,你心里也该有数了吧?
如果章程里没有约定,股东能不能另行签订协议约定分红规则呢?
可以,但必须是全体股东达成一致约定。
如果有新的股东想加入,但他不同意你定的分红规则,怎么办?
你要么说服他同意,要么阻止他加入,要么按实缴比例分红。
作为公司的股东,如果你了解公司治理的关节所在,是可以通过运筹,掌控全局的。比如,现在公司注册资本变成了认缴制,有的股东把自己的出资期限设置得很长,那么,你就可以不声不响地设置分红规则,不到位,不分红,或者少分红,以此促使他尽快把资金出到位。
开公司,环环相扣,你不懂,别人懂,那你就会被别人处处牵着鼻子走,更要命的是,你还永远发现不了那根绳子在哪里。你当牛做马的创造价值,别人很轻易地就把利益攫取过来了。看似股东,实际只是在为别人打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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