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技术操作
房地产抵押登记应提交哪些文件
房地产抵押合同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移转对房地产的占有,将房地产作为债权担保而与债权人达成的明确相互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抵押合同应自成立时生效,抵押权自抵押物登记时成立。抵押当事人应当自房地产抵押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到房地产所在地的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房地产抵押登记。办理抵押登记时,应当向登记机关交验下列文件:
1、抵押当事人的身份证明或法人资格证明。
2、抵押登记申请书;抵押合同。
3、抵押当事人的抵押物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房屋所有权证》或《房地产权证》,共有的房屋还必须提交《房屋共权证》和其他共有人的同意抵押的证明。
4、可以证明抵押人有权设定抵押权的文件与证明材料。
5、可以证明抵押房地产价值的资料。
6、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其他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