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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劳动关系什么是劳务关系(什么是“劳动”)

导语:什么是“劳动”?什么是“劳务”?两者之间的区别和认定.

劳动:本文以劳动法上的劳动为说,劳动法上的劳动具有以下几个条件

第一:为法律的义务之履行;第二:为基于契约的关系;第三:为有偿的;第四:为职业的;第五:为在于从属的关系。总结:劳动法上的劳动为基于契约上义务在从属的关系所为之职业上有偿的劳动

劳务:劳务关系的主体可以是两个自然人或者自然人与单位之间;劳务关系提供劳务一方受伤害,请求人身损害赔偿。劳务关系是指提供劳务一方为接受劳务一方提供劳务服务,由接受劳务一方按照约定支付报酬而建立的一种民事权利义务关系。

这个两者之间怎么认定和区别呢?

第一:劳动关系的双方主体一方是用人单位,另一方必然是劳动者,劳务关系的主体可以是两个自然人或者自然人与单位之间;

第二:劳动关系两个主体之间不仅存在财产关系即经济关系,还存在着人身关系,即行政隶属关系。劳务关系两个主体之间只存在财产关系,或者说是经济关系,而不存在隶属关系。简单来说就是个人与单位之间是否存在支配与被支配。劳务不存在管理与被管理。

第三:劳动关系两个主体之间不仅存在财产关系即经济关系,还存在着人身关系,即行政隶属关系。劳务关系两个主体之间只存在财产关系,或者说是经济关系,而不存在隶属关系。

第四:劳动关系用劳动合同来确立,其法定形式是书面的。而劳务关系可以是书面的,也可以是口头或其他形式。并且劳务关系不适用劳动法而适用民法典。

当然大部分的劳务都牵扯到一个劳务派遣的问题,但这个我下次再说。记住个人与个人之间不适用于劳动关系。只有用人单位和个人才适用于劳动关系,这无法改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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