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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浒刺配什么意思(水浒刺配)

导语:《水浒传》中出现最多的刺配,是种什么样的刑罚

刺配是《水浒传》中出现最多刑罚,先后有林冲、武松、杨志、宋江、裴宣、雷横、朱仝和卢俊义八名好汉曾被刺配,其中武松更是被东平府和孟州两次刺配。

刺和配本来是两种刑罚,刺指的是在脸上刺字然后涂上墨,也称墨刑或者黥刑;配是指充军,流放到边远地区从事强迫性的屯种或充实军伍。在宋朝,刺和配被合二为一,而且在刺配之前通常还会附加二十左右的脊杖。所以,刺配是一种三合一的复合刑罚,严厉程度仅次于死刑。

宋朝建立后,为缓和社会矛盾,出台了折杖法,规定除死刑外,将五刑中的徒刑和流刑改为杖刑(脊杖或臀杖),这样确实减轻了监狱压力,缓和了官民矛盾,但也出现了一个问题,有些罪名,判处死刑太重,而判杖刑又太轻。于是,为了弥补死刑和杖刑之间的空白,刺配应运而生,主要适用于罪行严重,但又够不上死刑的罪犯。

刺配虽然可以免除一死,但刺配之路依然凶险无比,首先,脊杖是杖刑中最重的一种,用板子(棍棒)打击人的脊背,很容易将人打得鲜血直流,以致残废。打完脊杖之后马上就要被打上枷锁,带着发炎的伤口开始几个月的长途跋涉,很多就会直接死在路上。而且,押送的路上也是盗匪横行,时不时会遇到孙二娘那样的黑店,宋江在刺配江州的路上就曾三次遇险,换作平常人,早已命丧黄泉。就算勉强撑到了刺配地的牢城营,如果没有钱贿赂官营差拨,杀威棒会直接要了半条命,之后再面对着暗无天日的牢狱生活和累死累活的苦役,所以说刺配的严厉程度,仅次于死刑。

但如果有钱有关系,刺配的过程可能会轻松得多。例如宋江、朱仝还有武松第一次刺配,都因为他们本身就是衙门里的人,平时里人际关系处得也好,脊杖只不过是做做样子,一路上也颇得官差照顾。林冲、卢俊义却因为遭人陷害,不仅脊杖打得狠,押送的官差还随时准备谋害。因为犯人死在刺配的路上,押解的官差不用承担任何责任,只需上报因病身亡即可,可见,就算没有仇家贿赂官差要求半路结果犯人性命,犯人死在半路也是非常常见的的事情。

到了牢城营之后,犯人的待遇也千差万别,有钱有关系又识文断字的宋江只在抄事房抄抄公文就行,人身自由还不受限制。林冲也因为有柴进的介绍信,落了个看守草料场的清闲差事。朱仝遇到了个好上级,看到他仪表不俗,又得知他忠勇仁义,便留在家中帮忙看孩子。武松被小官营施恩看上了留下当了打手,看到其他囚犯在烈日下汗流浃背做苦活时,却被告知这已经是他们求之不得的日子。

所以说,刺配虽然是中国古代刑事司法进步的产物,和之前朝代的肉刑和滥用死刑相比有了很大的进步,但这种刑法依然十分严酷,存在很大的可操作性,由于缺少对执行人员的监督和责任追究制度,导致执行过程中犯人死亡率非常高,一旦判决刺配,犯人的命运基本上就掌握在执行人员的手中,所以要想保命,就必须想方设法进行贿赂,而为了区别对待,执行人员会对没钱行贿的穷苦百姓格外残暴,刺配这一刑罚逐渐丧失了公平性。特别是到了宋朝后期,随着社会矛盾的尖锐,刺配逐渐被滥用。宋真宗时期,法律里只有四十六条涉及刺配的条文。到了南宋第二个皇帝宋孝宗时,法律里已经有了五百七十多条涉及刺配的条文,各级官府大量使用刺配,各处牢城营里人满为患,与宋朝建立之初最初立法严、用法恕的法制思想背道而驰,反而成为司法官员贪赃枉法的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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