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样的下属不能轻易处罚这三种人领导怎么办(什么样的下属不能要)
导语:什么样的下属不能轻易处罚?这三种人,领导必须对其客客气气
在平庸的领导眼中,下属完全是自己的附庸,自己想怎样就怎样,没有与之客气的必要。但事实是这样吗?并非如此,尽管领导者确实处于强势地位,但并不代表其可以肆意妄为,有一些下属就不能够轻易得罪。为什么这么讲?细读下面的案例,咱们就能心领神会。
【案例原文】上以裴武为欺罔,又有谮之者曰:“武使还,先宿裴垍家,明旦乃入见。”上怒甚,以语李绛,欲贬武于岭南。绛曰:“武昔陷李怀光军中,守节不屈,岂容今日遽为奸回!盖贼多变诈,人未易尽其情。承宗始惧朝廷诛讨,故请献二州。既蒙恩贷,而邻道皆不欲成德开分割之端,计必有阴行间说诱而胁之,使不得守其初心者,非武之罪也。今陛下选武使入逆乱之地,使还,一语不相应,遽窜之暇荒,臣恐自今奉使贼廷者以武为戒,苟求便身,率为依阿两可之言,莫肯尽诚具陈利害,如此,非国家之利也。且垍、武久处朝廷,谙练事体,岂有使还未见天子而先宿宰相家乎!臣敢为陛下必保其不然,此殆有谗人欲伤武及垍者,愿陛下察之。”上良久曰:“理或有此。”遂不问。
【案例剖析】案例中,唐宪宗贵为一国之君,本来想“任性”处罚下属一次,却被身边智囊李绛“叫停”。李绛在这里所起的作用,好比张良之于刘邦,通过寥寥数语就“点醒梦中人”,帮助领导避免重大失误。笔者反复研读案例,认为李绛对于上下级之间的微妙关系有比较深刻的研究,能清晰地辨别领导权力的边界,他认为有三种类型的下属是绝对不能轻易处罚的。
1.干苦差的人
本案中,裴武作为朝廷使者,曾经多次出使骑墙观望的藩镇,干着高风险低收益的工作,属于典型的干苦差的人。这类人在任何组织中都极不好找,属于“稀有品种”,毕竟“趋利避害,拈轻怕重”的聪明人太多了。如果这样的人都受到不公正的待遇,那么恐怕后面更难找到愿意替领导“分担重担”的人了。
2.有声望的人
组织虽然有各个成员组成,但各个成员所起的作用却大不相同。有的人只是无足轻重容易替换的“小饰品”,而有的人却是必不可少难以取代的“主轴承”,具有广泛的影响力。如果一个有声望,影响巨大的重要人员,受到不公正的“待遇”,那么其他人也会“兔死狐悲”,感同身受。
3.有后用的人
高明的领导者懂得未雨绸缪,提前储备一些资源,其中也包括人力资源。虽然这些人可能当前对组织的贡献不大,但未来大有作用。为什么这类人也不能轻易得罪呢?因为组织已经在他们身上做出“投资”,一旦关系破裂势必“血本无归”。
总而言之,上述三种类型的人,在任何一个组织中都起着相当重要的作用,所以他们拥有与领导者讨价还价的“筹码”。如果上级领导“欺人太甚”,他们可以立即将手中的“底牌”打出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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