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婆把彩礼当私房钱如何处理呢彩礼属不属实(老婆私自把彩礼花了)
导语:老婆把彩礼当私房钱如何处理呢?彩礼属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昨晚,袁Sir看到了一名网友的留言,说他前年结婚,按照妻子家的风俗,给了18万8千8百八十八的彩礼,还备好了婚房(未装修)。婚后夫妻两人感情还好,就是去年咨询人想装修婚房,跟妻子商量,妻子并不乐意,说那个彩礼是她自己的,不是夫妻共同财产,这套婚房也是婚前购买的,没有加上她的名字,如果要装修就得把这套房子卖了换房时她才愿意拿钱出来装修。咨询人询问彩礼是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这种情况应该如何处理比较好?
我们都知道现在很多地方结婚时,男方是需要给女方彩礼的。彩礼是指以结婚为目的,按照当地风俗习惯,一方或其家庭成员给付另一方的礼金及贵重财物。包括但不限于见面礼、聘礼、上车下车礼、改口费及价值3000元以上的贵重财物等。袁Sir之前也介绍过关于彩礼的相关法律知识,今天我们借着解答咨询人的问题机会,来介绍一下彩礼到底属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一般来说,给彩礼的方式有以下3种情况,大家可以对号入座:
一、婚前给女方父母彩礼
彩礼本意上是感谢女方父母这么多年把女儿养大成人的意思,因此在很多地方,男女双方结婚前,是将彩礼交到女方父母手里面的,这种情况不论是婚前还是婚后给,都算作赠与,都属于女方父母的财产,这也意味着既不是女方的个人婚前财产,也不是小两口的夫妻共同财产。
二、婚前给女方
在结婚之前,将彩礼交到了女方的手中,或者是先给了女方父母,女方父母也在小两口领证之前给到了女方的手中,这种情况这笔彩礼都属于女方的婚前个人财产,是地地道道的女方私房钱。
民法典第1063条:“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三、婚后给女方
如果是先领证,再给的礼金。这种情况就很大概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因为民法典对于父母赠送给子女的财产,有了一条比较特殊的规定,那就是赠与时,如果没有明确只给子女个人,那么视为对子女夫妻二人的赠与,此时赠与的财产属于子女夫妻的共同财产。所以在移交彩礼时,如果并未明确在赠与合同中只赠与给女方个人,这笔彩礼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了。(建议可以在转账时,备注只给女方,或者最好是签订一份赠与合同)
《民法典》第1062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民法典》第1063条:“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彩礼可以返还的三种情形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实务操作上来说,对于超过6个月以上提出解除婚约的,返还彩礼比例不超过90%。如已经共同生活超过2年,则不能主张返还的。或者未超过2年但已经生育子女的,这种也不能主张返还。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从实务操作上来说,如果是给付彩礼方的原因导致要离婚,酌情返还,一般不超过总额的70%。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返还比例从实务操作上一般是按照共同生活的时间来计算的。如双方共同生活不足3个月,返还比例是5-7成,3个月-1年的,返还比例是3-5成,如果共同时间超过1年,一般不予返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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