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裁中可以调解吗(仲裁程序可以调解吗)
导语:有问有答 | 仲裁中还能调解,你知道是怎么回事吗?
亲爱的读者们,今天开始,宣宣要给大家讲一种新的调解方式,叫仲裁中调解,仲裁、调解,听起来是两回事,又是怎么结合在一起的呢?听宣宣来解读。
1.什么是仲裁中调解?
仲裁中调解是指当事人为解决争议,先启动仲裁程序,在仲裁程序进行的过程中,由仲裁员对案件进行调解,调解不成后再恢复进行仲裁程序。
2.哪些纠纷仲裁受理?
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可以仲裁。
3.哪些纠纷仲裁不受理?
下列纠纷仲裁不受理:
(1)婚姻、收养、监护、扶养、继承纠纷;
(2)依法应当由行政机关处理的行政争议。
4.当事人申请仲裁应符合哪些条件?
当事人申请仲裁应符合下列条件:
(1)有仲裁协议;
(2)有具体的仲裁请求和事实、理由;
(3)属于仲裁委员会的受理范围。
5.什么是仲裁协议?
仲裁协议是指双方当事人自愿将他们之间发生的争议提交仲裁解决的一种书面意思表示。
6.仲裁协议应当包含哪些内容?
仲裁协议包括以下基本内容:(1)双方请求仲裁的意思表示;(2)仲裁事项;(3)选定的仲裁委员会。
当事人概括约定仲裁事项为合同争议的,基于合同成立、效力、变更、转让、履行、违约责任、解释、解除等产生的纠纷都可以认定为仲裁事项。
仲裁协议约定的仲裁机构名称不准确,但能够确定具体的仲裁机构的,应当认定选定了仲裁机构。
仲裁协议仅约定纠纷适用的仲裁规则的,视为未约定仲裁机构,但当事人达成补充协议或者按照约定的仲裁规则能够确定仲裁机构的除外。
7.当事人如何申请仲裁?
当事人申请仲裁,应当向仲裁委员会递交仲裁协议、仲裁申请书及副本。
8.仲裁申请书应当包括哪些内容?
仲裁申请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当事人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工作单位和住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
(2)仲裁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理由;
(3)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9.仲裁庭什么时候可以调解?
仲裁庭在作出裁决前,可以先行调解。
10.仲裁调解协议的效力如何?
调解达成协议的,仲裁庭应当制作调解书或者根据协议的结果制作裁决书。调解书与裁决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1.仲裁调解书的法律效力表现在哪些方面?
仲裁调解书的法律效力表现在:
(1)使仲裁程序终结。调解书一经生效,仲裁程序即告结束,仲裁机构便不再对该案进行审理。
(2)纠纷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关系被确定。
(3)当事人不得再行申请仲裁或起诉。
(4)任何机关或组织都要在重新处理该案方面受调解书约束。
(5)是强制执行的依据。具有给付内容的调解书生效后,如果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调解书所确定的义务,对方当事人有权根据调解书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12.仲裁调解书如何制作?
调解书应当写明仲裁请求和当事人协议的结果。调解书由仲裁员签名,加盖仲裁委员会印章,送达双方当事人。
13.仲裁调解书何时生效?
仲裁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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