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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文之的用法
之的用法按词性分为三种,如下:
作助词时,主要用法有四种类型:
1、 结构助词。相当于现代汉语“的”,放在定语和中心语之间,作定语的标志。 其格式为:定语+之+中心语。
2、用在主谓之间,取消句子独立性,使原来的主谓句成为句子成分或复句的成分。不必译出。其格式为:主语+之+谓语。
3、用在不及物动词、形容词或时间副词后起协调音节、舒缓语气作用。不必译出。
4、宾语前置标志。通常出现在疑问句中,疑问代词作宾语时,放在动词谓语前。其格式为:宾语+之+谓语。
5、定语后置标志。为了强调定语,常把定语放在中心语的后面。
作代词时,用法有两种类型:
1、人称代词,相当于现代汉语“我”、“他们”、“她们”、“它”、“它们”。
2、指示代词,相当于现代汉语“这”、“这样”“这……事”、“那”、“那样”等。
作动词用,相当于“到”、“往”、“去”。