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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语中读书求学问的三个境界句子(论语阐述读书求学的三种境界)

导语:《论语·述而》十二:读书人求富贵该有的样子

向善和向上是中华民族的基因。向善促进社会和谐,向上推动人类进步;向善的出发点利他,结果是利他又利己;向上的出发点是利己,结果应该是利己又利他。

追求富贵,是人类的向上行为,孔子提出了一个符合道义的观点。

原文注释

子曰:“富而可求也,虽执鞭之士,吾亦为之。如不可求,从吾所好。”

富:财富,后指钱财。

而:用法同“如”,表示假设的连词。

可求:符合道义可以求得。

虽:即使,表示假设的连词。

执鞭之士:天子、诸侯和官员出行时,手执皮鞭开路的人。指地位低下的职事。

所好:所喜欢和擅长的(事业)。

憨聊译注

孔子说:“财富如果符合道义可以求得的话,即使是做手拿鞭子开路的下等差役,我也愿意去做。如果符合道义不可以求得财富,那我就还是做自己所喜欢和擅长的(事业)。”

憨聊俗解

本章介绍了孔子的财富观,阐明了财富与道义的关系,为后人处理金钱与事业的问题,指明了方向和路径。

孔子作为教师的最优秀代表,他并不排斥自己和民众追求财富与权贵的欲望,但明确主张严守符合道义的原则。

孔子的人生观和价值观,决定了他的取财从政之道,就是仁道;那现代人的取财从政之道,就应该是符合国家现行的法律法规和行业的规章制度。

富贵可求,守道义,弃虚荣

孔子说:“富而可求也,虽执鞭之士,吾亦为之。”这给读书人,尤其是教师,至少三点启示:

一、追求金钱和富贵,是光明正大的事情,不要难为情。读书人也食人间烟火,爱富贵,凭知识和智慧挣钱,非但不可耻,而且很光荣。

二、发财致富,一定守住道义。不义之财,不可取;违法乱纪的事情,不能做;破坏行业形象,不能有;有损公序良俗的钱,不能挣;“毒书”“毒画”出版,就是丧尽天良。

三、“面子”,不是选择做什么的依据。能挣钱,大圣人孔子不在乎做“执鞭人”,你又何必在意卖猪肉、收废品、卖小菜是否有面子呢?选择自己能力最适合的买卖。

富贵不可求,享爱好,干事业

在判断不符合道义或力所不能及的前提下,富贵“如不可求”,那就安心做自己喜欢而擅长的事情,不要为难自己,被虚荣所累,“从吾所好”。

豁达是,看明白了,想明白了,凭借自己的智慧选择了一种中庸的生存与发展方式。知道自己该干啥、能干啥,不被虚荣左右,“从吾所好”,就是豁达。

在此重申:富贵可求与否的依据是道义和能力。合乎道义、有能力求的富贵,大胆地追求,否则,“从我所好”。

浅悟零存

做生意求富,谨遵道,不缺德;做官求贵,走仁道,不贪财;做学问求智,惠天下,可留名。

盛夏的玉兰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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