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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朝卖妻现象(明朝贩卖人口什么罪)

导语:明朝一件普通的民间卖女案,竟引起朝廷纷争,惊动了明孝宗朱祐樘

明朝弘治九年(1496年)发生了一起普通的民事纠纷,却引起了整个朝廷的震动,这就是有名的满仓儿案。

  有个千户叫吴能,因贫穷把女儿满仓儿卖给了歌妓张氏,却谎称是一个周姓皇亲家的孩子。吴能之所以撒谎,是因为他被迫卖女,却希望女儿过得好。满仓儿又被转卖给乐工袁璘,后来吴能去世,他的妻子聂氏打探到女儿满仓儿的下落,想赎回女儿。只是当初卖女,满仓儿对母亲产生怨恨,就假称不是母亲,拒绝回家。聂氏无奈之下采取了过激的行为,将满仓儿劫持回家。

朝堂上

  袁璘前去索要满仓儿无果,向刑部提出控告。刑部郎中丁哲和员外郎王爵会同审理此案,只是在审讯之时,袁璘因说话粗鲁无理被丁哲用了大刑,结果袁璘受不住刑讯,竟然死了。御史陈玉、刑部主事孔琦验尸后,由袁家安葬,满仓儿判给了聂氏,这事也就这么草率了结。

  不料,东厂宦官杨鹏的侄子与满仓儿本有奸情,就怂恿袁璘的妻子向杨鹏申诉冤案,并与此前的歌妓张氏、满仓儿串好口供,东厂开始介入此案。东厂调查此案,结果判罚丁哲、王爵等人有罪,并上报明孝宗,明孝宗又让镇抚司和都察院共同审理此案。虽核查满仓儿不是什么周姓皇亲的女儿,但仍判罚丁哲徒刑,判处王爵、孔琦、陈玉等涉事官员及聂氏母女杖刑。

  本来这事到这里应该可以结案了,但刑部典吏徐圭认为判决不合理,向明孝宗上了个奏书,此奏书引爆了一场朝堂纷争。徐圭的奏书有几点意见:

朝廷官员

  1.满仓儿诬告其母,本是大罪,却只判杖刑,丁哲等人无罪却反被判刑,这是东厂威逼所致,司法官与锦衣卫又畏惧东厂的权势。

  2.徐圭列举东厂的一些罪行,认为东厂存在诸多违犯法纪之事,并导致出现各种天灾怪异之事。

  3.建议撤除东厂,再判处杨鹏叔侄、满仓儿等人死刑,晋升丁哲、王爵等人。如不能撤除东厂,应举荐忠厚的宦官执掌,或选拔大臣参与共同理事。

  4.镇抚司审理刑事时不应由锦衣卫官员专任,应该由朝廷指派刑部主事共同处理,这样就可以避免冤案。

朝廷官员

  明孝宗看到徐圭的奏折后火冒三丈,立即让都察院审讯徐圭,都御史闵珪怒气冲冲,回报明孝宗徐圭上奏之事不实,要求严惩徐圭。徐圭的奏折抨击了东厂和锦衣卫,又引来明孝宗和都察院的不满,可谓是把朝廷内外都得罪了。

《明史》:狱上,珪愤懑,抗疏曰:“聂女之狱,哲断之审矣。鹏拷聂使诬服,镇抚司共相蔽欺。陛下令法司、锦衣会问,惧东厂莫敢明,至鞫之朝堂乃不能隐。夫女诬母仅拟杖,哲等无罪反加以徒,轻重倒置如此,皆东厂威劫所致也。臣在刑部三年,见鞫问盗贼,多东厂镇抚司缉获,有称校尉诬陷者,有称校尉为人报讐者,有称校尉受首恶赃而以为从、令傍人抵罪者。刑官洞见其情,无敢擅更一字。上干天和,灾异迭见。臣愿陛下革去东厂,戮鹏叔姪并贾校尉及此女于市,谪戍镇抚司官极边,进哲、爵、琦、玉各一阶,以洗其冤,则天意可回,太平可致。如不罢东厂,亦当推选谨厚中官 如陈宽、韦泰者居之,仍简一大臣与共理。镇抚司理刑亦不宜专用锦衣官。乞推选在京各衞一二人及 刑部主事一人,共涖其事。或三年、六年一更,则 巡捕官校,当无有作奸擅刑,诬及无辜者矣……”

官员审案

  明朝时,审理重案要案通常会采取内外部门相结合的方式,就是由朝廷三司法(刑部、大理寺、都察院)与锦衣卫、东厂共同审理,原因就是让这些部门相互监督,避免其中哪个部门徇私。满仓儿案本来只是一件普通的民事案件,最先由刑事审理,因东厂的介入而被扩大化,之后都察院、锦衣卫都牵扯其间。本案所谓的判罚在现代人看来可能未必是准确的或公平的,但却是在几个部门的角逐之下的结果。

  刑部初审此案,却因过失导致当事人死亡,又企图掩盖过失,丁哲、王爵等人本身严重违法。东厂介入时,杨鹏的侄子与满仓儿、袁璘的妻子等人串供,自然也是违反法度。但东厂揭穿了刑部的不法行为,使刑部大为不满,刑部与东厂发生纷争。明孝宗此时让锦衣卫和都察院共同审理此案,显然是让刑部和东厂避嫌。从判罚结果中可以看出,锦衣卫和都察院对刑部的人采取严惩态度,聂氏母女只是普通百姓,也被处以杖刑,却对东厂的不法行为置之不理,杨鹏的侄子和负责串供的贾校没有得到处罚。可见,徐圭认为都察院与锦衣卫畏惧东厂权势,这是有一定的道理的,锦衣卫和都察院明显倾向于东厂。

明孝宗

  那么,徐圭的奏折为什么会引起明孝宗的怒火呢?其原因有几点:

  1.事有轻重,东厂的串供虽违法,但相比刑部不当导致当事人死亡并企图掩盖过失相比,其罪责要小很多。刑部的做法让明孝宗深为不满,都察院和刑部虽同处朝廷,但却不愿意为这种明显的违法行为为刑部开脱,才会顺从明孝宗的意思,对刑部的人加以重罚。徐圭却认为丁哲等人无罪,表明刑部并没有意识到自己的错误,这让明孝宗和都察院大为恼火。

  2.徐圭诬告东厂。徐圭列举东厂诸多不法行为,并认为这是造成天气异象的原因。明孝宗本人很注重广开言路,在继位之时就曾下诏要求朝廷言员“凡朝廷政事得失、天下军民利病,许直言无隐”,但前提是“不许假以风闻,挟私妄言”。也就是说,朝廷官员弹劾要有一定的依据。徐圭口头列举了东厂一大堆所谓的恶行,却没有任何依据,这就是诬告。

明孝宗

  3.徐圭建议让忠厚的宦官执掌东厂,并由朝廷大臣共同理事,又建议锦衣卫理事时也派朝廷官员共同处理,这是夺权行为。锦衣卫和东厂诞生于洪武永乐两朝,其诞生的原因是因为朱元璋和朱棣觉得朝廷官员缺乏监督,才会建立这两个部门对朝廷官员进行监察。锦衣卫和东厂相当于皇帝的私人卫队,只为皇帝个人服务,不是为朝廷服务。皇帝如有什么私事需要处理,都可以绕开朝廷,让锦衣卫和东厂出面去办。所以,明朝历代皇帝都会牢牢把锦衣卫和东厂掌控在手中,并严禁朝廷各部门插手锦衣卫和东厂的相关事宜。只是锦衣卫和东厂有监察百官之责,对朝廷官员,锦衣卫和东厂犹如悬挂在头上的利剑,朝廷群臣自然心中不喜。

  4.徐圭只不过只是一个小小的刑部典吏,怎么敢上书提这些建议呢?徐圭建议朝臣插入锦衣卫和东厂,已经触犯明孝宗的逆鳞。小小典吏无品无级,怎么敢上书触犯明孝宗?其背后肯定有主使之人,明孝宗将徐圭交给都察院,显然有挖出背后主使徐圭上书的人。只是对于都察院而言,刑部和都察院同属司法部门,不管查出究竟是谁主使,都不是好事。都御史闵珪明白,此事应该适可而止,所以才会要求严惩徐圭。

明孝宗

  不过,明孝宗对都御史闵珪的回报并不满意,而是要求继续详查。朝中一些大臣却纷纷出面称罪,这些大臣中显然有人与此事有关,也有人希望此事尽快息事宁人。明孝宗对部分大臣处罚夺去俸禄,同时对满仓儿案做出最后的判决:判处杖责满仓儿,送入浣衣局执役,丁哲供给袁璘的丧葬费,并贬为平民,王爵和孔琦、陈玉都赎罪杖刑后恢复原职,徐圭也被贬为民。轰动一时的满仓儿案才就此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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