碍于情面下的民间借贷存在的弊端有哪些(碍于情面下的民间借贷存在的弊端是什么)
导语:碍于情面下的民间借贷存在的弊端
民间借贷是一种民间融资信用形式,在我国有久远的历史和深厚的传统。在生活中,民间借贷的双方当事人多有亲属关系或同事、同乡、同学等社会关系,由于特殊关系的存在,双方当事人往往碍于情面,在借贷形式上表现出简单性和随意性,比如:双方达成口头协议或写一个简单的借据、欠条、收条等。
但正是以上碍于情面,不好意思要求签订正规借款合同的行为,使得双方关系存在了不确定因素,比如:没有书面合同的约束,容易诱惑或膨胀人性的恶,让一方产生不还或少还钱的侥幸心理;一旦双方发生纠纷,因为缺少证据或证据不规范,造成维权难;约定不明,产生纠纷,损伤了彼此亲情或友情,同时产生了不和谐的社会音符等。
鉴于此,与其亡羊补牢,不如未雨绸缪。现结合多位当事人咨询的问题,提三条忠告:
1.务必签订合同。亲兄弟明算账。双方当事人不要碍于情面,不将细节说清(比如利息、还款期限等),和不签订合同。没有合同的存在,时间久了,容易产生分歧,会将好事办坏,让亲朋好友反目成仇。
2.力求银行转账。借款合同是实践性合同,通俗地讲,即双方只签订合同,合同并不生效,需要交付了金钱,合同才生效,所以,不仅要有借款合同,还要有证明金钱交付的证据。基于此,建议大家通过银行转账的方式来交付金钱。该方式简单方便,并且一旦发生纠纷,取证容易。
3.内容规范详实。借款合同应当将以下内容包扣在内,借款的目的;借贷双方的姓名、身份证号;金钱的数额(大小写)、种类、交付方式等;利息的约定;还款时间;逾期利息、违约责任等;合同签订日期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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