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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抢劫罪与抢夺罪区别(抢劫和抢夺的量刑区别)

一、抢劫罪

1.概念

抢劫罪,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行劫取公私财物的行为。

2.犯罪构成要件

主体:十四周岁以上,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

侵犯的客体:公民的人身权利、公私财物

主观方面:非法占有为目的

3.行为方式

(1)暴力方法:对被害人实施殴打、捆绑、伤害、禁闭等足以危害被害人身体健康或者生命安全的行为,足以压制被害人防抗。重点在于要求足以压制被害人反抗,比如:一个身形如奥尼尔威猛的劫匪,没有采取上述的暴力方法,但是他恶狠狠的看着我说,把钱交出来,否则要你小命,那么它这样的行为即使未使用任何暴力但是达到足以压制我防抗的目的。

(2)胁迫方法:以当场立即使用暴力相威胁,足以压制对方防抗。重点在于胁迫方法需要使对方产生强大的心理压制。比如:以揭发隐私胁迫交付财物,不构成抢劫罪,而构成敲诈勒索罪,因为这种胁迫难以达到不敢反抗的程度。以暴力相威胁的意思可以这样理解为,不给钱,就当场立即实现暴力相迫害。

(3)其他方法:指暴力、胁迫之外的其他方法足以压制对方反抗的行为。比如:采用酒精安眠药使被害人暂时丧失自由意志,然后劫走财物。但要注意如果被害人丧失自由意志后才有非法占有的目的,则构成盗窃罪。

4.行为对象

既包括有形财产,也包括财产性利益。比如:债权,威胁对方把借条撕毁等行为。

5.因果关系

行为人以暴力、胁迫等强制手段压制被害人的防抗,与夺取财产之间必须存在因果关系。比如:甲为了抢劫乙的财物,对乙砍杀,乙在逃跑过程中不慎将钱包掉落,甲发现后拾得该钱包。甲的暴力行为与取得乙的钱包无因果关系。

6.关于转化型抢劫

犯盗窃罪、诈骗罪、抢夺罪,为窝藏赃物、抗拒抓捕或者毁灭罪证当场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的,依照抢劫罪的规定定罪处罚。(法律拟制)

正常的抢劫是先压制反抗后转移占有,转化型抢劫是先转移占有后压制反抗。对于时候转化抢劫来说,原本相对责任年龄的人也要对此负责,但是司法解释对此做出了特殊规定,相对责任年龄人对事后转化型抢劫不负抢劫罪刑事责任,如果使用暴力致人重伤死亡,则负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刑事责任。

7.抢劫罪既遂未遂标准

劫取财物或者造成他人轻伤以上两者后果之一均属抢劫罪既遂;既未劫取财物,又未造成他人人身伤害的属抢劫罪未遂。

二、抢夺罪

1.概念:抢夺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抢夺的行为。

2.主体:已满十六周岁的自然人

3.犯罪本质:对物实施暴力。

需要注意的是:①携带凶器抢夺的,以抢劫罪论处(法律拟制),相对刑事责任年龄人携带凶器抢夺构成抢劫罪。②最高院最高检对飞车抢夺问题做出相应司法解释,驾驶机动车、非机动车夺取他人财物的,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应当以抢劫罪定罪处罚:a.夺取他人财物时因被害人不肯放手而强行夺取的;b.驾驶车辆挤逼、撞击或者强行逼倒他人夺取财务的;c.明知会致人伤亡仍然强行夺取并放任造成财物持有人轻伤以上后果的。

三、抢劫罪与抢夺罪对比

四、试题解析

王某在商场门口见一中年妇女挎着一个包,于是趁其不备,突然抢夺。但该中年妇女拽住包不放,王某对着该中年妇女猛踹一脚,致使该中年妇女倒地松手,王某拿到钱包后逃逸。王某构成:

A.抢劫罪 B.抢夺罪 C.抢夺罪和故意伤害罪 D.故意伤害罪

抢劫罪,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财物的所有人或者保管人当场使用暴力、胁迫或其他方法,强行将公私财物抢走的行为。王某上来实施抢夺有乘人不备的手段,但之后为了抢包使用暴力,以此为手段,构成抢劫罪。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并具有将公私财物非法占有的目的。王某的行为符合抢劫罪的特征,故本题答案为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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