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拆迁有几种补偿方式(房屋拆迁如何补偿)
导语:房屋拆迁有哪些补偿方式?来了解一下
出于国家建设或者城市建设的需要,比如整顿市容或者改善环境,有时候就需要对一些现存的房屋进行拆迁,拆迁房屋自然也需要给房屋的所有者一定的补偿。那么,房屋拆迁有哪些补偿方式?下面小编为您详细介绍下相关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1、货币补偿:通过不同的法定依据由专业的评估机构对被拆迁房屋进行专业的估价,生成有据可循的多元组成的补偿金额。
2、产权置换:根据评估方法不同,有两种置换方式。第一种是价值标准产权置换,指的是依照法定程序,通过对被拆迁人房屋的产权价值进行评估,之后再以新建房屋的产权予以价值的等价置换。第二种是面积标准产权置换,指的是以房屋建筑面积为基础,在相应安置面积内不结算差价的异地产权房屋调换。
3、结合型补偿:既给货币补偿又给产权置换。由于我国城市化进程与其他诸多客观因素,导致房价和地价的虚高,因此造成了诸多不能够单单用货币补偿或者产权置换解决的问题,所以就出现了货币补偿和产权置换相结合的补偿方式。
说到这里再跟大家说一下房屋拆迁补偿价格的法定评估依据
1、市场评估价:指被拆迁房屋的房地产市场价格,是由符合规定的专业估价机构,根据估价目的,遵循估价原则,按照估价程序,选用适宜的估价方法,并在综合分析影响房地产价格因素的基础上,对房地产在估价时点的客观合理价格或价值进行估算和判定的活动。
2、商品房交易均价:指同区域同类型普通住宅商品房交易平均价格,由相关部门每季度定期汇总测定并公布。
3、重置价:指由估价机构采用估价时点的建筑材料和建筑技术,按估价时点的价格水平,判定出重新建造与估价对象具有同等功能效用的全新状态的建筑物的正常价格。
来看一下上面所说的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一条: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被征收人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用于产权调换的房屋,并与被征收人计算、结清被征收房屋价值与用于产权调换房屋价值的差价。因旧城区改建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选择在改建地段进行房屋产权调换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改建地段或者就近地段的房屋。
总结,对于房屋拆迁补偿,一共有货币补偿、产权置换和货币补偿与产权置换二者结合型补偿三种方式。另外,被征收人可以自己选择补偿方式。大家都了解了吧,欢迎点赞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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